“法官,我遇到類似問題再來找您!”10月17日,在萬山區高樓坪鄉某村,被告楊某某對朱砂古鎮人民法庭庭長劉瑩由衷說到。可就在幾小時前,被告楊某某還和原告劉某某爭辯得面紅耳赤,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經法院調解后,雙方握手言和。
原來,2018年,楊某某為劉某某承建的鄉村路運輸砂石,完工后劉某某一直未收到發包方的工程款,自己已墊資付給楊某某18000多元的勞務費,仍差1500元未結清。劉某某與楊某某多次協商未果,楊某某一氣之下將自己的面包車堵在劉某某經營餐館的必經道路上,致使車輛無法正常通行,劉某某經營的餐館也無法正常營業。在此期間,雙方已進行多次調解,但都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劉瑩法官查看面包車堵路情況
楊某某將面包車停在劉某某大門口3個多月后,劉某某無奈起訴至萬山區法院,要求楊某某排除妨害并賠償損失。
萬山法院受理案件后,為了避免矛盾升級,10月17日,萬山法院朱砂古鎮法庭庭長劉瑩帶領調解員到現場組織雙方調解。一開始楊某某態度很堅決,表示如果劉某某不給付剩余勞務費絕不移車。劉某某也表示,遇到這樣的情況感到憋屈,自己從發包方未拿到錢,且墊付了大部分工資,楊某某停車堵路影響了餐館經營,在經濟上就更加困難。
雖然該案調解有一定的難度,但進一步了解了雙方情況后,劉瑩憑借多年辦案經驗快速梳理出解決方案。借助調解現場村規民約牌內容,對雙方進行說服教育,不僅詳細講解相關法律規定,還從鄰里和睦的角度進行勸解。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努力,雙方矛盾逐漸緩和,并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楊某某將車移走,劉某某也當場支付了拖欠楊某某的勞務費。
調解結束后,劉瑩庭長對楊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楊某某也誠懇地表示接受,并由衷地表示:“法官,我還有兩個類似這樣的糾紛,以后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我遇到類似問題再來找您!”
楊某某將車移走后
悠悠百姓事,事事非小事。人民法庭辦理的案件大都是老百姓家長里短、雞毛蒜皮的“小案”,然而每一個“小案”背后卻都關乎著一個人的命運、一個家庭的幸福,對每一個當事人來說都是“十萬火急”的“大事”。朱砂古鎮人民法庭將持續關注“小案”背后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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