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和鎮都屬于我國行政區劃的基層單位,都是縣和縣級市以下的行政區劃單位,由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等管轄,或由地級市、自治州直接管轄。
行政地位相同,是鄉級行政區。那么兩者有什么區別?
首先是建制上的傾向不同。鄉偏向于農業(第一產業),里面的農業人口比例高;而鎮則是偏向于第二和第三產業,里面的非農人口比例高。
當然,兩者的非農人口比例一般都沒有街道辦高,街道辦是派出機構性質,并不是一級行政單位。
盡管從行政級別來看,鄉長和鎮長級別相同,但實際地位還是有很大差異的。
因為鎮的地理位置更優越,人口也更多,自然經濟發展得好,地位舉足輕重。
而鄉正好相反,地理位置一般不如鎮,人口也少,經濟自然無法與鎮抗衡,主官的地位可想而知,也不如鎮長。
不過,向前追溯,鄉的歷史更加悠久,很早就作為行政區劃使用,且帶有自治性質。
鎮出現的時間則晚得多,最初是軍事單位,一般是大規模駐軍所在地,因為人數龐大,為了保障日常運轉,形成一系列產業,以及相關保障人員,輻射出一片區域形成了鎮。
后來有一些鎮是自發形成的,即隨著人群的聚落,比如在水邊物產豐饒之地,先是聚落成村。
隨著人數不斷增加,產業分工越發明確,再逐步聚落成為鎮。
上面的區別都有些主觀,鄉鎮之間有沒有硬性的區分標準呢?
在1984年的時候,國W院曾經下發通知,原則上規定了符合下面兩種情況的鄉,可以改設為鎮:
一是鄉人口小于2萬,鄉府駐地非農人口超過2千的
二是鄉人口大于2萬,鄉政府駐地非農人口大于全鄉人口10%的。
不過后來在實際之中,還是有很多個考核維度的。
在補充一下,經常聽到“建制鎮”和“城關鎮”的說法。這又是什么意思?
建制鎮,指的是經過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批準后建立的鎮,它具有國家的正規編制。
而普通鎮指的是鄉的府所在地,以及經過縣級府批準作為農村文化、經濟和生活服務中心的鎮,它不具有正規編制。
所以建制鎮的級別,一般比普通鎮的級別要高半級,可達到副縣級。
“城關鎮”是“該鎮是城市的關卡”的意思??h里面有很多個鄉鎮,一般縣府在的鎮就是城關鎮。
如前所述,鎮最初是軍事概念,所在地為重要的戰略地點,這一概念被用到的城關鎮之上。
所以城關鎮基本都是所在縣的第一鎮,也是縣城所在地。
當然,城關鄉、城關區、城關村于此類似,不過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很多地區意識到名字重復帶來的不必要麻煩,已經開始逐步使用改名或者分設街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