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青少年學生禁毒意識,防范青少年濫用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充分發揮以案釋法普法宣傳作用,10月17日,碧江區法院、區檢察院聯合區教育局、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區禁毒辦、銅仁一中實驗中學、銅仁市第二十一小學,在碧江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李某某販賣依托咪酯電子煙的案件,兩所學校共200余名師生觀摩了庭審全過程,將公開庭審變成法治公開課,讓學生們“零距離”體驗庭審,接受禁毒教育。
“銅仁市碧江區人民法院現在開庭!傳被告人李某某到庭。”隨著審判長敲響法槌,庭審活動正式開始。經過嚴謹有序的法庭調查、合議庭圍繞公訴機關起訴指控的事實、罪名、量刑情節,組織了法庭辯論,充分聽取了出庭檢察官、被告人的意見。被告人李某某在法庭最后陳述階段表示“我很后悔,只怪自己交友不慎,走上吸食毒品、販賣毒品的違法道路,今后一定遵紀守法,請求從輕處理。”
基本案情:2024年1月至4月期間,被告人李某某先后多次在碧江區、萬山區的居民小區、酒店、KTV等場所分別向石某某、姚某、王某某販賣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頭電子煙”,非法獲利5200元。
判決結果: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是毒品,仍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定,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之規定,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其犯罪性質、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的量刑情節,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并對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予以追繳、沒收。
庭審結束后,碧江區法院法官對現場的同學們開展如何識別新型毒品、預防毒品犯罪的法治教育課,就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毒品的危害性進行了闡述,詳細介紹了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濫用情形以及危害后果,告誡同學們要自覺筑牢禁毒防毒的思想防線,切勿以身試毒、以身試法。現場發放了識別新型毒品、防范毒品犯罪的宣傳冊300余份。
同學們紛紛表示,這是一堂特別的法治教育課,通過旁聽案件庭審,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認識了毒品的危害,以后要自覺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庭審是最生動的法治教育課堂,案例是最鮮活的普法教材。通過以案釋法互動,以最直觀的方式給青少年學生上了一堂法治課,使他們深刻認識了毒品違法犯罪的后果,引導學生們樹立法治信仰,進而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下一步,碧江區法院將堅持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創新普法宣傳形式,加大濫用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宣傳教育力度,為青少年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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