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食品安全,是好事。
但“雙標”過頭,就有礙觀瞻,且嚇到小老百姓了。
據多家媒體報道,天津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對一家“肯德基”進行巡查時發現,該店內有兩桶標明為“益海嘉里、榮譽出品”的“陽光牌”大豆油。
仔細查看該產品的配料表發現,該產品標明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
于是執法人員認為:該店雖然在餐飲加工環節中使用了轉基因食品,但并沒有向消費者進行明示。
隨后當即將該食用油進行了封存扣押,并對該店進一步調查、處理。
好家伙,就因為肯德基使用了由轉基因大豆榨制的大豆油,就直接當場做出行政強制行為,且立案了。
這大豆油有沒有問題呢?
我查了下價格,即便是某多多的超低價,10升都要240,比我家里買的某非轉基因調和油還貴。
可以那么說,如果中國所有的外賣都能用上這個品質的油,那絕對是消費者之福了。
實踐中,一些飯店都用的什么油呢?
很負責的說,大部分都是超市里最便宜的大豆油,也是轉基因的,10升的價格一般也就幾十塊錢。
而且能用上這種還算是有良心的。
有很多賣油炸食品的,都是用很廉價且不健康的起酥油。
當然了,人家天津相關執法部門的理由不是說這油不好,而是說這油是轉基因的,他沒在店里標注。
所引用的法條是《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條: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這包含了生產和銷售轉基因食品、以轉基因食品為原輔料生產的食品,以及在制售中使用上述轉基因食材。”
那么問題來了,這個法條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你賣轉基因食品,要在標簽上標注,這是轉基因的。
肯德基用的這個油標注了沒有?標注了。
那既然如此,怎么就違法了呢?
相關執法人士給出的解釋竟然是:
“在餐飲服務環節,對購進使用轉基因食用原料用于餐飲服務的,應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對上述食品或原料予以公示。”
按照這個說法,每個餐飲店都要告訴消費者,店里面賣的東西是不是轉基因的。
樂了,真的樂了。
請大家看看哪家餐廳,哪家食堂,哪家攤販會告訴消費者,店里菜品是不是轉基因原料做的?!
法條明明只要求對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按照規定顯著標示,也就是食用油的包裝標簽上必須標注轉基因,而人家大豆油也標注了。
怎么到了你這,就擴大解釋成餐飲服務環節也要標注了呢?
難道以后所有的炸雞,黃燜雞,餛飩、面條、都要標注油是不是轉基因的嗎。
我們的喝的甜的飲料里,基本都有果葡糖漿這個原料,而這個原料大多來自于轉基因玉米,但你看過哪個飲料商標注了嗎?
如此隨意擴大解釋法條,實為大謬!
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盡管輿論上有爭議,但大部分國家還是給到科學態度的:可以吃。
而且略有生活常識者都明白,地溝油事件擊碎了消費者的心理防線后,現在一家餐飲店能用正常的商品食用油進行烹飪,就已經算是“良心”了。
但到了天津肯德基身上,這事就有了另外一種標準。
而且記者查閱還發現,已經有不少市場監管部門已經對餐飲企業類似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罰款價值從5000到10000不等。
我是從中看到商機了啊,如果我有這樣的執法權,給我這樣的法條解釋權。
別說一個大的地級市了,給我一個縣罰,一天罰一條街,幾天就能和司馬南一樣,在美國買上小房子了。
天津兩年前曾鬧過很嚴重的校園食品安全事件。
前不久,云南某學校的“臭肉事件”,也是發酵了好幾天。
肯德基是不是老實企業我不敢下定論,但我相信,餐飲市場上,能做到肯德基這個標準的,那就是頂呱呱的存在了。
有這個執法力量,為什么不去搞搞校園食堂、油罐車這種硬茬子呢?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是今年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理論題大題。
今年以來,國家三令五申地的說,要改善營商環境,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產權和合法權益。
這里各類市場主體,不僅僅是內資,也是外資,不僅僅是小商攤,大酒店,還有連鎖餐飲企業。
對于這些市場主體,文件著重強調:要堅決糾正“亂收費亂罰款”的行為,從而提振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的信心。
原來這就是天津有關執法部門“改善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啊。
愛了愛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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