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電網企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各轉供電主體:
為貫徹落實省發展改革委、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全省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4〕501號)文件要求 ,規范我縣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引導充電服務收費標準合理形成,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加強自律,守信經營。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及《關于規范全省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二、充電費用實行價費分離,嚴格明碼標價。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費用主要包括充電電費和充電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充電電價政策。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均應按照居民合表電價計收電費。對于非電網直供電的居民小區,電網企業向非電網供電主體、非電網供電主體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也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非電網直供電主體不再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非電網直供電價格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1〕508號)中相關轉供電加價標準規定。居民小區合表電價標準嚴格按照省發改委《關于對省內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甘發改商價〔2012〕881號)執行。居民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通過市場交易形成的用電價格或委托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形成的用電價格執行。
四、合理制定服務標準。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
自本次提醒告誡發出之日起,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者、物業公司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相關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自覺規范充電收費行為,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歡迎廣大市民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并及時撥打12315、1234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隴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隴西圈子法律顧問
來源:隴西市場監管 隴西圈子整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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