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述:
“2016年10月的某一天,我加班不能回家吃飯,老婆又生氣了,給我發信息,說她要離婚。我自然沒有當真,說等我回家再商量。到家后老婆還是一直說要離婚,說跟我生活一點意思都沒有。我沉默了一段時間,同意了。
第二天,我和老婆到了民政局門口,我問老婆:你想好了嗎?能不能不離?老婆說不行,必須離,過不下去了。進去離婚登記室,工作人員審核資料,最后按程序照相、簽協議、簽字蓋章,結婚證換成了離婚證。
領完證回來的路上,老婆問我,怎么看上去你一點都不難過。我說是你堅持要離的,你高興就好。其實我還是很難過的,回想起種種,越想越難過,禁不住也流下眼淚。
我一直天真地覺得,老婆只是為了用這種方式逼我證明有多在乎她,心里想著這久其實也沒有什么大的矛盾和爭吵,翻來覆去都是因為我加班晚不能回家陪她吃飯這種小事,不用擔心什么,反正早晚都要把結婚證又領回來的,她喜歡鬧騰,就陪她鬧騰一次。
領完證回去后,她自己要堅決搬出住。也就是她搬出去住的這段時間,有一天老婆回家了把筆記本電腦遺忘在沙發上。我回來后拿起筆記本電腦玩,無意中看到老婆和我不認識的男的出去玩拍的照片,甚至還有兩張親密照。我問老婆怎么回事,老婆輕描淡寫地說是朋友,并責怪我不該翻看她的筆記本電腦。
我對老婆說,你要不想再復合的話,就不用再解釋了。過了好幾天,她終于承認了,但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噩耗,遠遠超過我底線。我怒不可遏。老婆哭著求我原諒,我已經崩潰了,對老婆說不可能了。
后來老婆又很多次求我原諒她,她說愿意用余生來彌補。我說我不需要任何人彌補我,我只想找個可以相互依靠,對彼此忠誠的人一起生活。
前幾天老婆又回來,要喝酒,邊喝邊敘述著和我之間的往事,邊喝邊哭,說她最愛她老公,可是老公不要她了,她無家可歸了。你說我該怎么辦?還接受她嗎?”
我的建議:有一句話叫“天作孽尤可為,自作孽不可活”,她的現在是她自己造成的,命運也是她自己的,同情代替不了感情,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很難再接受她,勉強在一起,對你對她都沒有任何好處。因此如何選擇,要看你的接受能力。
如果你是個完美主義者,無論你前妻以后再努力的付出,也無法撫平你心中的傷痛,我建議你徹底和她分開。如果你覺還有可能和好,我建議你心平氣和面對這一切,換一種生活方式,讓時間的流逝會磨平你心中的傷痛。
為了將傷害減到最小,你目前只有兩種選擇:或者徹底原諒她的過錯,努力修補裂痕,走好下半生;或者徹底放棄,斷然離開。只有徹底,不拖泥帶水,不左右徘徊,才能給自己和他人帶來最小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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