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多年的反腐大戲,涉及的官員層級上至副國級,下至辦事員,涉及的情節五花八門,像廁所里面倒茅臺,用壞多少臺點鈔機,熔化黃金到跑步機里等等,看得人已經有點審美疲勞了。
但是今天這個不禁令人虎軀一震,實在是太猛了!數額之大,令人咋舌。
10月11日,《人民法院報》整版刊發牡丹江中院關于李傳良貪腐案的公告。公告顯示,李傳良案涉案資產超31億元,查封房產1021處。
公告說,犯罪嫌疑人李傳良在擔任雞西市財政局局長、雞西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雞西市副市長、鶴崗市副市長期間及辭去公職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超過29億元,此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892.1128萬元;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1億元;使用國有資金注冊公司、決定由其實際控制的公司承攬工程,違法所得及收益共計人民幣7325.185136萬元。
光這些這些加起來就超過了31億。然而還不止!案發后扣押、凍結資金就達人民幣14億元、查封1021處房產、查封土地、灘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車38輛、扣押機械設備10臺(套),凍結18家公司股權。這些全部算下來,已經是一個天文數字,并且填滿了人民法院報的一個整版,其數額之大,涉及之廣,在歷史上也是非常罕見。
大家都知道,這幾年東北經濟比較緊張,經濟起不來,房子也不怎么值錢,像鶴崗這樣的地方,幾萬十幾萬就可以買一套房子,自己住著還挺愜意。像雞西這樣的地級市,去年的GDP是655億元,各級政府財政收入是49.7億,其中稅收收入27.2億。而在2020年,全市財政收入只有是33億。好家伙!李傳良一個人就贏了雞西市的稅收和財政收入。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他錢也收,但只收了別人人民幣4800余萬元,相比較其龐大的資產來說,幾乎是微不足道。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在人民法院報刊登的公告,簡直是總結出了一個新型貪腐官員的商業模式。這些龐大資產,在獲得貪腐的原始資金注入之下,逐漸龐大。從公告來看,總共有三招:
第一招是利用職務之便,伙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侵吞、騙取公共財物,這部分共計人民幣29億余元。時間跨度則是任職期間及辭去公職后。據報道,李傳良從2018年11月就辭去公職下海經商了,當時他從雞西調到了鶴崗,擔任副市長一職,是年55歲。所謂的侵吞和騙取,應該是通過商業活動來完成的。
第二招是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1億元進行營利活動,用這筆錢成立了由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這個搞法令人震驚,在嚴密的審計制度下,李傳良是如何空手套白狼,用國有資金給自己注冊公司?這完全是個謎,其間的騰挪轉折,恐怕嘆為觀止。成立公司之后,當然就要搞業務、包工程,這部分所得及收益共計人民幣7300余萬元。
第三是資本運作,進行大量的投資。這些違法所得被李傳良投入到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公司、項目中,用于土地一級開發整理、房產開發、工程建設等以及購買房產、車輛、土地、設備等。案發后,相關部門扣押、凍結了李傳良的資金共計人民幣14億余元,查封了1021處房產、27宗土地、灘涂、8宗林地,扣押了38輛汽車、10臺(套)機械設備,并凍結了18家公司的股權。
分析起來,從貪腐來的錢,啟動了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這個商業帝國的主要營業活動,又大多是土地、灘涂、林地這樣的政府項目,這些投資也大部分是政府項目,主要就是土地整理,平整之后賣給政府買單,政府再賣給開發商或者企業。這些股權投資,也大部分投了從事這方面業務的公司。到最后,又被沒收,形成了完整的閉環。
可惜,讓他給跑了。不過,也跑不掉,上了紅通,就是天涯海角也要給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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