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剛成立,為何在各項事業熱火朝天推進之時開展“打虎”運動?這要從東北局的一份報告說起。
1951年8月31日,時任東北局書記的高崗在東北局的黨員干部會議上提出,自東北轉入以經濟建設工作為中心后,一些黨員干部經不住資產階級的誘惑,產生了嚴重的貪污蛻化。
不僅如此,東北一級機關中也有嚴重的官僚主義。他建議開展群眾性的民主運動,以揭發、打擊貪污蛻化和官僚主義現象。隨后,一場聲勢浩大的反對貪污蛻化、反對官僚主義的運動在東北展開。在三個多月中,共揭發貪污分子3629人,僅東北貿易部檢舉揭發的金額就高達5億元人民幣(舊幣,下同)。
浪費現象和官僚主義也非常嚴重,僅東北鐵路系統就積壓了價值上千億元的材料沒有進行處理。這場運動深刻教育了東北地區的黨員干部,貪污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機關的開支也大為緊縮。11月1日,高崗將開展此項運動的情況向黨中央作了匯報。
報告中,高崗第一次將增產節約和反貪污斗爭聯系起來。毛澤東閱后敏銳地覺察到,政府部門各級干部反貪污腐化問題不僅是東北,而且是全國范圍內都相當迫切的問題。
當時,為支持抗美援朝戰爭,1951年國家全年預算比1950年增加了60%,其中總預算的32%直接用于朝鮮戰場,這還不包括蘇聯政府的軍事貸款。國家準備在1952年建設多個重點項目,需要巨額的資金投入。
當時的新中國面臨一個尖銳的矛盾:支出大幅度增加,而財政收入卻十分有限。如何解決這個矛盾?在當時的情況下,增產節約是唯一的辦法。10月5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根據毛澤東提出的“戰爭必須勝利,物價不許波動,生產仍須發展”的方針,決定從11月起開展全面增產節約運動。
10月23日,在全國政協一屆三次會議開幕式上,毛澤東提出,要開展增加生產、厲行節約運動。他強調,為了繼續支持抗美援朝和中國人民志愿軍,就必須增加生產,厲行節約,這是當前的中心任務。11月20日,毛澤東在中央轉發高崗的報告上寫道:中央認為這個報告是正確的。請你們重視這個報告中所述的各項經驗。這是毛澤東第一次向全黨提出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問題。
此時,各地反映黨員干部貪污受賄、腐化墮落的報告一份接一份報到中央。報告顯示,經濟工作部門貪污現象最嚴重。如僅上海人民廣播電臺路星元一人,貪污金額就高達2.47億元。
華北、中南、西南、西北各區也曾連續揭發和處理了若干貪污事件。尤其是天津地委前任書記劉青山和現任書記兼專員張子善被人揭發,貪污挪用公款達200億元。劉青山、張子善沒有在槍林彈雨中倒下,卻被資產階級的“糖衣炮彈”擊中,這讓毛澤東十分震驚,他認為“三反”斗爭已不是局部性的斗爭,“需要來一次全黨的大清理”。
12月1日,黨中央在《關于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中明確規定:所有黨員,凡是利用職權實行貪污、浪費,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12月5日,毛澤東進一步明確要求各地“迅速訂出自己的反貪污計劃,并開始著手發動這一斗爭”,要求政府系統(重點在財經部門及總務人員)、軍事系統(重點在后勤部門)、黨派團體系統都要迅速開展“三反”運動。還專門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節約檢查委員會(簡稱中節委)。
展開:大張旗鼓地進行“三反”斗爭
“三反”運動部署剛下達,裝甲兵司令部就率先提交了工作報告。對此,毛澤東表示:這個報告著重在精簡節約和反對浪費方面,并且還只是部分的開始,但已很有意義,使人高興。他要求“全軍立即展開這一斗爭,發動全體指戰員,進行精簡節約,反對浪費,反對貪污,并將這二者既分開而又聯系起來”。
當時,軍隊浪費現象非常嚴重。據不完全統計,全軍在作戰費、建設費、事業費中的浪費和積壓高達40億—60億斤大米。貪污現象也非常普遍。從1950年12月到1951年4月底,華北軍區貪污案件就占全部受紀律處分總數的30%—40%。基于這種情況,毛澤東特別提出,要在軍事系統的后勤部門展開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斗爭。
12月11日,毛澤東命令全軍“大張旗鼓,發動群眾,展開一個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嚴重斗爭”。隨后,總政、總參、總后、華北軍區、西南軍區等都相繼召開動員大會,要求各單位認真開展精簡節約和“三反”運動。
毛澤東要求各大軍區“從發現浪費現象,去發現貪污現象”,提出“注意資產階級和舊統治階級腐化我黨我軍的嚴重危險性,迅速布置一個大張旗鼓的吸引廣大群眾參加的反貪污斗爭”。
12月13日,總政向毛澤東匯報了精簡節約和“三反”的部署情況。毛澤東認為,總政關于“三反”斗爭的分析和布置是正確的,希望其他各部門“凡未作這種分析和布置的,都應作出自己的分析和布置,并向中央作報告”。12月19日,毛澤東進一步要求全軍:整編工作必須結合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斗爭去進行,否則“整編工作就會失去應有的意義,整編內容就會殘缺不全”。
隨后,華北、西北、中南、西南軍區都按照毛澤東關于“務必將整編和‘三反’結合去做,二者不可缺一”的指示進行“三反”運動。12月21日,在復電中南軍區黨委并告華東軍區、西南軍區時,毛澤東要求“應立即發動這一斗爭,使貪污浪費的狂瀾早日停止”。
為加強中央直屬機關對“三反”運動的領導,成立了以周恩來為第一書記的中央直屬機關總黨委,安子文、楊尚昆、肖華分別為第二、第三、第四書記。同時,還成立了軍隊系統總黨委,肖華任第一書記、徐立清為第二書記。
各大軍區開始行動起來。西南軍區以“革命軍人的戰斗姿態”,“毫無畏首畏尾拖泥帶水模樣”開展“三反”斗爭。“在過去一段時間內有些被動”的華東軍區“現在已完全主動了”。甚至在最前線作戰的二十六軍都開展了“三反”運動。
毛澤東還要求各大軍區也應仿照西南軍區每周一次簡報的做法,以便“互相比賽戰斗成績,由中央加以評判”。毛澤東對“三反”斗爭進展緩慢的大軍區進行了批評,指責中南軍區“至今沒有一個徹底發動‘三反’斗爭的號召文件”,要求務必“在一月份全軍整整齊齊進入‘三反’斗爭”。西北軍區當時正進行轉業集訓和整編工作,清出的貪污分子很少,“一億元以上大‘老虎’還未發動去捉,甚至連計劃都沒有”,毛澤東命令西北軍區“‘老虎’不捉凈不許收兵,不許整編”。
12月31日下午,中央直屬總黨委召開黨政軍團群擴大黨委會,會上宣布:中央所屬各部門限期發動群眾揭發檢舉和坦白,違者,不論部長、行長、署長、處長、局長、科長、股長或經理,一律撤職查辦。不管什么人,部長、局長……官僚主義、手上不干凈的,一律撤職,撤職后補給飯吃。會上當場宣布對軍委技術部部長戴鏡元等三人“撤職查辦”。
1952年1月4日,毛澤東親筆修改的《人民日報》社論:如果不徹底肅清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的嚴重現象,“就要腐蝕我們的黨,腐蝕我們的政府,腐蝕我們的軍隊,腐蝕一切財政經濟機構和一切革命的群眾組織”,“一句話,這就有亡黨、亡國、亡身的危險”。
1月9日,毛澤東就軍事系統的“三反”運動報告的處理問題批示肖華:軍事系統的“三反”報告有需處理的,一概請你們處理,包括軍委各部、各大軍區及志愿軍的一般問題在內。只有若干特殊問題,必須經過我才能解決者,則由我來處理。我主要是管黨政軍民都有關系的一些問題的指導。
1月10日,毛澤東肯定了空軍黨委的做法,即首長帶頭檢討,以發動群眾揭發批評;再號召自動坦白,同時設立意見箱讓群眾檢舉。同日,西南軍區直屬部隊召開團以上干部大會,深入動員開展“三反”運動。賀龍在會上講話:“過去我們打游擊戰爭,有原則,有立場,生活很艱苦,干得很有勁,進了城市有些人就經不起資產階級的誘惑、進攻。”“這次毛主席打了一個大雷,才把全國各大行政區和全國人民驚醒。”
高潮:搜尋“大老虎”,窮追務獲
盡管經過前期“疾風暴雨”式的動員,但“三反”運動并沒有像預計的那樣“真正發動起來”。如何突破運動瓶頸,將全軍的大小“老虎”搜尋干凈?經過一段時間的深思熟慮,毛澤東認為分配“打虎”數量是較有效的方法。
1月18日,毛澤東提出搜尋老虎應遵循“嫌少不怕多,有多少就應查出多少來”的原則,強調要“特別注意查出大貪污犯”。在給中南軍區和華東軍區的電報中,毛澤東提出“尤其注意打一億元以上的大‘老虎’”。
他估計華東、中南、西南軍區“至少有大‘老虎’200個以上”,華東、中南軍區的老虎可能更多,要求各大軍區“提出一個大‘老虎’的估計數字”。
幾天后,毛澤東又提請全軍注意,現在的主要任務是“搜尋大‘老虎’,窮追務獲”。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得出“老虎”的估計數字,有方向地去“打虎”。
各地形成了一股“打虎”熱潮。華東軍區頒布了“打‘老虎’、肅清貪污”令,號召全軍向貪污分子展開猛烈進攻。華北軍區通過組織“打虎基干隊”,“專案專人,包打包查”,把“打虎”專業化,5天內查出大小“老虎”288只,其中大“老虎”12只,貪污款額總計65億元。
中南軍區也“從民主檢查轉入清查貪污”階段,毛澤東隨即督促中南軍區“應立即重組隊伍打‘老虎’”。軍委直屬系統最開始計劃捉100只大“老虎”,幾天后就追加到250只。
“打虎”過程中,各單位想出了很多“打虎”辦法,總結了很多經驗。如中南軍區總結了七條尋找大貪污犯嫌疑蹤跡的方法;空軍在發現問題較多的部門加大組織力量,進行“搜山”,對逮捕的“大老虎”組織力量審訊,再確定重點“老虎”,分工包干;華北軍區由懂政策、會算賬、突擊力強的人組成“打虎”基干隊,專案專人,包打包查。軍委直屬系統的“打虎”強調斗智為主,攻心為上,分化敵人,利用矛盾,以“虎”攻“虎”。
為乘勝追擊,中共中央批準在北京召開公審大貪污犯大會。據《人民日報》2月2日報道,在公審大會上,軍隊系統的王丕業、孫建國因貪污數額巨大,分別被判處五年和十年徒刑。
隨著各大軍區“打虎”數量節節攀升,毛澤東認定搜“虎”正未有窮期。讓毛澤東認為全軍“老虎”還可挖的,是華北軍區第十軍的“打虎”戰果。最初,第十軍捉到“大老虎”59只,計劃還可捉到30只—40只“大老虎”。
毛澤東認為第十軍無生產無大建筑,過去被認為比較規矩,尚且查出這多“老虎”,那些有生產有大建筑,或過去不大守規矩的部隊和機關“老虎”要更多。
由于定預算“指標”,過分強調“打虎”實績,導致各單位爭當先進,你追我趕,出現了一些“左”的現象。為此,毛澤東強調在“打虎”的關鍵階段“可疑錯,不可打錯,防止逼供信”,“在運動到了高潮時期,必須喚起同志們注意這一點”。“目前第一要注意打盡‘老虎’,不要松勁”,同時也要“注意調查研究,算大賬,算細賬,清查‘老虎’真假,嚴禁逼供信”,“注意這兩條,就可獲得全勝”。
3月1日,軍委直屬總黨委擴大會議決定,既要徹底肅清“殘虎”,也要防止與糾正“左”的偏向,提高“打虎”戰術,著重靠調查,算細賬,領導上不要急躁,不要沖動。會上還規定了兩條“打虎”紀律:禁止打、罵、捆等人格侮辱和變相肉刑;不得采用“疲勞戰術”和“車輪戰術”。全軍“打虎”運動中“左”的偏向有所糾正。
處理:“不得放縱一個壞人,不得冤枉一個好人”
毛澤東告誡全軍,落實定案階段要做好甄別工作,“不得放縱一個壞人,不得冤枉一個好人”,“必須認真負責,實事求是,不怕麻煩,堅持到底,是者是之,錯者改之,應降者降之,應升者升之,嫌疑難定者暫不處理”。
當時,中小貪污分子占總數的95%以上,而貪污金額則在1000元萬以下,黨中央研究決定,對這些人從輕處理,“以便解脫更多的人,利于教育”。
據不完全統計,“打虎”運動中全軍揭發的貪污人員在最后的定案階段有88.25%免于處分,有10.89%的人受行政處分,有0.86%的受刑事處分,19人被處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軍第一波“打虎”運動于1952年8月結束。盡管此次運動存在一些不足,但總的看來是成功的,時機、火候、力度把握得都比較好,及時給廣大官兵特別是高級干部注入了“清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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