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我是某美容公司的債權人,但是美容公司一直拖延還款,現在經法院強制執行后,我的債權僅收回了百分之十。我還能再做點什么嗎?
也迪律師解答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了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的股東、出資人有出資不實、抽逃出資等情形的,可以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委托審計機構對該被執行人進行審計。人民法院會根據案情,結合相關證明材料作出是否進行審計的決定。在人民法院作出審計決定后,將隨機確定具備資格的審計機構,并責令被執行人提交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這對于人民法院有效查明被執行人的資金去向及責任財產的真實情況等具有極大的意義。被執行人妨礙審計調查的,根據情節輕重,會被處以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在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決定懸賞查找財產的,將制作懸賞公告,并在全國法院執行懸賞公告平臺、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體平臺發布,或者張貼于執行法院公告欄或被執行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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