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勤懇懇工作、辛辛苦苦發明,
到頭來,
公司把我的創意換成“一桶桶金”,
我既沒有名又得不到利。
職務發明獎酬究竟到哪里尋?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申報建設的
“職務發明獎酬案件適法統一”應用場景,
為解決職務發明人獎酬“實現難”破局。
聚焦職務發明獎酬案件癥結
做好職務發明獎酬的兌現,對于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熱情、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支撐和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然而,在對職務發明獎酬案件進行司法統計分析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這類案件普遍存在原告勝訴率低、判決確定的獎酬數額同原告訴請之間差距較大的特點。
什么原因導致了這樣的后果?
上海數字法院建設啟動后,我們也在思考,能否利用場景模型篩選出職務發明獎酬“實現難”案件,并透過這些案件,明晰困擾司法實踐的主要問題,制定類案全流程監管方案,通過對相關案件審判組織的提示預警,進一步提高類案審判質效,推動解決職務發明獎酬“實現難”等問題。
經過充分研討,我們進一步確認了場景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這樣,“職務發明獎酬糾紛的審理情況監督”應用場景建設的“通關之路”開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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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景建設的“通關之路”
我們對近年來上海法院的職務發明獎酬案件進行初步分析,并擬定了數據范圍及業務規則,選取涉訴標的額、結案標的額等關鍵信息,進行數據碰撞、對比,最終篩選出了判決確定的獎酬數額同職務發明人訴請的獎酬數額之間差距較大的案件。
對于篩查出的案件,我們充分發揮專業法官的經驗和智慧,進行了細致的復核和深入的分析。結果顯示,司法實務中,導致職務發明獎酬“實現難”的原因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舉證困難。職務發明人作為勞動關系中相對弱勢的勞動者,較難知悉職務發明專利是否被實施以及實施取得的經濟效益,更難以直接獲取相關證據。
二是維權成本高。通過司法救濟獲得獎勵報酬,需要證明單位在產品中實際使用了職務發明專利,導致勞動者往往需要購買價格高昂的專利產品進行比對,而司法鑒定、證據保全、聘請律師等亦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三是保全申請難。由于證據保全申請所需初步證據的缺失,職務發明人的保全申請一般難以得到支持。
然而,由于上海市范圍內職務發明獎酬案件總量相對較少,導致篩選出的案件線索也相對較少,這三方面問題是否真的具有代表性?
為解決這一疑惑,我們將目光轉向全國,通過查閱全國法院近年來以判決方式審結的職務發明獎酬案件的裁判文書,對上述問題進行逐一驗證。在確認前述問題在全國范圍內切實存在后,我們對應用場景后續建設工作的信心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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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示審判組織才能既精準又高效?我們分析前述問題后發現,職務發明獎酬“實現難”歸根結底在于職務發明人與單位之間訴訟地位的嚴重失衡,因此一致認為有必要在開庭排期時對審判組織進行提示,以便審判組織能夠及時介入案件審理,通過靈活適用證據規則、加強法律釋明指導等方式,有效平衡職務發明人和單位之間訴訟地位,充分保障職務發明人的獎勵報酬獲得權。
為進一步優化提示效果,我們還創新性采用“提示+典型案例”提示方法,針對標的額較大的案件,挑選典型案例并同步提供給審判組織參考,促進適法統一。
模型嵌入不是終點,而是新的起點
經過場景推廣、全市數據反饋、嵌入測試等環節,我們的應用場景正式嵌入法官的審判辦案系統,場景名稱也從“職務發明獎酬糾紛的審理情況監督”變為了“職務發明獎酬案件適法統一”。
現在,在職務發明獎酬案件排期時,審判組織成員就會收到場景提示。效果如何?有一位所辦理案件被觸發提示的法官表示,在該場景提示下,他及時與合議庭成員就案件審理要點展開研討,在庭審前向當事人充分釋明了法律規范,指導當事人舉證質證,進而準確高效查明了案件相關事實,確認了核心爭議焦點,進一步提高了庭審質效。
而對于剛剛辦理此類案件的“新手”法官,他們也紛紛表示,該場景中的典型案例能夠幫助其盡快熟悉職務發明獎酬案件的審理要點,為依法審理職務發明獎酬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參考。
百尺竿頭須進步,十方世界是全身。我們始終認為,模型嵌入不是終點,而是審判提質增效的另一個新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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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模型嵌入審判辦案系統后,我們也開始思考,如何在提示的同時最大程度發揮應用場景的指導作用,進一步實質性化解職務發明獎酬“實現難”的難題。
于是,我們圍繞職務發明獎酬案件審理過程中的常見問題,制發了《“職務發明獎酬案件適法統一”應用場景辦案指引》,從實體和程序兩方面出發,就職務發明獎酬案件的支付義務主體認定、約定合理性審查、獎酬數額確定、舉證責任分配和證據保全審查的相關要點及注意事項進行了逐一闡明,指導審判組織在收到應用場景提示后妥善審理職務發明獎酬案件。
下一步,我們還將以本場景為基礎,繼續探索如何進一步完善職務發明獎酬分配機制,如何進一步明確發明創造權屬分配問題,如何進一步處理好競業限制與自由擇業間的平衡問題等,依法保障科研人員權益,充分釋放科研人員創新創造熱情,為國家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上海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本期作者
付 凡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知識產權綜合審判二庭法官助理
責任編輯: 奚曉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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