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舜財經
發生在淮濱縣谷堆鄉的一場婚禮,讓彩禮個老話題再一次觸動人們敏感的神經。
這么小的一個地方,一個鄉村的婚禮何以走進我這個地球人的視野?因為發生了戲劇化的接親攔截事件,新娘的哥哥爬車阻攔婚車。
據說,新郎將18.8萬元彩禮打給了新娘本人,十一當天女方的家屬認為沒有收到彩禮金,所以拒絕新娘離開。好在現場并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這名親屬馬上就被拉開。
現場有人報警,公安部門赴現場處置后,新娘順利出嫁。事后,谷堆鄉和公安部門對新娘哥哥的行為進行訓誡并組織雙方調解,由新郎支付新娘家購置嫁妝費用3萬元,達成和解。
淮濱縣通報了這么一個信息。但是淮濱縣非常自信,他們的通告并沒有講明他們是屬于哪個省的,中國的縣城普遍自信心爆棚,不僅在文書方面永遠都不寫自己屬于哪個省,縣城的門戶網也直接是一個縣名,好像全世界都認識他們一樣。
我問了百度才搞清楚,淮濱,這是河南的一個縣,全縣54萬人口。
婚姻自由是一項基本的公民權利,但是實施起來,繞不開父母家人。取得雙方所有家人的同意和支持,是婚姻幸福的有力保證。
關于這一點,其實在西方社會也差不多,并不是說結了婚就不再與雙方的原生家庭來往,西方人確實很少有長輩幫帶孩子的習慣,但是當他們有需要的時候,長輩也還是會參與其中的。西方人并沒有冷漠到六親不認的程度。
我認為河南這件事之所以會演變成一樁鬧劇,還是因為事先缺乏溝通,至少是缺乏有效的溝通。如果事先講好了細節,那就不必出現臨場的混亂。
我并不反對彩禮這件事,從經濟邏輯來看,它一定程度上類似于“保證金制度”,也有現金儲蓄的意思。在古代,它的設定,就是為了給一個新的家庭一個啟動資金,因為在古代,結婚確實就是奔著生孩子而來的,生孩子養孩子需要一大筆資金,因此啟動資金十分必要。
但是這個保證金制度一旦運行,當資金存儲起來,就容易產生腐敗問題,比如由貧困地區的強勢家長收歸個人所有,然后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就是買賣人口的一次性費用。這就背離了彩禮作為保證金的本質,現在很多中國人反對和反感彩禮,原因在這。
《陶舜財經》認為,在婚姻問題上全盤西化是好事。
在西方國家,婚姻本身不摻雜兩代人的財產分配,父母給子女的贈與財產,一般來講都會直接在另外一個場合完成,不會混雜在婚禮這個時刻,它就使得婚姻本身獲得了一種相對的純粹和自由。
我推崇一種死前歸零的生活態度,有個美國人寫了一本書叫《Die with zero》。
當一個人死去的時候,最好已經花光了屬于他自己的所有金錢,而在那之前,這個人需要在子女在一年紀的時候,把本來打算給子女的金錢,盡量早地給予他們,比如大學畢業的第一年或第二年,讓金錢在他們收入還不豐沛的階段,產生最大的價值。
你應當在你的孩子年滿20的時候,給他一筆環球旅行的盤纏,或者在他快要結婚的時候給他一套房產的首付,那都會產生以一當十的效果。
千萬不要等到你的子女已經年過半百,功成名就,然后你再錦上添花地給他一棟價值千萬的房子,那樣的話,除了增加他紙面財富的數字,并沒有任何價值。
與此同時,當雙方的父母老去,假如他們的養老錢不夠用,子女也應盡到基本的義務,這和子女在年幼的時候,家長無條件地撫養孩子,是同樣的道理。家庭本身是同舟共濟的最小組織單元。
人們需要認識到,金錢是能量儲存的載體,也是一種生存資源,它的分配和使用,應當優先為整個家庭去服務,除此之外,才是對外部的社會價值,比如利他的捐贈,或者進行風險不等的諸多投資。
18萬彩禮風波,不是關于中式彩禮的第一個鬧劇,更不會是最后一個。
對于很多觀念落后地區而言,破解彩禮爭端是一個難題,但這絕對不是無解之題,關鍵點在于分拆婚姻與金錢的事項,把經濟安排小心地從婚禮這個活動剝離出去。
比如從時間上,可以前置到婚禮前的兩三個月,或者,后置到生育之后,那樣的話,人們的經濟決定都會理性得多,尤其是,當有了孩子,讓資源向最年幼的孩子集中,就可以得到最多的支持。
假如這樣安排,基本上就是西式婚姻了,所以我說,中式婚姻必然要走向盡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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