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內的朋友,在日常工作中應該都聽說過“支委會”。在日常工作中,“支委會”經常和“召開”一詞連用,比如新聞里經常有某某單位召開支委會這樣的報道。但筆者注意到,有些又寫作召開支委會會議。
那到底是“召開支委會”還是“召開支委會會議”呢?今天我們就來一起探討下。
我認為這個問題的關鍵,其實就是要弄清“支委會”到底是個機構名稱?還是會議名稱?假設是機構名稱,類似于常委會這樣,那在和“召開”搭配使用的時候,就應該在后面加上“會議”二字。因為不可能去召開一個機構。
但如果“支委會”是個會議名稱,類似于務虛會、部務會,那在和“召開”搭配使用的時候,那就不應加上“會議”二字,否則語句意思就重復了。
“支委會”的全稱是“黨支部委員會”。根據《黨支部工作條例(實行)》第12條規定,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這里說得非常明確,支委會是領導機構,并不是個會議的名稱。
這一條里還規定了,“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第16條又規定,黨支部應當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
這就很明確了!召開的是支委會會議,而不是召開支委會!所以,我們平時看到的很多新聞報道中的寫法“召開支委會”,是省略了“會議”二字的用法,不夠規范、嚴謹。當然,日常使用中大家都能理解什么意思,所以也無傷大雅。
對于“召開支委會還是召開支委會會議”這個問題,各位朋友又是怎么理解的呢?歡迎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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