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抓捕的前一天,馬堯海依舊在講臺上滔滔不絕地講話呢。
可沒想到啊,這位學問挺深的教授,在私下里居然是那種換妻活動的組織者呢!
甚至在被警方以“聚眾淫亂罪”給抓走之后,馬堯海還理直氣壯地說:
“換伴侶沒啥罪呀!換伴侶可比出軌要高尚多啦!”
畢竟在他的想法中,換偶僅僅是個人不考慮道德的私下舉動,怎么能稱作犯罪呢?
與此同時,有許多學者公開站在馬堯海那一邊,支持他的觀點。
那“換偶”到底算不算犯罪呢?馬堯海最后的結(jié)局究竟是啥?
【“我們是自愿交友”】
2009 年 8 月那會兒,南京的警察在接到一個沒署名的電話后,趕緊跑到了某家酒店的房間門口。
一推門,就聽見里面?zhèn)鞒鲂崦恋穆曇簦抢锩娴木跋笾苯影丫靷兘o看呆了。
竟然有五個光著身子的男女在糾纏著,做著那種見不得人的事。
這五個人先是一愣,接著急忙抓起衣服往身上套,嘴里還不停說著:
“咱這是夫妻一起去旅游并且交朋友的活動哈,全都是自愿參加的喲!”
是自愿的呀?就是想找個朋友呢?
這明顯就是“嘛”!
從這五個人給出的信息來看,警方察覺到這次的活動僅僅是冰山的一角,參與這種“交友”行為的人數(shù)量不少呢。
接著警方順著線索一路追查,接連把涉案人員給抓獲了。在審訊的時候,那個被懷疑是組織者的“陽火旺”老是被提到。
經(jīng)過好幾天的偵查呀,警方最終把“陽火旺”的真實身份給鎖定啦。
嘿呀,沒想到啊,他居然是南京那所大學的副教授馬堯海呢!
在被抓之前,他一直在學校里規(guī)規(guī)矩矩地教書呀,可怎么私底下就會有這種交換伴侶的愛好呢?
【換偶群】
其實這位馬堯海教授會走上這條無法回頭的路,跟他那兩段以失敗告終的婚姻是有一定關系的。
馬堯海首次結(jié)婚是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那會兒,由于剛研究生畢業(yè),小兩口的經(jīng)濟狀況挺差的,就只能擠在挨著公共廁所的那僅有九平米的小屋里。
好好努力去奮斗,兩人一起的日子就能過得好??伤钠拮悠拖蛲饑獾纳顏砹耍坏岢鲆x婚,還買了票跑去國外,甚至威脅說要把孩子帶走。
1994 年那會兒之后呀,馬堯海又結(jié)了一次婚,過了四年呢,又離了婚。
這次不單房子沒了,孩子也沒了,自己還背著一身債呢。
這兩段婚姻把馬堯海折騰得夠嗆呢,再加上他本身就有家族的精神病史,這一來,原本正常的馬堯海,心靈慢慢就扭曲啦。
就在這種心理狀況下,馬堯海開始在網(wǎng)絡上隨意溜達,萬萬沒想到還真被他找到了一個名為“某某”的外國網(wǎng)站。
這網(wǎng)站里頭有個“;的那個版塊呀,馬堯海一瞅,這不妥妥就是換偶嘛。
雖說叫做“”的,但那也挺刺激的呀。他啥都沒說,就加了好幾個玩換偶的 QQ 群呢。
可別小瞧群里的管理員呀,才過了幾天,馬堯海的“妻子”一直都沒露面,管理員直接就把她給踢出去啦。
干脆,馬堯海直接就自己組建了一個換偶群。
【踏入“換妻”游戲的深淵】
群里的人那可真是各式各樣啊。有剛從學校畢業(yè)的大學生,還有年紀都快過半百的老大爺呢。有做買賣的老板,也有平平常常的上班族喲。
最小的才二十來歲呢,最大的就是馬堯海啦,他都 53 歲啦。大伙都是經(jīng)由老成員給介紹進來的,彼此都認識,也就這么相安無事著。
說起具體那種聚眾“換偶”的行為呀,那可有意思了。他們常常會挑選在南京市區(qū)的某些賓館、酒店里開展活動呢。
有時候會去郊區(qū)的那種農(nóng)家樂,那里環(huán)境很棒,人也不多,不太容易被瞅見。偶爾也會去某個成員的家,但這種情況挺少的,畢竟大家都擔心被鄰居給發(fā)現(xiàn)了。
這種活動的頻次可不低呢。據(jù)馬堯海講,從 2007 年一直到 2009 年被抓那會兒,他們起碼組織了 18 次大型聚會。
小型的私下約會挺多的,差不多每周都有呢。每次參與的人數(shù)不一樣,少的時候四五個人,多的時候能到十幾個人。
有意思嘞,參加這種活動的人還挺在意這些呢。他們有個沒明文規(guī)定的規(guī)矩,就是參與的得是夫妻。
單身的想?yún)⒓樱磕鞘遣豢赡艿模?/p>
他們覺得這么干比出軌要高尚些呢,原因是夫妻一塊兒參與其中,既沒有隱瞞也沒有欺騙。
馬堯海理直氣壯地講,不少男人參與這類活動是為了讓自家老婆開心。
他們自己滿足不了媳婦,又不想離婚,就叫媳婦來這兒找找刺激,找回激情。
嘿,真挺逗的,他們居然就這么想呢。
說實在的,馬堯海一點都不覺得自己在犯罪呢。他壓根兒就沒聽過“聚眾淫亂罪”這個罪名。
在他的觀念里,這不過是一群成年人自己樂意參與的私密行為罷了,怎么能被稱作犯罪呢?
哎呀,法律可不是這么個看法呢。
【審判】
抓到馬堯海之后,那經(jīng)?!皳Q偶”的 21 人也都被一個個地逮捕了。
接著,案子就交到檢察院那邊去啦。
檢察官們把案件材料仔仔細細地審查了一遍,最終決定用“起訴馬堯海等 22 人”這種方式來處理。
2010 年 5 月 20 號,南京市秦淮區(qū)的法院開始審理這個案子啦。
法庭里頭,馬堯海依舊在狡辯,講什么“哎呀,這不算啥犯法的事兒呀”,還聲稱自己壓根兒就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呢。
最終,馬堯海獲判有期徒刑 3 年 6 個月。
其他參與者受到的處罰可不輕呢。那個組織或者參加聚眾淫亂次數(shù)排第二多的人,被判處了 2 年半的刑期。
另外還有 3 個人被判處了 1 年半的刑期,而另外 3 個人由于有自首等相關情節(jié),就被免予刑事處罰了。
其他人都拿到了 1 年或者 1 年半的緩期執(zhí)行。
這個判決那可真是創(chuàng)造了歷史呀。從 1997 年把刑法給修訂了之后,這可是頭一回有人因為“某某某”被判處死刑呢。
并且一下子就判決了 22 個人呢,創(chuàng)造了以這個罪名去起訴的最高紀錄呀。
【引爭議】
知名學者李銀河覺得馬堯海他們的這檔子事壓根兒就不算犯罪。
一方面呢,參與這種活動的全都是成年人呀,并且還是他們自己自愿去參加的呢,再者也沒有誰受到傷害呀,那憑什么就說這是犯罪呢?
況且呀,他們不是為了掙錢呢,只是私下里玩玩而已,頂多算是不太道德,沒必要用法律去管啦。
總之,這事兒頂多算是個道德層面的問題,沒必要動用法律手段。
然而羅翔可不持有這樣的想法。
他講啊,自由這東西是挺好的,可也不能沒個度呀。要是每個人都隨心所欲地想干啥就干啥,那社會不就亂成一鍋粥啦?
雖然參與的人是自己愿意的,但這種行為對社會風氣的影響不太好。要是年輕人都學著這樣做,那可就麻煩啦?
羅翔認為,法律既得保護個人的權利,也得維護社會的公德,還要保護公共的利益。
所以,羅翔覺得“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的?!?/p>
不過他講了,以這個罪名去起訴得謹慎些,不能胡亂使用。
【結(jié)語】
這兩種觀點呀,實際上反映出了一個挺復雜的事兒:那就是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到底該如何達到平衡呢?
這個事兒吧,估計沒啥標準答案,得接著商量呢。
那對于這個案子,你是怎么個看法呢?
【信源】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