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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曾出現過“三任市長半年內先后落馬”現象的江西新余官場格外“熱鬧”。8月28日,方向軍任新余市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接替此前落馬的原市長徐鴻。
最新消息顯示,剛上任8個月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長李永剛已被免職。
9月2日傍晚,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稱,新余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李永剛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長職務。
李永剛,男,1982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新余市統計局局長,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2023年12月29日,新余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任命李永剛為新余市住建局局長,同時免去陳輝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長職務。
這意味著,在短短8個月之間,新余已有兩任住建局局長接連被免職!
“假使嚴嵩還活著,
估計也難逃被他們強拆的命運”
新余是江西面積最小的地級市,地處南昌、長沙兩座省會之間。該市有1740年建城史,出現過江西史上第一個狀元盧肇,也出現過明代權臣嚴嵩,近年來因強拆而聞名天下。
2022年1月,央媒記者溫遠灝家位于新余市城北農行宿舍小區的房子,被當地政府以棚改名義強制征收。其后,行政機關違法手段不斷翻新,多次引發媒體關注,被稱為“新余棚改強拆案”。
為此,溫遠灝曾兩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違法。最終,盡管打贏了官司,但卻還是沒能守住自己的家。
實際上,遭遇強拆的受害者遠不止溫遠灝一家:2020年以來,在時任市委書記蔣斌的倡導下,新余直接喊出了棚改“半座城”的宏偉目標。其后,不少當地居民遭遇了無妄之災。
其間,新余市中心主干道仙來大道和長青路、北湖路沿街的住宅——主要是新余市委、市政府在內近40個市級機關單位的家屬院,也幾乎全部被認定為棚戶區,予以拆除。
在這次轟轟烈烈的棚改中,前任新余市住建局局長、市棚改辦主任陳輝是一個無法繞開的人物,當地人稱之為“強拆局長”。
公開資料顯示,陳輝,男,漢族,1965年1月生,江西樟樹人,全日制大學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西省新余市房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陳輝任新余市住建局局長。
據了解,“新余棚改強拆案”發生后,溫遠灝一直堅持對時任新余市委書記蔣斌、新余市長徐鴻、新余市委政法委書記李逸翔、新余市住建局局長陳輝、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傅秋香、原主任江梅蘭等人進行實名舉報。
2023年3月3日,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逸翔帶著市住建局局長陳輝、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傅秋香和渝水區政府等部門負責人,直接跑到溫遠灝所在報社威脅他,企圖讓他放棄維權。
其后,眼見上述伎倆沒有起到震懾效果,2023年7月10日晚上,當地又連夜將溫遠灝家位于新余市渝水區水北鎮潭江村的兩棟老房子偷偷拆除,事后拒不承認。
報警后,警方不予立案。起訴后,法院駁回訴求。
李逸翔
窺一斑而知全豹,當地法治環境可想而知。對此,溫遠灝曾形象地總結道,“假使嚴嵩還活著,估計也難逃被他們強拆的命運”。但報應不爽,從違法違紀的那一刻起,新余某些官員的結局其實早已注定!
轟轟烈烈拆了“半座城”,
都不知道該等哪只靴子先落地!
新余轟轟烈烈開展棚改“半座城”的同時,當地官場也并非波瀾不驚:
2023年3月23日上午,新余市委書記蔣斌的仕途,在眾人錯愕的目光中突然迎來轉折——調任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黯然結束了長達6年半的新余主政生涯。
其后,新余市委書記一職空懸了4個月才迎來繼任者。7月31日下午,新余市召開全市領導干部大會,鄭光泉任新余市委委員、常委、書記。
2023年6月,在省紀委領導過問下,新余市紀委監委查實:陳輝決定對案涉房屋進行強拆,系上述強拆案主要責任人;傅秋香、江梅蘭等人負責實施強拆行為。因此,決定對陳輝給予誡勉,影響期為半年。
對此,溫遠灝認為只是“罰酒三杯”,表示并不認可,繼續堅持實名舉報。
2023年12月29日,新余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陳輝的新余市住建局局長職務。
新余市住建局官網顯示,陳輝最后一次公開露面是在2023年10月10日,距今已有3個多月。當天下午,新余市住建局召開全市住建領域安全生產暨施工現場創文創衛工作推進會,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輝在會上講話。
陳輝履新市住建局局長之初,有傳言稱其有望更進一步。因此,此次尚未到退休年齡就被免職,曾在當地引發廣泛關注,都在靜待靴子落地。
但讓人沒想到的是,最先官宣落馬的卻是蔣斌擔任新余市委書記時的搭檔——新余市委副書記、市長徐鴻。
2024年7月29日,中共江西省第十五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在南昌召開。全會審議并通過了中共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徐鴻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省委常委會之前作出的給予徐鴻同志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
這是官方首次披露,徐鴻嚴重違紀違法已被撤銷黨內職務。
20天多天前,徐鴻已辭去新余市長職務。7月5日,新余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徐鴻辭去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同一天,渝水區區長簡華鋒、副區長王娟也“成功”辭職。
今年56歲的徐鴻,自2021年5月起擔任新余市長,至此番辭職。在職期間,當地曾因奇信股份財務造假、棚改“半座城”和非法強拆、特大火災事故、水質污染等多次引發輿情。
7月25日,江西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閉會。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西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徐鴻辭去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決議和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請問新余市住建局,
難道你們的職權就是負責“違法”?
新余市住建局官網顯示,李永剛最后一次公開露面是在7月12日。
當天,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永剛先后深入新余市聯安燃氣供應有限公司、新余燃氣有限公司、下村綜合能源服務站等地調研督導燃氣安全生產。
李永剛
8月5日,新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黨組(擴大)會議召開,專題傳達學習市委九屆八次全會精神,部署貫徹落實意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龔小兵主持會議并講話。當天,李永剛并未出現。
為何上任僅8個月就被免職?因官方并未公布,具體原因不得而知。但從李永剛簽發的兩份答復中,此人工作作風便可見一斑。
2024年初,因認為陳輝、劉穎峰等人非法強拆居民房屋涉嫌濫用職權,溫遠灝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實名舉報:
“在新余市委原書記蔣斌、市長徐鴻、市委政法委書記李逸翔等人的包庇縱容下,新余市住建局原局長陳輝在職期間嚴重濫用職權,實施了一系列非法強拆行為,令我和許多受害者無家可歸,事發后還不停地制造矛盾、激化矛盾,嚴重侵蝕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憑著蔣斌、徐鴻、李逸翔等人的包庇,非法強拆責任人陳輝始終安然無恙。”
陳輝(左四)
“在棚改過程中,新余市住建局原四級調研員劉穎峰(現渝水區政府四級調研員)嚴重濫用職權,為了完成棚改拆遷任務,實施了一系列非法強拆行為,令我和許多受害者無家可歸。與此同時,劉穎峰在擔任城北街道辦主任、住建局分管領導期間,憑借拆遷卻屢屢得到升遷。懇請依法查處,給所有受害者一個交代。”
今年7月,溫遠灝收到了兩封來自新余市住建局的信訪答復。
有趣的是,在這兩封標題均為《關于溫遠灝信訪舉報有關情況的回復》的答復中,除了被舉報人職務、名字不一樣,其他內容基本一致,并對全部內容予以否認,均稱“此問題不屬實”。
然而,因回復內容完全無視事實,肆意顛倒黑白、前后矛盾,相關事實反而不證自明。
在第一部分“關于反映新余市住建局原局長陳輝(新余市住建局原四級調研員劉穎峰)在職期間嚴重濫用職權,實施了一系列非法強拆行為問題”中,新余市住建局回復稱:
此問題不屬實。鑒于您母親已搬離(事實上,當事人從未搬離該房屋),房屋所在樓棟主體鋼結構被盜,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為避免造成人員傷亡事故,2022年1月7日,拆遷公司將整棟樓予以整體拆除,做到了先“賠償后拆遷”,并不存在濫用職權。
由此可見,新余市住建局認為其下屬單位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強拆行為違法,因此作為該局主要負責人的陳輝、作為該中心分管局領導的劉穎峰自然不存在濫用職權。
然而,隨后在第三部分“關于反映新余行政機關和法院勾連,讓受害人的合理訴求始終得不到司法支持問題”中,新余市住建局又回復稱:
此問題不屬實。就您母親房屋拆遷問題,您提起了27起行政訴訟,其中法院(2021)贛7101行初469號行政判決書確認強制拆除新余市城北贛新中路17號(城北農行宿舍小區)3301房屋基礎設施的行政行為違法,(2022)贛7101行賠初9號判決撤銷被告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于11月12日作出的賠字第(2021)01號《行政賠償決定書》,(2022)贛7101行初701號確認被告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強制拆除新余市城北贛新中路17號(城北農行宿舍小區)3301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這幾個案件行政機關均敗訴,并不存在新余行政機關和法院勾連的問題。
一方面,新余市住建局決不承認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屬于違法強拆,因此陳輝、劉穎峰等相關負責人并不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
另一方面,新余市住建局又如數家珍般地列舉了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數次被法院判決違法強拆的經歷,連具體案號都一清二楚。
對于上述行為,要么是新余市住建局“精神分裂”,要么是有關法院“冤了該局”,但能夠如此“坦蕩”的用白紙黑字寫出來,然后再蓋上大紅章,實在讓人忍不住想問一句:
如果判決違法都不算濫用職權,那么請問你們的法定職權,難道就是專門負責“違法”?臉真的不打算要了嗎,還是從來就沒要過?(文/元澤)
來源:新風街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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