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然稟賦不同,各地的風(fēng)土人情也有差異,所以,多樣性便構(gòu)成了社會的固有特征。如孟子所言,“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認識到社會的多樣性,是善治的重要開端。
不過,人類歷史上,有些政治人物或思想家,或是出于對不平等的極度憎惡,或是出于對政治烏托邦的迷戀,總有一種抹平差異、對社會“整齊劃一”的沖動。這類舉動鮮不釀成苦果。
對于柏拉圖追求“城邦劃一”的想法,亞里士多德批評道,“某種程度的劃一,無論在家庭或在城邦,都是必要的;但完全的劃一卻是不必要的。一個城邦,執(zhí)意趨向劃一而達到某種程度時,將不再成為一個城邦;或者雖然沒有達到歸于消亡的程度,還奄奄一息地彌留為一個城邦,實際上已經(jīng)變?yōu)橐粋€劣等而失去本來意義的城邦。”(《政治學(xué)》,第55頁)
法國大革命爆發(fā)后,高舉平等旗幟的革命者曾試圖抹平舊制度,與傳統(tǒng)作徹底的決裂。對此,埃德蒙·柏克評論道,“那些試圖消除差異的人,永遠都無法實現(xiàn)平等。在由形形色色不同階層的公民組成的所有社會中,有些階層必然居于最上層。因此,那些平等主義者,只是改變和扭曲了事物天然的秩序。”(《法國大革命反思錄》,第83頁)
英國哲學(xué)家伯特蘭·羅素尤為推崇“多樣性”的價值。他在剖析托馬斯·莫爾的烏托邦計劃時,曾犀利地指出,“參差多樣,對幸福來講是命脈,在烏托邦中幾乎絲毫見不到。這點是一切計劃性社會制度的缺陷,空想的制度如此,現(xiàn)實的也一樣。”(《西方哲學(xué)史》下卷,第40頁)。原話的前半句,“Diversity is essential to happiness”,作家王小波有一個更雅致、流傳更廣的譯法,“須知參差多態(tài),乃是幸福的本源。”(《沉默的大多數(shù)》,第22頁)
頗值一提的是,明朝政治家呂坤也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他在孟子的基礎(chǔ)上作了進一步的發(fā)揮,對那種不顧事物的多樣性、動輒“一刀切”的做法予以嚴厲批評,“不齊,天之道也,數(shù)之自然也。故萬物生于不齊,而死于齊。而世之任情厭事者,乃欲一切齊之,是益以甚其不齊者也。夫不齊其不齊,則簡而易治;齊其不齊,則亂而多端。”(《呻吟語》,第279-2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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