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招不斷!
上海、深圳、廣州
一線城市出臺重磅新政!
降首付、取消限售、放寬限購、
增值稅5改2...全都來了
上海發布“滬七條”
9月29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金融監管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政策措施的通知》,此次新政堪稱“滬七條”,從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優化住房信貸政策、調整住房稅收政策等三方面出臺七項細則,包括:
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外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1年及以上;
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
調整增值稅征免年限,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等近期業內關注度較高的政策細則。
廣州官宣:全域取消限購
2024年9月29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調整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表示,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回應群眾關切,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的各項限購政策。
此前,廣州市南沙區已經宣布,全面取消限購政策。
廣州的限購政策是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的部分區域為限購區域,在限購區域購買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購,非廣州戶籍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需提供購房之日前6個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方可在限購區域分別限購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及以下)。
在本次限購政策調整后,廣州戶籍、非戶籍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在全市范圍內購買住房的,不再審核購房資格,不再限制購房套數。
需要注意的是,廣州此次政策將隨即執行。根據通知,政策調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
深圳取消限售,外圍區域放開限購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深圳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戶籍青年單身人士限購1套住房;非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則限購1套住房。
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深圳戶籍居民家庭及戶籍青年單身人士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范圍內,可再購買1套住房。
非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在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西鄉街道范圍內購買住房,則只需要提供購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范圍內購買住房,無需提供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這就意味著,深圳此前針對非戶籍居民的限購政策再度松綁,外圍區域已經不再限購,核心區域則從“3年社保”改為“1年社保”。
除此以外,深圳還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轉讓限制,明確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后,可上市交易。此前,深圳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后3年內限售,商務公寓限售時間則為5年。
在此基礎上,深圳還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5年調整到2年;并將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同時,深圳還將定價權還給市場。《通知》表示,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并報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抄報區級住房建設部門。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項目另有約定的,按照原約定執行。
深圳還表示,將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推動建立“人、房、地、錢”聯動新機制,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結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況,優化調整住宅用地規模、布局和結構。
此外,深圳還將開展現房銷售試點,逐步提高新供應用地的現房銷售比例,有序推進銷售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
來源:財聯社、21世紀報道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