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委社會工作部關于上海市社區巡回審判賦能基層治理的文件精神,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9月27日上午,長寧區人民法院將法庭“搬”到群眾身邊,在周家橋社區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人大代表、社區居民、長寧區街鎮代表等四十余人參與旁聽。
本次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是一樓住戶的雨棚被樓上掉落的花盆砸壞,但無法查明究竟是哪戶人家所為,故一樓住戶將樓上可能的51家住戶及物業公司均訴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長寧區法院收到案件后,針對被告人數眾多且均是同一小區居民的特點,確立了實地走訪、大力化解、共同防治的審理思路。
訪——深入社區,多方了解民意。案件受理以后,立即進行走訪研判,由專人與居委會、街道司法所對接、走訪,了解小區基本情況、糾紛發生背景,對居民矛盾、居民訴求進行摸排。由居委會協助高效完成訴訟材料的送達,依托于居委會“人熟、地熟、情況熟”的特點,多元化解糾紛。
調——立足鄰里,促進和諧為先。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后,法院多次聽取原告及部分被告的意見,了解被告對案件的態度及顧慮,向當事人闡明法律規定,鼓勵雙方達成共識。最終,在9月27日庭審時,被告物業公司承諾進一步加強小區管理,強化禁止高空拋物宣傳,被告代表承諾今后杜絕高空拋物,共做社區好鄰居、共建美好家園,雙方現場達成和解。至此,本起被告人數眾多的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了結,體現了法院對居民糾紛簡易審、快速調的工作模式,避免鄰里糾紛矛盾升級,促進共建舒心、安心、開心的居住環境。
治——簽約普法,賦能基層治理。庭審結束后,在長寧區法院、長寧區委社會工作部、周家橋街道的見證下,社區居民代表、小區業委會代表、物業公司代表共同簽署了小區文明公約,自覺承諾遵守文明公約內容,共建美好家園。之后,法官對高空拋物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普法宣傳,為社區居民答疑解惑。本次巡回審判不僅解決了當事雙方的糾紛,更有利于以案普法,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區基層治理體系。
高空拋物、墜物行為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極易引發社會矛盾糾紛,具有范圍廣、傷害大、難追責的突出問題,成為城市化發展進程中逐漸顯現的社區治理難題。長寧區法院依托“彩虹橋”法治工作站,選擇在居民家門口就高空拋物案件進行巡回審判,一方面體現了民事司法領域對于高空拋物治理的積極回應,對于有效防范、遏制高空拋物行為的發生、引領正向社會價值、形成良好社會風尚,以確保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選取與社區生活緊密結合的案件,充分發揮審判與基層社區的引導與規范功能,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真正提升人民法院服務區域基層治理的實際效能。
代表點評
裔 黎
長寧區人大代表
新華路街道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副主任
社區巡回審判庭這種模式很好,讓社區居民可以“零距離”進行旁聽,給居民帶來更直接的普法感受,通過以案釋法、以法明理、以理服人的方式提高大家的的公共安全意識,減少不幸事件發生,共同維護頭頂安全。
馬 林
長寧區人大代表
周家橋街道長寧新城圣約翰名邸業委會主任
剛才我看了整個庭審過程,我相信法院做了大量前期工作,這個審判結果也很好,后續的文明公約的簽約,對我們來講也是非常值得借鑒的。在多元解紛這一塊工作,我們要做更多的宣傳。一個好的案例,能起到好的教育作用。在發生類似事件之前,我們的宣導工作要起到這樣的一個效果,避免類似事件發生,留下遺憾。所以今天這個活動有重大的意義,回去以后,我們會繼續配合,進行廣泛宣傳。
供稿 | 民事審判庭
圖片 | 金文斌
編輯 | 金文斌 謝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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