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內部混崗混編的情況非常普遍,尤其是基層單位更為嚴重,除了少數公務員外,大部分都是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之所以存在這種現象,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基層的行政編制數量太少。
我國對行政編制的數量實行總量管理,越往基層,可分配的編制數量越少。
以我所在的城市為例,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行政編制是25名,市轄區文廣旅體局的行政編制只有9名,區科技局的行政編制只有7名。
毋庸置疑,只依靠這不到10人的公務員,根本支撐不了一個行政機關的日常工作。但是,行政編制數量管控很嚴,無法突破,局領導只能另想辦法、各顯神通。
機關的公務員不夠用,就問直屬的事業單位要人;事業單位的人還不夠,就招編外工作人員(合同工、勞務派遣工)。
因此,雖然三令五申不得混崗混編,也曾專項整治過,但是,事情總要有人做,公務員、事業編、臨時工混崗混編的現象屢禁不止,短時間內也無法解決。
而且,體制內除了混崗混編之外,還有一種情形也很普遍,那就是借調。
一是上級單位向下級單位借人,省里問市里借,市里問縣里借,縣里問鄉鎮街道借,鄉鎮街道借無可借,就把大學生村官拉來;
二是強勢單位向弱勢單位借人,最突出的就是兩辦向其它機關借調。
針對這一情況,各級領導也比較頭疼,但因為種種原因,也不會發聲,倒是有樣學樣,采取各種辦法彌補單位人手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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