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24日)去理發,我告訴理發師,前天下午來他店里撲了個空;
看到了門上貼的紙條,“今天休息半天”。
理發師說,他搬過來也就是昨天下午睡了半天;先前從沒休息(停業)過。
他說,頭暈了,背痛了,知道身體提醒或警告他了。
他說他不敢再硬撐了,上次撐不住去醫院拍了個片子,
花掉600多元錢,都是自己掏的。
我問,你沒買醫保?他說,戶口在老家沒有遷來。
他是鹽城市阜寧縣人,農村戶口。
他來常州理發好幾年了,在花園新村買了商品房,孩子都讀三年級了。
他怕戶口遷到常州來,家中的農田和宅基地權利丟失。
戶口沒遷來,也就不能繳納醫保,看病就不得報銷補助。
這次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請問萬能的網友,這位理發師能否依據什么法律法規或文件(要有確切的網上可搜到的文件名稱),既可把他的戶口遷到常州來,享受常州居民的待遇,同時又保留他家鄉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特此請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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