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朱鯨潤 通訊員 濱檢軒)你穿的衣服都“合法”嗎?商標經過注冊了嗎?在無錫做印花生意的白某抱著僥幸心理鉆空子,給仿制的假冒服裝進行品牌商標的印花加工,冒充潮牌,觸犯了法律。近日,經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白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2019年4月,白某在印花廠工作時認識了做“NERDY” “niceghostclub” “WHO.A.U”等韓國街頭潮流品牌服裝生意的“曹老板”(已判刑)。2020年7月,白某在明知曹某某提供的服裝未取得這些品牌代理授權許可的情況下,還是接下為這些假冒服裝印花的生意,并轉包給另一印花廠,在其中賺差價牟利,一直做到2021年3月。而后,白某不再滿足于差價帶來的利潤,又自己開設廠房,繼續為曹某某的假冒服裝進行印花加工,并以3—10元不等的價格按件收取加工費。
“我知道品牌商標的印花需要提供授權。但曹某某發過來的圖文我也不管是什么品牌,只要發來我都印。”根據白某供述,在曹某某提供仿照正品服裝裁剪好的布料后,白某自己的印花廠主要負責在布料上印制品牌logo、圖案等印花。完成印花的布料再由曹某某委托的制衣廠制成成衣,并用仿制的標簽、吊牌、包裝袋進行貼牌、包裝,最后這些仿制的假冒品牌服裝被銷售至大眾手中。
經查,由白某參與仿制的假冒品牌服裝被通過網店銷售,得款29萬余元人民幣。案發后,公安機關在其倉庫和制衣廠查獲假冒品牌服裝7000余件,貨值37萬余元。
檢察官提醒,未經授權而假冒注冊商標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既干擾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又侵害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嚴厲打擊。廣大生產經營者要遵紀守法,自覺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各電商平臺也要做好審查把關,提高商家入駐門檻,將假冒偽劣產品拒之門外。消費者要提高警惕,不慎買到假冒產品要積極維權,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檢察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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