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中青年刑事法文庫·第二輯
《刑事司法中的專項治理研究》
作者:閆召華 等著
ISBN:978-7-5764-1383-0
定價:75元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4年3月
作者簡介
閆召華
1979年生,河南睢縣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刑事訴訟法教研室主任。重慶市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訴訟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刑事訴訟法課程虛擬教研室帶頭人。《現代法學》學術編輯。《刑事司法論叢》主編。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國際刑法學分會理事。重慶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師。西南政法大學122人才特別支持計劃“學術拔尖人才”。
倪春樂
1980年生,浙江杭州人,西南政法大學國家安全學院黨委副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王 彪
1984年生,安徽六安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孔令勇
1989年生,安徽合肥人,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李冉毅
1989年生,重慶萬州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陳蘇豪
1989年生,江蘇南京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審計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郭 航
1988年生,湖北黃梅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內容簡介
作為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段項目“刑事司法中的運動式治理研究”的結題成果,本書旨在從概念分析、機理探討、價值解說入手,在對我國刑事訴訟中歷次大的專項治理全面歸納梳理的基礎上,從多個視角,借助多重理論工具,厘清刑事訴訟中專項治理的生成和運行邏輯,并以盡量客觀、中立的立場,分析專項治理在刑事訴訟中長期存在的源生動力和現實合理性,考察其與我國刑事訴訟模式及政法生態的契合程度,評估其有效性以及對公安司法機關職能的積極影響,剖析專項治理的內在缺陷,最后在縝密評估各種推動或阻礙因素的基礎上,探究能夠揚長避短、促進刑事訴訟中專項治理法治化轉型和優化的途徑和方法,從而為頂層設計者在宏觀的方向選擇上提出一些可行建議,并助益于解決司法者操作層面的一些問題和困惑。
本書亮點
目 錄
序 塑造刑事司法治理的中國模式 |001
第一章 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發生機理 |001
一、治理如何“專項”:專項治理發生的一般機理 |002
二、刑事司法場域專項治理的源起、特點與根基 |015
三、專門機關的專項治理偏好及其核心邏輯 |027
四、非常規治理方式的常態化:“悖論”的可能破解 |036
第二章 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歷史觀察 |047
一、1949~1978年:刑事政策的政治動員性 |048
二、1979~1995年:改革開放初期的“嚴打”刑事政策 |050
三、1996~2003年:“嚴打”刑事政策的發展 |053
四、2003~2012年:刑事訴訟之局部性專項治理 |056
五、2012~2019年:刑事訴訟之權利法治發展 |059
六、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程序理性回歸” |063
第三章 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個例觀察 |070
一、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基本分型和運行模式 |070
二、犯罪領域的專項治理:以涉黑涉惡犯罪治理為例 |077
三、人權保障領域的專項治理:以未決羈押問題治理為例 |089
四、效果簡析與前景展望 |112
第四章 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制度邏輯 |122
一、常態治理與專項治理:刑事治理的雙重面孔 |125
二、刑事專項治理的組織邏輯 |135
三、刑事專項治理的行動邏輯 |138
四、刑事專項治理的推進邏輯 |143
五、刑事專項治理的評價邏輯 |146
六、小結 |149
第五章 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積極意義 |151
一、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價值追求 |151
二、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本土根基 |156
三、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積極效果 |173
第六章 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改進空間 |186
一、以實踐反思代替價值批判的分析立場 |186
二、邏輯悖論:治理成效按期驗收 |188
三、可能的消極影響 |196
四、治理模式的路徑依賴 |208
第七章 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法治轉型 |213
一、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發展的三個方向 |215
二、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法治化轉型的有利條件 |218
三、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法治化轉型的現實掣肘 |223
四、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法治化轉型的協同路徑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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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塑造刑事司法治理的中國模式
專項治理在我國刑事司法中有著長久和廣泛的存在。而且,作為一種有深厚傳統支撐和強烈現實需求的國家治理模式,專項治理不僅影響著刑事法的實施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載著快速推進刑事程序立法完善和制度變遷的使命,因為,中央政法委及最高司法機關主導的“降低羈押率”“強化非法證據排除”“認罪認罰從寬”等一系列改革也帶有鮮明的專項治理色彩。孤立地看不同的治理事件,刑事司法中的專項治理好像是非常態化的。但若持一種聯系的動態視角,就會發現,專項治理經常出現,已成為不同范圍、不同層級的公安司法機關應對刑事司法領域緊迫問題的常態化機制,從而對我國刑事程序的運行發揮出持續性、全局性的影響,并不斷強化著我國刑事訴訟的特有品性。當前,我國正處于國家治理模式和刑事程序體系的轉型期,在建設法治中國的背景下,一方面要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另一方面也在推進嚴格司法,健全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鑒于此,如何定位與規制刑事訴訟中的專項治理已成為不容回避的重要議題。
長遠來看,刑事司法必然走向制度之治、規則之治、程序之治,實現中國國家治理的現代化首先就是要實現法治化,這是方向,是規律。但這并不是說,每個國家都必須遵循千篇一律的刑事司法制度和刑事司法治理模式。人民司法的性質和極富特色的政法傳統決定了我國的刑事司法需要尋找到一條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道路,將黨對司法的領導和群眾路線等這些積極要素融入程序法治之中,構建起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刑事司法制度,在法治的基礎上實現善治。誠然,當前,部分專項治理確實有這樣那樣的一些弊端,但由此徹底否定專項治理就走向了矯枉過正的歧路。對于我國的刑事司法而言,只要在理念、制度、機制層面做好合理的定位和銜接設計,專項治理完全可以成為無可替代的體制優勢。特別是在轉型期,其重點針對常規刑事司法通過量的累積過濾出來的突出問題,進行補充性質的靈活的適應性治理,從而可以與常規刑事司法之間形成有效互補、縱向協同的雙層治理。 而提出制度改良意義上的專項治理的常態化,其實就旨在形成專項治理與常規刑事司法有機協同的長效治理機制。即便是在充分實現程序法治,專項治理逐漸淡化了作為獨立治理模式的意義之后,刑事司法制度依然可以吸收專項治理中的積極要素,彌補程序法治的局限性,體現推進依法治國和治理模式創新上的中國智慧。
總體上看,學界對我國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問題重視不足,除了有零星的個案研究,在系統的經驗考察和機理分析方面非常薄弱,與專項治理在刑事司法實踐中的重要功用極不匹配,深入研究該問題,顯得非常重要和緊迫。
作為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段項目“刑事司法中的運動式治理研究”的結題成果,本書旨在從概念分析、機理探討、價值解說入手,在對我國刑事訴訟中歷次大的專項治理全面歸納梳理的基礎上,從多個視角,借助多重理論工具,厘清刑事訴訟中專項治理的生成和運行邏輯,并以盡量客觀、中立的立場,分析專項治理在刑事訴訟中長期存在的源生動力和現實合理性,考察其與我國刑事訴訟模式及政法生態的契合程度,評估其有效性以及對公安司法機關職能的積極影響,剖析專項治理的內在缺陷,最后在縝密評估各種推動或阻礙因素的基礎上,探究能夠揚長避短、促進刑事訴訟中專項治理法治化轉型和優化的途徑和方法,從而為頂層設計者在宏觀的方向選擇上提出一些可行建議,并助益于解決司法者操作層面的一些問題和困惑。
本書對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研究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一是刑事司法中大型專項治理的實證梳理。刑事司法中的專項治理事實上也是我國刑事訴訟發展的一個重要歷史脈絡。準確認識刑事司法中的專項治理,最有用也是最基礎的方法就是探尋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歷史流變。從知識論角度來說,就是通過邏輯方式在某種程度上還原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問題的原貌,以更準確地理解構成該問題的基本要素以及發生的變遷,并由此考察刑事訴訟中專項治理的承繼和替代關系,客觀地描述和把握其發展方向,尋求其內在規定性,并在國家治理方式變遷和刑事訴訟模式演進的雙重敘事背景下,對專項治理做歷時性和共時性的比較研究。
二是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發生及常態化的原因剖析。政法機關之所以在刑事司法中反復使用專項治理這一非常規工具,甚至形成路徑依賴,雖然不一定能自證其合理性與合法性,但必然是有原因的。當治理主體產生了對解決特定議題高水平和超常規績效的需求,而刑事司法制度所蘊含的常規治理工具供給不足,就會導致需求與供給間的尖銳矛盾,這種強大的內生動力一旦得到合適的條件支撐,專項治理便有了生存空間。基于此,本書借助政策工具選擇說、司法資源有限說、社會動員能力說等多重理論工具,構建一個宏觀的本源性分析框架,力圖系統化、多維度地考究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長期存在的原因,客觀地解析其現實合理性、績效合法性和源生動力。
三是專項治理在刑事司法中的運作邏輯。刑事司法中的專項治理并不只有唯一的發起者,也并非以追求績效為單一目的,行動與目的間也不只有一條嚴謹、連貫、不受干擾的邏輯鏈。刑事訴訟中的專項治理之所以復雜,就在于其內部存在著不同行動邏輯的行動者,治理過程是一個多元利益主體互動博弈的“政—法對話過程”。因此,本書將基于一個多重邏輯的分析框架,觀察在刑事司法的不同環節,條塊上的不同行動者如何在多重邏輯的交織作用下,協調政策貫徹與法律適用,調配社會資源與司法資源,同時實現專項治理的目標與刑事司法的任務。
四是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效果評估。效果評價是觀察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客觀運行樣態的重要手段,也是對其進行優化與改進的主要依據。本書將結合專項治理的功能結構和刑事訴訟構造,基于經驗材料,全面確定影響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有效性的各種復雜因素,并以之為指標構建一個相對完善的效果評價體系,進而從正功能、負功能,近期效果與遠期效果等視角入手對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法律效應、政治效應和社會效應進行辯證分析。
五是專項治理與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契合與抵牾。專項治理在我國刑事司法中的長期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二者的契合度。但不可否認,二者之間客觀上存在著多重緊張關系,極大地影響著專項治理的績效和正當性。而且,刑事司法的程序法治特性決定了,刑事司法與專項治理的抵牾要比其他領域常規治理與專項治理的對立更為突出。鑒此,本書擬從理論基礎、價值觀念、行動模式、原則及規則等多個層面交叉透視專項治理與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對立、統一關系。
六是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法治轉型的途徑和方法。在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實現法治轉型已成為專項治理在刑事司法中能夠繼續獲取生命力的唯一選擇。法治化必須常規化,而常規化又必須法治化。刑事訴訟中專項治理轉型的總體目標就是以程序限定專項治理,以對法理觀念的遵從替代行政權力的絕對主導,以必然性、穩定性、連續性取代偶發性、多變性和不可預測性,最終將專項治理吸納為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部分。
本書是集體智慧的結晶。課題組負責人閆召華教授提出了研究思路和要求,擬定了基本綱目,然后由七位課題組核心成員分工撰寫完成。本書各章撰寫的基本分工如下:閆召華教授負責第一章(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發生機理),倪春樂教授負責第二章(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歷史觀察),王彪副教授負責第三章(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個例觀察),孔令勇副教授負責第四章(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制度邏輯),李冉毅博士負責第五章(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積極意義),陳蘇豪副教授負責第六章(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改進空間),郭航博士負責第七章(刑事司法中專項治理的法治轉型)。在此對各位撰稿老師的辛勤勞動表示誠摯感謝!由于時間和水平有限,加之各章撰寫風格有異,書中難免有不當之處,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閆召華
2023年3月于西政敬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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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簡介
吳宏耀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2020年中組部、團中央第二十批西部博士服務團成員,在西南政法大學掛職校長助理。
兼任國家檢察官學院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特聘研究員、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屆駐所研究學者(2016年)。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案管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曾先后赴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耶魯大學法學院中國法中心、康奈爾大學法學院、華盛頓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以及英國諾丁漢大學、德國馬普所、香港中文大學進行學術訪問和交流。
致 謝
感謝胡崇明先生對崇明刑事法文庫的資助!
胡崇明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校友,浙江省天臺縣人,1993年9月進入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就讀,1997年6月畢業,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后,進入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門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和檢察員;2008年加入上海我要網絡發展有限公司(51.com)歷任副總裁、總裁,并曾任上海市網絡安全管理協會副會長;現任上海黑桃互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51.com)董事長,上海信息服務業行業協會黨委委員。
內容來源:第七編輯部
編校排版:信息中心
審核簽發:社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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