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身為調味料,卻位列我國古代的“五葷”之一。好其香者眾,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市井小民;惡其臭者亦大有人在,謂之“穢人齒頰及腸胃”,決意對其“永禁弗食”。
兩千年前,它自胡地而來。如今,它在我們的餐桌上尋常至極,并已成為我國出口量較大的農作物之一。它就是大蒜。
胡地大蒜與本土小蒜
大蒜原產自亞洲西部高原及中亞地區。西漢武帝時期,其經陸上絲綢之路傳入中原,被稱為“胡蒜”。《爾雅翼》引東漢延篤的《與李文德書》云:“張騫使西域,得大蒜、胡荽,則此物漢始有之。以自胡中來,故名胡蒜。”除了“胡蒜”,大蒜初入中原時,也被稱作“葫”。西漢《別錄》載:“葫,大蒜也,五月五日采獨子者,入藥尤佳。”表明當時人們已種植大蒜并將其入藥。
晉代關于大蒜的記載較前代更為詳盡。晉人崔豹于《古今注》中提到:“蒜,卵蒜也,俗人謂之小蒜。胡國有蒜,十許子共為一株,籜幕裹之,名為胡蒜,尤辛于小蒜,俗人亦呼之為大蒜。”其中將大蒜與小蒜作了區分。相較小蒜,大蒜個頭更大、瓣數更多、辛辣味更強且覆有外皮。
小蒜,在古籍中也被稱作卵蒜、山蒜、澤蒜、石蒜,其土生土長于我國的山石沼澤間,很早便為先民所栽培。根據歷代古籍中的描述,農史學家認為小蒜很有可能就是薤白。《黃帝內經》中提到“五菜為充”,薤為“五菜”之一,其白色球狀鱗莖即為薤白。最初,“蒜”這個字指的就是小蒜。后為與大蒜相區分,我國的本土蒜才被冠以了“小蒜”之名。《本草綱目》有云:“小蒜乃中土舊有,而大蒜出胡地,故有胡名。”
唐宋以后大蒜被廣泛種植
東漢時期,大蒜已扎根我國各地,老百姓們在實踐中摸清了這一“胡菜”的栽培方法。北魏《齊民要術》引東漢崔宴所言:“布谷鳴,收小蒜。六月、七月,可種小蒜。八月,可種大蒜。”《東觀漢記》與《后漢書》中分別提到兗州刺史與揚州刺史種植小麥、大蒜之事。由此可見,當時大蒜在蔬食中的地位之重。到了晉代,大蒜已是一種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農作物。《晉書》中有時人通過“養雞、種蒜,得馬八匹”致富的記載。
南北朝時期,人們對大蒜的栽培技術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齊民要術》中詳細介紹了大蒜種植、收獲、藏種的全過程。其中提到:“收條中子(即蒜薹頂端的花序成熟后所結的氣生鱗莖)種者,一年為獨瓣;種二年者則成大蒜。”這表明,當時人們已經了解到,以此法種植大蒜,首次播種會長成獨頭蒜,以獨頭蒜再行播種就能長成分瓣大蒜。
唐宋以后,大蒜的種植已相當普遍,歷代農書中均有相關介紹。明清時期,我國的地方志中隨處可見大蒜的身影,山東、山西、河南、湖南等地均出產優質大蒜。如今,我國是世界最大的大蒜生產、消費和出口國。我國的保鮮大蒜已出口至140余個國家和地區,年出口量超150萬噸。
百姓喜食的佐餐“葷菜”
因大蒜具有強烈的辛辣味,東漢的《說文解字》將其歸為“葷菜”之列。此后歷代古籍多沿用此說法。《本草綱目》中,練形家(我國古代通過修煉以求長壽或成仙的一類人)、道家、佛家的“五葷”雖各有不同,但都包括大蒜。
對于古代無法頓頓吃上肉的貧苦百姓來說,辛辣提味的大蒜是很有吸引力的佐餐之食。此外,大蒜還具有鮮明的特點。元人王禎在《農書》中將其總結為“蒜雖久而味不變,可以資生,可以致遠;施之臭腐,則化為神奇;用之鼎俎,則可代醯醬。旅途尤為有功,炎風瘴雨之所不能加,食餲臘毒之所不能害”。大蒜耐儲存,便于攜帶,能掩蓋食物的異味,在烹飪中可以代替醋和醬,在旅途中還有防病解毒之效。《農書》中同時言明:“薤之力半于蒜,農家賴之。”因大蒜的這些特點恰恰滿足了百姓之所需,故其成為一種廣受百姓喜愛的食物。
據《后漢書》記載,東漢時期,太原的高士閔仲叔生活貧苦,“含菽飲水”(“菽”即豆類食物),當地同樣潔身自好的周黨見此情景,以生蒜相贈。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時我國民間已將大蒜作佐餐之用。
《三國志》中,名醫華佗路遇一百姓“咽塞”,為其看診后說:“向來道邊有賣餅家,蒜齏大酢(即蒜泥和醋),從取三升飲之,病自當去。”于是,病人按照醫囑去做,果然病愈。從這一描述可以看出,大蒜既能佐餐,也可以療疾。此后的歷代醫書中均有關于大蒜醫用方法的記載。
兩晉南北朝時期,大蒜在百姓飲食中的地位進一步提升,成為與鹽、豉(豆豉)齊名的佐餐調料。人們在烹飪中常以“蒜齏”調味。同時,大蒜還被用于制作混合調味料。《齊民要術》中就介紹了一種名為“八和齏”的調料,是將大蒜、姜、橘皮等8種食材搗爛調制而成的。
唐宋時期大興食蒜之風,宋人不僅生食大蒜、將大蒜搗碎作調料烹制“蒜瓜”“蒜冬瓜”等,還開始食用蒜苗,并將蒜苗調味、腌制、蒸熟后制作“蒜苗干”。
元明清三代,食蒜在民間已是尋常之事,各類文學作品中均可見大蒜的身影。如元雜劇《楊氏女殺狗勸夫》中,柳云邀請孫大云吃飯時說道:“哥哥請家里來,教拙婦烹豌豆、搗蒜與哥哥吃一鐘。”
在《水滸傳》中,不僅有花和尚魯智深佐蒜泥大口吃肉的描述——“智深大喜,用手扯那狗肉,蘸著蒜泥吃,一連又吃了十來碗酒”,還五次提到了“蒜條金”,如“過了十數日,朱武等三人收拾得三十兩蒜條金,使兩個小嘍羅,乘月黑夜送去史家莊上”。“蒜條金”是宋代流通的一種長形金條貨幣,有手指大小,因其狀似蒜苗,故得此名。從這一命名方式可以看出,此時蒜苗的食用在我國民間趨于普遍。
《明經世文編》云:“姜蒜魚鹽,軍所食也。”這表明除了普通百姓外,明代的士兵們也常食大蒜。同一時期的《初刻拍案驚奇》中也提到了這一點。書中,來自北方的貧窮軍人楊化所吃的飯食“無非是兩碟大蒜,幾個饃饃”。
就連《西游記》中妖怪吃唐僧肉都要蘸蒜泥:“到五更天色將明,必然爛了,可安排下蒜泥鹽醋,請我們起來,空心受用。”不僅如此,該書在描寫仙童采摘人參果所用的工具“金擊子”時,也以大蒜的外形作比,稱其“有二尺長短,有指頭粗細;底下是一個蒜疙疸的頭子”。同時,孫悟空還以搗蒜的動作為靈感發明了武打招式“搗蒜打”:“等我老孫跳高些,與他個搗蒜打,結果了他罷。”由此可見,食蒜文化在我國民間滲透之深。
在《隋唐演義》中,用盡盤纏的秦叔寶得一老婦接濟,吃了“一大碗面、一碟蒜泥”。有肉固然好,無肉,大蒜亦可頂替,為無味的主食提味,使其更易下咽。貧苦人家對大蒜的倚賴,在《紅樓夢》中亦有體現。“莊家人”劉姥姥進大觀園陪小姐們行牌令時,開口就是“一個蘿蔔一頭蒜”。除此之外,《紅樓夢》中還有關于小廝“磕頭如搗蒜”的描寫。
自元代起,百姓對大蒜的喜愛程度與在飲食中的運用還出現了南北分化。王禎在《農書》中提到:“北方食餅、肉,不可無此(大蒜)。”北方人比南方人更喜食大蒜,且酷愛食用生蒜。在南方,人們更習慣熟食或腌食大蒜。據明代《廣志繹》記載:“河北人食胡蔥、蒜、薤,江南畏其辛辣。”清代《椒生隨筆》中亦有云:“南人惡食蔥、蒜,北人好食蔥、蒜,土性然也。”受此好惡的影響,至明清時期,我國北方的大蒜種植面積及產量已遠高于南方,大蒜品質也優于江南地區。在大蒜的烹飪方式上,也分為南北兩大派系。北方派系的代表如《農圃便覽》中提到的“水晶蒜”“糖醋蒜”“蒸蒜薹”等,南方派系的代表如《調鼎集》中介紹的“腌蒜頭”“醋糖蒜苗白”等。通過這兩部書的記載,我們亦能發現,除了烹飪大蒜與蒜苗外,清代百姓已通過多樣的手法(包括蒸制、涼拌、腌制等)食用蒜薹與青蒜。
此外,我國北方、西南等地的少數民族亦有食蒜習俗,歷史文獻中不乏相關記載。
擁躉遍及上流階層
雖然大蒜極具“平民屬性”,但在我國歷史上,它并非百姓專屬。《唐六典》中有載:“凡親王以下……蔥、韭、豉、蒜、姜、椒之類各有差。”此句反映出大蒜在唐代王公貴族飲食中的重要地位,其供給中體現了等級差異。唐代詩人寒山曾作詩兩首,其中分別描述了上層與下層階級食蒜的場景:“蒸豚揾蒜醬,炙鴨點椒鹽”,王公貴族食蒜,可為佳肴美饌錦上添花;“黃連揾蒜醬,忘計是苦辛”,寒門書生食蒜,可激勵自己懸梁刺股、發憤圖強。
我國歷代的上層階級中,均不乏大蒜之擁躉。魏晉至五代時期,上層社會中盛行食膾之風,大蒜即是膾的重要作料。西晉文學家潘尼在《釣賦》中提到,烹制鯉魚膾時,需配以“西戎之蒜,南夷之姜,酸咸調適,齊和有方”。《云仙散錄詳考》中亦有隋代地方豪強高瓚“以車行酒、馬行肉、碓斬膾、碾蒜齏”,舉行盛宴時以蒜泥為膾之作料的記載。
除了配膾食用,士人貴族們在吃其他葷食時也常以蒜為佐。據《南史·張融傳》記載,南朝時出身名門世家的文學家張融喜食大蒜,“豫章王大會賓僚,融食炙(即烤肉)……欲求鹽蒜”。官至副節度使的晚唐詩人唐彥謙曾作《索蝦》一詩,其中描述與蝦同盤的食材時寫道:“蒜友日相親,瓜朋時與儔。”美味的大蝦與“蒜友”“瓜朋”齊聚一堂,其樂融融。短短一句,不僅體現了食材間的融洽,還表達了與好友久別重逢的欣喜之情。南宋時,正式宴會上的肉類作料中也可見大蒜的身影。介紹南宋都城臨安風貌的《夢粱錄》中,在描述“皇太后圣節”宴會時提到,看盤有“豬、羊、雞、鵝連骨熟肉,再置蔥、韭、蒜、醋各一碟”。
元代因北方游牧民族本就喜食蒜酪(以蒜和奶酪為主料的一種食品),故大蒜依舊為達官貴人所愛。文人們甚至以“蒜酪體”“金元蒜酪遺風”“金元蒜酪本色”來評價詩詞、戲曲、雜劇的風格。
明代上層階級亦喜食大蒜。詳述明代宮廷飲食習俗的《酌中志》中有3條關于食蒜的記載:“以各樣精肥肉、姜蒜剉如豆大,拌飯,以萵苣大葉裹食之,名曰包兒飯。”“(五月)初五日午時……吃加蒜過水面。”“吃蟹……蘸醋蒜以佐酒。”
食蒜會導致口臭。對此,我國古代早有應對之策。宋代的《物類相感志》中有云:“食蒜令口中不臭,用生姜、棗子同食,或呷醋一口,或食芝麻尤妙。”
被低看一眼的“蒜”
由于大蒜氣味熏人,故一直被一些文人雅士視為一種“俗氣”的食材。南宋詩人范成大就不喜歡大蒜。他曾作詩一首,盡書巴蜀地區令他難忍的食蒜習俗。此詩名中即有“巴蜀人好食生蒜,臭不可近”,詩中還寫道“幸脫蔞藤醉,還遭胡蒜熏”。
明清時期,大蒜在文人雅士飲食中的運用較為有限。明代文人高濂的《飲撰服食箋》中載有一款“蒜梅”,其將青梅與大蒜一同腌制,成品“梅無酸味,蒜無葷氣”。這道菜淡化了大蒜的辛辣味,力求去其俗而增其雅。清代袁枚的《隨園食單》著重展現文人雅士的飲食文化,其中所載的南北菜肴飯點有326道之多,卻僅有“油灼肉”“炒肉絲”“帶骨甲魚”“青鹽甲魚”用到了大蒜。
清代才子李漁更是對大蒜嗤之以鼻。他在《閑情偶寄》中寫道:“菜能穢人齒頰及腸胃者,蔥、蒜、韭是也……蔥、蒜、韭盡識其臭,而嗜之者眾,其故何歟?以椿頭之味雖香而淡,不若蔥、蒜、韭氣甚而濃。濃則為時所爭尚,甘受其穢而不辭;淡則為世所共遺,自薦其香而弗受。”世人多嗜味道濃烈的蔥、蒜、韭,淡雅清香的香椿芽卻被人遺忘。李漁對此難以茍同,并闡明了自己對大蒜的態度——“蒜則永禁弗食”。不僅如此,他還由世人對蔥、蒜、韭的推崇悟出了“善身處世之難”。
大蒜如此鮮活張揚,世人或好其香,或惡其臭,唯獨難以對它視而不見。賦予寡淡以滋味,賦予貧乏以靈感,這或許就是大蒜的魅力所在吧。
(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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