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施行滿一周年之際,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會同省住建廳、省民政廳、省殘聯共同舉辦“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新聞發布會,通報我省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相關情況,發布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和一批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優秀案例。光澤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養老機構無障礙設施行政公益訴訟案獲評全省優秀案例。
一、精心“把脈”,摸清“癥結”
2023年以來,光澤縣檢察院收到縣人大代表建議,反映縣內部分養老機構無障礙設施不完善、不健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希望檢察機關能夠督促有關部門健全養老機構的無障礙設施。
收到建議后,縣檢察院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共同開展實地調查,走訪了8個鄉鎮10家養老機構。通過廣泛征詢群眾意見,確定將部分養老機構無輪椅坡道、部分居室衛生間和公共衛生間未安裝安全抓桿,部分鐵制樓梯采用無踢面踏步等情形納入問題清單。
二、精誠合作,凝聚合力
2023年9月1日《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正式實施,養老機構無障礙設施改造成為一道必答題。縣檢察院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4份,回復率100%。
為促進全縣養老機構無障礙設施整改,縣檢察院邀請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現場體驗老年人生活和出行的不便,召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益心為公”志愿者等共同召開圓桌會議,商討養老機構無障礙設施使用的便利性和改造的可行性,并協調有關部門解決資金缺口難題。
三、精確施治,卓有成效
最終確定老舊養老院無障礙通道改造方案,促成相關職能部門向縣政府爭取專項建設資金30余萬元,完成養老機構安全改造40余處,消除通行安全隱患50余處,改善緣石坡道設施20余處。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對養老機構從業人員、老年人及其親友開展普法宣傳,提高無障礙環境建設政策法規的傳播率和知曉度,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為保障老年人平等、便捷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縣檢察院又將監督范圍拓展至圖書館、鄉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場所。全縣城市無障礙環境建設共投入126萬余元,新建、改建、擴建相應設施300余處,改善緣石坡道設施272處,重新鋪設盲道912米,改造完成圖書館無障礙通道,增設博物館無障礙停車位,人民群眾對無障礙環境的改造提升給予了高度肯定。
古語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養老設施無障礙環境建設是一份沉甸甸的社會責任。光澤縣檢察院將繼續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將法律監督融入為民服務中,依法保障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助推城市治理現代化,做實人民群眾可感受、能體驗、得實惠的檢察為民。
圖丨煙雨入江南
編輯:黃艷玲、林雨荷
副總編輯:龔美興
總編輯:吳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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