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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維坦按:
根據費城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英語副教授卡麗莎·哈里斯(Carissa Harris)的記述,在1200年至1600年之間的英格蘭和蘇格蘭,強奸 (法律上定義為男性在違背女性意愿的情況下“強迫”與其發生性關系) 被視為刑事犯罪,并且有法律來處理強奸犯。女性自己可以在沒有男性 (父親、兄弟或丈夫) 幫助的情況下提出強奸指控。
不過,雖然強奸在中世紀屬于重罪,可以處以閹割、絞刑,但其實真正執行的少之又少,這里面的原因很多,畢竟全部男性構成的陪審團不愿僅憑女性的指控就判處同樣身為男性的嫌犯如此嚴厲的懲罰,加上中世紀人們普遍認為“女性愛哭愛撒謊”,所有這一切都意味著,如果一位遭受強奸的女性想要走司法程序獲得應有的公正,可謂困難重重。所以在當時的英格蘭,民事訴訟 (賠償) 往往多于刑事訴訟。
在哥本哈根的丹麥皇家圖書館和慕尼黑的巴伐利亞州立圖書館內,保存著一些十分罕見的中世紀手稿,這些手稿描繪了一些即使在中世紀也極不尋常的場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進行決斗審判。
德國擊劍大師漢斯·塔爾霍夫(Hans Talhoffer)繪制了這幅圖,圖中一男一女正在接受法庭批準的決斗審判。 ? Public domain
畫中的男人站在一個齊腰深的洞里,手持帶刃的棍棒,而女人則在上方走動,揮舞著看起來像是裝在襪子里的石頭。他們的眉頭緊鎖,臉上的表情兇狠,四肢滿是血跡。
你可能在社交媒體平臺如Reddit或X上看到過這些圖片,并虛假聲稱它們展示了中世紀德國夫妻尋求離婚時的法律手段。然而,這些圖片背后的真相要黑暗和復雜得多。
這些圖片基于十三四世紀德國、奧地利及瑞士的法律,描繪了決斗審判,即所謂的司法決斗。司法決斗用于解決復雜的強奸和性侵犯指控。雖然決斗審判似乎與現代法庭相去甚遠,但它們都強調了性犯罪的起訴有多么困難——無論是中世紀還是在今天。
《泰茅斯時辰書》(The Taymouth Hours)插圖。? British Library
亞利桑那大學德語研究教授阿爾布雷希特·克拉森(Albrecht Classen)表示,強奸在中世紀被視為一項嚴重的罪行。如果強奸犯在法庭上被判有罪,他們會立即被判處死刑。“這是一種犯罪,一種嚴重的性犯罪,后果是:起訴和處決。”克拉森還撰寫了一本關于此主題的書《中世紀的性暴力與強奸》(Sexual Violence and Rape in the Middle Ages)。
法律記錄顯示,針對婦女的性暴力是中世紀法庭處理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性犯罪類型(毫無疑問,中世紀也發生過其他性犯罪,但對婦女的性暴力有最清晰的記錄)。在強奸案審判中,舉證責任落在受害者身上,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定罪幾乎是不可能的。
克拉森說,今天我們在強奸案中依賴于DNA測試,而在中世紀,受害女性必須大聲疾呼以引起公眾關注,并找到能夠在法庭上為她作證的證人。在年輕女性被強奸且無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法庭可以傳喚女性法醫檢查她的處女膜。但這兩種證據都有明顯的缺陷。
根據十三四世紀的法律文獻,男女之間的司法決斗,僅發生在涉及“Notnunft”的案件中。歷史檔案管理員和決斗法律歷史學家阿麗艾拉·埃萊瑪(Ariella Elema)表示,這個中世紀法律術語,專指針對女性的強奸、綁架和性侵。中世紀的法庭經常求助于司法決斗,來裁決缺乏明確證據的性犯罪案件,如“Notnunft”。
塔爾霍夫繪制的另一幅圖顯示,一名女子正在鎖住她的男對手。? Public domain
奧格斯堡(Augsburg)是一座位于慕尼黑西北約150英里的巴伐利亞城市,該市1276年頒布的一項法律規定,女性可以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向法庭指控男性對她的強奸。但是,如果男性發誓自己無罪,則可以為自己洗脫罪名。這時女性只有兩個選擇:要么接受誓言,要么決斗至死。
如果她選擇決斗,男子將站在齊腰深的洞中,手持木棍,而女子則在上方,手持“襪子流星錘”與之纏斗。誰輸了,誰就會被活埋。
到了1328年,巴伐利亞法律文書中又規定,決斗時男子的左手必須反綁在身后。如果男子輸了,會判有罪并被立即斬首。如果女子輸了,則會被砍斷左手——作為對作偽證的懲罰。
埃萊瑪表示,盡管司法決斗曾被用于解決許多法律難題,但其實極少真正發生。相反,決斗要面臨的生命危險,通常促使雙方達成非暴力的和解。對于性犯罪,司法決斗的主要目的在于,阻止女性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強奸指控。
“當今的立法者仍然在努力解決如何起訴強奸的問題。在許多情況下,由于根本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來定罪,因此受害者會感到不滿和屈辱,”埃萊瑪補充道,“中世紀法院的哲學似乎是:‘好吧,如果你想冒犯上帝并嘗試獲得神的干預,我們會給你一種極為困難的起訴途徑。’在某種程度上,他們是在承認自己司法制度的局限性。”
這幅圖描繪的是1288年在瑞士伯爾尼舉行的一場司法決斗,這是唯一有記錄的男女決斗審判案例:最終女方獲勝。? Public domain
在中世紀歐洲,司法決斗用于解決強奸指控的唯一案例,發生在1288年瑞士首都伯爾尼。盡管面臨諸多不利因素,這名女子最終戰勝了她的對手。盡管記錄稀少(中世紀的編年史家對此類案件通常諱莫如深),但1484年,由迪博爾德·席林(Diebold Schilling)撰寫的編年史中,專門有一頁描述了這場決斗。席林寫道:
“1288年,人們記得,在伯爾尼的Mattequartier(伯爾尼的一個街區),發生了一場決斗,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互相決斗,最終女子獲勝。”
埃萊瑪認為,這位匿名女子的獲勝,促使這些司法決斗在整個歐洲傳播開來。以至于幾個世紀之后,她在15世紀德國擊劍大師漢斯·塔爾霍夫(Hans Talhoffer)1459年和1467年的插圖中得到了永生。埃萊瑪說:“我認為,在塔爾霍夫描繪她之前,她在許多男人的腦海里已經徘徊了整整兩個世紀。”
15世紀時,當塔爾霍夫繪制這些圖像時,司法決斗理論上仍然存在。
在線歐洲武術研究項目Wiktenauer的主編邁克爾·奇德斯特(Michael Chidester)表示,類似塔爾霍夫這樣的手稿,其創作意圖各有不同:“有些是由劍術大師為特定學生創作的,作為輔助記憶的工具。有些作品則是為貴族客戶制作的。”十四五世紀,僅有36本此類手稿被記錄在案,包括塔爾霍夫的兩本。
塔爾霍夫在這幅畫中描繪了一位女性用力抓住男性對手帽子的場景。? Public domain
埃萊瑪說,盡管塔爾霍夫從未親眼目睹過司法決斗,但他繪制的場景極為生動,可能是受舞臺劇重演和幸存的知識碎片啟發而創作的。但她也指出,所有來源都有其局限性,塔爾霍夫的畫作也不例外。
“你正在研究來自中世紀的資料,而這個資料又來源于更早的中世紀資料。因此問題在于:這種重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會成為某種臆想?”
對于克拉森來說,這些司法決斗有助于說明復雜的中世紀性別結構,這些結構在很多方面都與現代性別結構類似。盡管我們與中世紀的司法決斗相隔數個世紀,但我們的現代法律制度仍然與過去相呼應。強奸案仍然難以起訴,舉證責任仍然往往落在性暴力受害者身上。
“那些不關注女性歷史的人,意味著們他仍然在打一場愚蠢的仗。我們今天面臨的社會斗爭,比如種族主義、強奸和厭女癥,都是過去問題的延續。”
文/Asia London Palomba
譯/Agent May
校對/tim
原文/www.atlasobscura.com/articles/trial-by-combat-man-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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