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送首付。
這不,這“天大的餡餅”就落在了杭州的孫女士頭上。
至今孫女士,還記得男友曹先生帶她去看樓盤時的瀟灑。
35萬的首付,曹先生二話不說,打了包票:房子做婚房,寫你的名字,錢我給。
當場還有房產中介夏某在一旁附和,說曹先生已經交完首付。
那一刻,孫女士覺得自己找的這個男人真是極好的。
可能是被幸福沖昏了頭腦,接下來的一系列操作,孫女士都被牽著鼻子走了。
交完首付,那就得付尾款了吧。
孫女士也不好意思再讓男友全權負責,就想著自己也上點心不是么。
可中介告訴她,她收入太低,流水不夠她去全額貸款。
不過,中介給她想了個辦法,把貸款拆分成兩筆,一筆房貸,一筆車位貸,然后用車位貸去補足房貸。
這一聽就不是啥靠譜的點子,可孫女士被繞進去了。
出于對男友的信任,她也沒多想,就在貸款合同上簽了字。
為了付尾款,孫女士先是拿了2萬存款,又用花唄和信用卡刷了5萬,接著又用車位貸弄出21萬。
然后,驚掉下巴的一幕來了。
孫女士支付的這筆錢,壓根就不是啥尾款,而是首付。
曹先生之前的慷慨,全都是空頭支票。
首付他只出了5萬,還是借來的。
大家仔細算算,他倆自己的錢全加一塊也就12萬。
再加上車位貸的21萬,首付還差2萬呢。
照理說,這房子也買不下來啊,可也不知道那個姓夏的中介如何操作的,還就把房子給落在了孫女士頭上。
看到這里,也許很多人會說,房子買下來不就行了,也不虧。
事情哪有這么簡單?
孫女士買房是做啥的?婚房。
可轉頭,曹先生一句“性格不合”,這婚說不結就不結了。
直到這一刻,孫女士才反應過來,自己可能被騙了。
仔細去查了一下,才知道自己成了冤大頭。
說好了“談戀愛送首付”,原來首付的大頭是自己拿的不說,還背了一身債。
而且談戀愛這兩年,房價早就跳水了。
原先花165萬買的房子,現在只要140萬,還包車位和家居。
如今孫女士是賣也不好賣,住也住不起。
你說糟心不糟心吧?
02
算計
事情在網上曝光后,網友們議論紛紛,說什么的都有。
其中有好幾個版本,我選了3個討論度比較高的,和大家聊聊,也算是給那些準備貸款買婚房的人提個醒。
版本一:
如果曹先生和孫女士這段戀愛關系是真實的,那么騙子不騙子不好說,曹先生算計孫女士是事實。
在曹先生的自述里,他堅定地認為自己是“以結婚為目的買房”。
并強調,自己也拿了5萬付首付,現在房貸自己也有在還。
可這樣的解釋,到底有些底氣不足。
要是真的有擔當,干嘛一開始非得聯合外人,把自己女友忽悠得團團轉?
真心為兩個人的未來考慮,是不是就不應該撒謊?更不應該讓女友頂雷?
退一步說,咱沒錢就沒錢,現在這個環境,結婚買不起房也不是啥丟臉的事,不至于非得豬鼻子插大蔥——裝象,更不至于要騙女友的錢去買房。
說得嚴重點,這就是騙婚啊。
也有網友表示,曹先生多少也拿錢出來了,還主動幫忙還貸,損失也不小啊。
那我們再看一個真實案例。
深圳的周先生和林女士相戀了,兩人購買了一套房子。
周先生可沒曹先生那么多小聰明,一口氣拿了首付和過戶費,登記在林女士名下。
兩人也沒結婚,一年后,分道揚鑣。
之后,兩人因為房子的歸屬權,鬧上了法院。
最后法院判定:
林女士返還周先生的房屋首付款、過戶費等附結婚條件的贈與款項。
回頭再看曹先生和孫女士,真要對簿公堂,兩人分手,曹先生為婚房支付的所有錢,是不是都要孫女士返還?
再則,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房價漲了,孫女士是不是還要補償增值部分?
至于說,曹先生到底有沒有這么長遠的算計?不清楚。
03
騙局
版本二:
很多網友,懷疑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因為上面這一幕像極了《1818黃金眼》前幾個月發生的兩件事。
今年3月,杭州的小魏就曾被相識不到一年的男友小張,拉去“0首付買婚房”。
當時小張承諾,首付、房貸小魏都不用操心,他來還,房子只寫小魏的名字。
小魏想到自己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半推半就,稀里糊涂地就在各種文件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期間,還有人幫她做了假的流水。
等到120萬貸款辦下來,小魏突然發現小張不見了。
她去售樓部打聽,才知道首付30萬里只有1萬6是小張給的,剩余的28萬4000元竟然是中介墊資。
為啥中介愿意墊錢?為啥小魏交了一部分錢還要“逃婚”?
我相信一句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若不是有更大的利益,誰愿意貼錢給別人買房?
此后一個月,又一受害者出現了:嘉興的李女士。
這一次沒有“中間商”,她的男友就是房產中介。
用的是和小張同樣的套路,先是談感情,花言巧語地哄騙女友買房。
等到房貸下來,房子過戶,人就找不著了。
不過這回李女士的男友更囂張,在電話里戲謔地對記者說:
“談朋友總要付出代價的。”
現在這個房地產市場,大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就不多說了。
你以為自己的伴侶出手闊綽,幾十萬說給就給,難道不是愛嗎?
實際上很多樓盤本來就可以零首付購房,有些人就是鉆了這個空子,騙人買房貸款,然后拿了高額提成后跑路。
最后,愛情愛情沒撈著,還莫名其妙背上高額債務,或許還要因為還不起房貸成為“老賴”。
慘!
04
貪心
版本三:
孫女士是受害者沒錯,可她自己也有貪心的成分。
就像一位網友說的,口袋里沒有錢,也敢去下單上百萬的房子。
你不是想得太天真,就是想要得太多。
有句話說得好:“人的欲望,經常會讓我們做出一些違反常識的事情。”
憑什么談個戀愛,別人說給買房就買房,首付不用你出,貸款不用你還,還非得死乞白賴地只加你的名字?
如果你面前站著的是花錢不眨眼的大富豪,當我沒說。
不過你也得捫心自問,自己是否配得上別人的一擲千金。
當你想都不想,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就已經踩進坑里面了。
問:孫女士的房子還能退嗎?
說實話,挺難的。
畢竟房貸合同,白紙黑字,寫的是孫女士的名字。
曹先生在首付上算計了孫女士,但是構不構成犯罪很難說,畢竟這些錢他也沒挪作他用,都拿來買房了。
至于那位中介夏某,是個人都知道他有很大的問題。
可孫女士如果找不到證據證明這是一場買房騙局,等到前男友曹先生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來收拾爛攤子的也只有自己。
最后,還是那句話:
“天上永遠不會掉餡餅,即使掉,也大概率砸不到普通人頭上。”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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