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政務網留言:青特花嶼城小區位于城陽區夏莊街道銀河路282號,最初開發商在小區內規劃有老年活動中心。在未向業主公示建設項目、未經全體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夏莊街道辦事處聯合小區物業青島匯豪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建設、裝修佳家康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我們堅決不同意在小區內開建、經營養老服務中心!
試問: 1、養老服務業中心所占建筑還是不是業主所有的公共區域、公攤面積?
2、夏莊街道辦事處和小區物業公司有沒有權利擅自更改公共區域的用途?
3、擅自更改公共區域的用途,還用不用向全體業主公示,還用不用聽取全體業主的意見,還用不用征得大部分業主的一致同意?
4、物業辦公室與佳家康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相隔數十步遠,整個建設、裝修過程,物業辦公室的員工是沒看見,還是裝作沒看見?
5、青特花嶼城屬于封閉式小區,佳家康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勢必對外經營,若此,小區物業在日常安全維護、疾病防控、突發事件方面如何盡到管理職責?如果對業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物業是否同意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佳家康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的經營,是歸街道辦、物業公司管理,還是歸小區業主管理?收益所得歸小區業主所有,還是歸第三方和街道辦?
7、如果佳家康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由第三方經營管理,是否需要招投標程序?
8、佳家康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完全可以在小區外部租賃場地,為什么不自行租賃,卻占用青特花嶼城小區內部的公共區域?
經城陽區民政局落實,花嶼城小區養老服務用房由城陽區民政局于2021年11月24日與青島地鐵青特置業有限公司完成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移交手續。并于2023年9月12日移交給夏莊街道做為新建小區配套養老服務用房。為提高花嶼城小區服務保障水平,為廣大老年人提供良好的養老服務,根據《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山東省城鎮居住區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移交和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計劃在花嶼城小區養老專屬用房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
中心的具體服務項目包括:1.健康咨詢服務;2.理療體驗項目;3.康復保健;4.日間照料(早8:00-下午5:00);5.為老助餐;6.老人活動娛樂;7.健康講座。“養老服務中心”內的健康、娛樂服務,只對本小區60歲以上老人開放,小區外的養老服務采用居家上門服務的形式。(中心不涉及醫療門診和長護養老服務,沒有醫療垃圾和傳染疾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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