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節將至,按照慣例,各地都會在節前公開通報一批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以警示教育體制內的干部職工們。
近日,黑龍江省就公開通報了6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其中第五起案例,引發了不少網友熱議。
這是一起領導干部違規聚餐飲酒的典型案例,非常熱氣騰騰,事情就發生在今年暑期。
通報說,今年7月1日,黑河市舉辦鄉鎮黨政正職綜合能力提升培訓班,當晚,嫩江市某鄉鎮的書記單某某,邀請8名同期參加培訓的鄉鎮書記、鄉鎮長在培訓駐地聚餐飲酒,造成不良影響。最終,單書記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員也分別受到相應處理。
因為一餐飯,鄉鎮書記被處分,多人被處理。聚的是風險,飲的是處分!這起違紀案例在體制內非常典型,也令人深思,尤其值得基層領導干部重視!
第一,領導干部聚餐、飲酒要尤其謹慎。領導干部貴在領導二字,相較于一般干部,手中有一定的權力,所以組織上的要求也更加嚴格。用公款吃喝、工作時間吃喝,這肯定是不行的。吃老板、吃下屬,也是不行的。即使自己花錢吃飯,也要注意,不能以聚餐名義搞團團伙伙。
第二,前車之鑒,教訓深刻。在黨校培訓期間,明確有規定不能聚餐飲酒,但不少領導干部置若罔聞,最終導致嚴重后果,教訓慘痛。去年就通報了青海省的多名地廳級干部,在黨校培訓期間違規聚餐喝酒,最終導致一名州委書記死亡。
再如2023年,湖南湘西州通報發生2起黨校培訓期間違規聚餐飲酒事件,共涉及11名領導干部,最終4人被免職處理。
很多領導、干部在外出參加培訓期間,會想著以此為機會外出聚餐飲酒,以便相互聯絡感情。還有很多領導、干部覺得,我花自己的錢吃飯,也不飲酒,總沒有問題了吧?
所以這類事件時有發生,屢禁不絕。但既然有明確規定,不能在培訓期間聚餐,那就自當遵守,如果一旦被發現,后果是很嚴重的。第一是不組織違規飯局,第二是不去參加,這更考驗人性。說回開頭通報的典型案例,因為吃了一餐飯就要被處理,參與者估計現在腸子都悔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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