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睿智的靈魂
如今網絡上的新奇事兒實在太多了,幾乎每天都能讓人刷新三觀的下限,這不,最近又有一名網紅火了,神奇的是他是一名健身網紅,但火的原因是因為“魚塘被搶”。
這名網紅名叫李維剛,在某音上有500萬粉絲,頭銜是知名健美運動員,某健身研究院校長,平時發的內容也大多和健身有關。
但就在最近,他發展了一項副業,或者說業余愛好,就是承包魚塘。
他會在全國不同地方物色自己覺得有價值的老山塘,或者受粉絲的邀請,去承包一些用來抵債的魚塘,然后拍攝收獲的過程,看最后是賺還是虧。還別說,這些魚塘視頻的觀看量都不少,說明網友們對這種接地氣的題材還真的感興趣。
就在前幾天,他又發了一個魚塘視頻,地點在湖南湘潭市金鳳村,前情和平時差不多,說的是他去某粉絲家里,以約定好的價錢把魚塘包下,粉絲介紹說魚塘里大約有幾千斤魚,如果一切順利的話,肯定是能賺的。
然而到了清塘當天,情形就有點不對勁了,魚塘周圍站滿了聞風趕來的村民,李維剛他們一邊清塘,村民們就在一邊瘋狂抓魚,急得粉絲的母親在一邊喊:“大的不能抓啊!”
順便給城市的小伙伴科普一下,一般來說,魚塘主清塘的時候是允許其他人下去薅點免費魚的,因為清塘會把大部分的水抽干,而塘主會先把最有經濟價值的大魚給一網打盡。
但一些小的魚,一來沒啥經濟價值,二來也難抓,不劃算,所以很多時候清完塘,小魚都會留在原地,這個時候別人就能下去抓點回家加個餐,反正都鄉里鄉親的,一般人也不會計較。
但這次的清塘情景,顯然就超出了正常的范疇,很多村民在剛開始清塘的時候就已經下場了,根本不等主人家抓完,而且抓的全是大魚。
李維剛一行人一直在喊不能抓大魚,但根本抵擋不住村民們的“熱情”,大家呼朋喚友,拎著大網小兜,手法還非常熟練,到最后一大半的魚其實都是被村民們抓走了。
等到一切結束之后,李維剛計算了一下這次清塘的收獲,原本應該有幾千斤的魚,最后只撈回來了1000多斤,價值4000多塊錢,血虧。
02
視頻發出去之后,很多網友對村民的行為而感到氣憤,覺得他們大概率看到李維剛是外地的,就上趕著薅羊毛欺負人,網上出現了很多質疑當地民風的聲音,還有人在地圖上將金鳳村改成了“搶魚村”。
村民哄搶東西的行為,在這幾年我們也見了不少,但“人心不古”真的是這件事情的全部真相嗎?有人提出了反對意見。
在視頻火了之后沒多久,金鳳村的一名村干部就在媒體面前駁斥了李維剛的說法,說他為了流量斷章取義,抹黑金鳳村的形象。
按照他的說法,李維剛在清塘前就已經聯系了村干部,希望他發動村民們去免費抓魚,“人越多越好,這樣就能加大視頻流量”,而原塘主(李維剛的粉絲)也給村民發微信說大家都能去抓魚,所以當天才引來了這么多人湊熱鬧。
結果視頻發出去之后,事先說好的免費抓魚,就變成“搶魚”了,村里人都覺得非常氣憤,還表示將起訴李維剛。
這樣一正一反,說法南轅北轍的羅生門,不知道大家更相信哪一邊,但我目前看評論區,感覺大家對村干部的說法不太感冒。
一來,村干部有強烈的維護本村利益的動機,他說的話落在網友們眼里,可信度就要打個折扣。二來雖然網友們不知道前情怎么樣,但光就視頻里面的場景來看,李維剛一行人曾多次制止村民們抓大魚。
就算村民們事先收到消息說“免費抓魚”,但去到實地,聽到主人家明確說不能抓大魚,那總得收斂一點吧?然而很顯然村民們并沒有,而是趁著人多,主人家制止不了,就瞎搞了,把人家的大魚幾十斤幾十斤地帶回家。
村民們的行為肯定是不對的,但當中的確有可能有誤會的成分,關鍵在于李維剛本人當時的動機是怎么樣的,又是怎么樣表達的。
在輿論的壓力下,李維剛在不久后把那條視頻給刪除了,然后又發了一條解釋的視頻。
他在里面表現出來的態度還挺平和,也沒有對村民們搶魚的行為感到多憤怒,他的說法是,這次承包魚塘本身也不是沖著賺錢去的,而是想幫幫粉絲。
據他所說,那位粉絲家里有人生病了,要急用錢,而他父親以前跟了一個包工頭干活,卻還有兩萬多的工錢一直拖欠了好幾年,最后包工頭把那個魚塘轉給他家抵債,但清塘、賣魚都需要人力物力,所以粉絲希望李維剛可以把魚塘盤下來。
所以李維剛就去了,最后兩人達成的協議是李維剛給粉絲一萬多,抓來的魚歸屬一人一半。而李維剛本身的設想是,不管自己最后得了多少魚,他都會把收益給粉絲,畢竟他也不是魚販子,就算拿了魚也不好賣。
至于抓魚的事情,他承認是有跟村民說過可以抓小魚,但有可能是溝通的時候產生了誤解,村民們把“可以在清塘后抓小魚”,理解成“可以無限制隨便抓魚”,于是就出現了視頻里的亂象。
在解釋視頻的最后,他還呼吁網友們不要指責村民,也對他自己對金鳳村造成的不良影響感到抱歉,整體的態度還是誠懇的。
但他的行為讓我有一種感覺,就是“搶魚”這件事,可能的確有他推波助瀾的成分在,或許不是有意的制造對立,但他作為一名網紅,在賣魚三瓜兩棗的幾千塊錢收入,和有意無意制造“搶魚名場面”帶來的流量收益之間去選擇,恐怕傻子都知道要怎么樣做。
所以個人覺得這件事情里面沒有完全清白的人,大家都揣著明白裝糊涂,“無意”中造成誤會,又“無意”中搶了魚,到最后真的受傷了的,恐怕就只有那個一開始邀請網紅去盤魚塘的粉絲吧。
畢竟網紅可以一走了之,但粉絲本人,還是要生活在村子里的,這下子說不好就成為村里的“千古罪人”了。
不管怎么樣說,這件事情目前看來就以雙方不情不愿的握手言和告終,打了半天嘴仗,最后也沒人報警,村干部們一開始說的“投訴”,也沒有了下文,主要在于雙方都踩到了一個非常巧妙的紅線邊緣上。
網紅的行為就不說了,就說村民們的哄搶行為,一般來說,搶別人的東西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但有句老話說的好,“法不責眾”,當犯錯的從一個人變成一群人,責任就不好定了,一是人難抓,二是每個人都搶那么一點,法律上不好定罪。
在全國各地出現的哄搶事件,都差不多是這種性質,最多抓一兩個刺頭殺雞儆猴,但更多的就沒辦法了,所以只能呼吁大家注意安全,盡量不要在農村人多的地方,搞太容易被人拿走的經濟作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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