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三聯學術論壇”第21期以“羅馬道路:政治危機與自由傳統”為題,邀請李猛、韓潮、張新剛、熊瑩四位學者,深入探討羅馬與希臘在憲制思想和自由傳統上的根本差異,分析羅馬法律中自由的性質及其演變,以及羅馬的政治思想遺產能夠有助于我們理解哪些時代的問題。
今日推送張新剛教授的發言。他分析了羅馬制度與制度運行的復雜性,以及羅馬政治思想與希臘政治思想的區別。在他看來,羅馬政治思想與現代政治理論有著緊密的聯系,特別是在處理政治危機和例外狀態時的思想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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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新剛,山東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近期主要研究方向為:古希臘史、古羅馬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和政治理論等。
例外與失序:羅馬共和不能承受之重
文丨張新剛
01
失落的羅馬政治思想史
在思想史研究領域,相對于希臘來說,羅馬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是不被重視的。哪怕是在一些古代政治思想史書中,比如《劍橋希臘羅馬政治思想史》中,大部分篇幅都是希臘的內容,希臘化和羅馬則被放在同一個地位對待,基本上能被單獨拿出來書寫的就只有西塞羅了,給人的印象是,好像羅馬沒有自己獨立的政治思想。以前有老師寫過一篇文章,講“羅馬人會做,希臘人會說”:希臘人把自己吹得天花亂墜,羅馬人在政治和軍事上取得很大的功業,卻不會總結,最后還是波利比烏斯給總結了一下。
《劍橋希臘羅馬政治思想史》
[英]克里斯托弗·羅 / [英]馬爾科姆·斯科菲爾德 著
晏紹祥 譯
商務印書館2016年版
這背后的問題可能要回到對政治思想史學科的反思,我越做政治思想史研究,就越對什么是政治思想史感到困惑。因為我們看傳統的政治思想史寫作,基本上是以人頭為線索:經典的政治思想史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西塞羅,到中世紀的奧古斯丁、阿奎那,然后是馬基雅維利、霍布斯、洛克,最后到托克維爾和密爾。按照這種寫法,羅馬可以拿出來跟希臘哲學家同等分量的人肯定少很多。但這其實帶來一個很反直覺的問題,那就是羅馬共和國和帝國在政治實踐上非常豐富,但是這樣一個維系了大幾百年龐大版圖的政治體卻被認為沒有政治思想。這可能不是羅馬的錯,而是政治思想史學者的錯。
就政治思想研究來說,比如我在做古希臘政治思想史的時候,試圖提出一種關心政治主體的政治思想史的研究方式:不只是盯著那些最偉大的哲學家,從他們的著作中找到有關政治的論述,而是要同等關心特定時空的政治體里實際參與政治的人,他們可能是公民群體,也可能是元老階層,還可能是帝王,要努力把他們的政治思考還原或重組出來,而這可能是真正的政治思想非常核心的內容,或者說是我們不應該忽視的內容。
牛津大學的政治理論學者Micheal Freeden寫過一篇文章,談政治理論應該研究什么的。他在文章中著重批判了羅爾斯以降的政治-道德哲學、斯金納的政治觀念史研究以及后結構主義。他說這些范式雖然看起來都與政治有關,但都并不真的關心政治,或者不研究政治領域真正發生的問題;要么用哲學尤其是道德哲學的方式重構對政治的理解,或者關心觀念的歷史變遷。
邁克爾·弗里登(Micheal Freeden)
英國政治理論家和思想史家
重啟了政治意識形態中的研究架構
他的批評聽起來是比較極端的,但是他的提醒是很重要的,即政治理論和政治思想是要做跟政治相關的研究,需要找到一種方式回到政治領域真正發生的事情上。像塞姆所闡述的羅馬寡頭斗爭,在此,除了現實中的權力斗爭之外,是否還有一些觀念、政治思考上的對政治的理解?這對羅馬的政治思想研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主題:即關心參與政治過程中的人關于政治的一些思考,特別是政治主體即元老和人民的政治思想。
過去十幾年內,我們欣喜地看到羅馬政治思想研究的繁盛,光英文學界關于羅馬政治思想的研究,水平不錯的專著至少有五六本。這種繁盛的背后可能是大家希望重新激活對政治或政治實際運作的理解。在這個意義上,羅馬恰恰是研究政治思想史的一個最好的媒介,因為羅馬人不太有哲學原創性的東西,而特別愛寫歷史。歷史恰恰是對政治過程的傳達或表達,這跟中國的傳統比較像,在歷史寫作中表達很多政治性的思考。這是第一個問題,政治思想史到底應該研究什么。
古羅馬元老院與公民會議
02
制度與制度的運行
第二個問題跟施特勞曼的《從衰落到革命》這本書有關,書里明確區分了兩個東西:一是制度,另一個是關于制度的思考。施特勞曼特別關心制度,在他看來,羅馬共和國的危機提供了一種憲制的思考。當然他也非常謹慎,認為很難說羅馬有一個所謂的政體,但羅馬是有一些關于政體的思考。
《從衰落到革命:危機中的羅馬政治思想》
[瑞士]本杰明·施特勞曼 著
方凱成 夏爾凡 譯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24年版
如何區分這兩個東西?我們當然找不到一個成文的羅馬憲法對它的政體像現代憲法那樣有明確的描述。但施特勞曼說,這并不意味著羅馬在共和危機的時候對這個問題沒有思考,他對這個思考進行闡發。施特勞曼這個講法就很有意思了,我想提出的問題是:在什么意義上,我們能夠對羅馬乃至希臘的一些城邦的政體進行一種制度性的分析?這個制度分析又如何跟制度具體的運行相區分?
對于古代希臘城邦和羅馬共和國,我們可以進行具體的制度分析,國內前些年也引進了像林托特和意大利學者馬爾蒂諾撰寫的共和國政制或羅馬政制史的專著,從制度框架的角度進行“政治制度史”的分析。這些分析對于理解共和國政體非常有幫助,但借用鄧小南老師的講法,制度不是死的,還要關注制度的具體運行,走向活的制度史。那么,羅馬乃至古希臘城邦其實也存在從政治制度走向活的制度史研究的問題。
[英]安德魯·林托特《羅馬共和國政制》書影(左)
[意]弗朗切斯科·德·馬爾蒂諾《羅馬政制史》書影(右)
關于這個問題的復雜性,我想舉羅馬史上的幾個例子加以說明,一個節點是羅馬王政結束之后,進入了共和時期。我借用李維《羅馬建城以來的歷史》的表述,他在第二卷說王政時期結束了,并沒有說羅馬進入了共和國時期或者共和時期,只是用了自由的概念,就是羅馬從此以后就沒有王了,進入了一個自由的歷史時段。李維在前五卷里只提到過兩次“共和國”(res publica)這個詞,其他的時候他更多的是用“國家”(civitas)的概念。我覺得他是刻意地不使用共和這個詞,而用國家和自由的概念描述。比較有意思的是,說羅馬“從此以后沒有王了”的時候,李維特意說王權還在,也就是說所謂的羅馬共和國階段保有王權,但是沒有王。這就是李維作為一個共和到帝國過渡時期的、奧古斯都同時代人對羅馬傳統的理解。
這里需要說明,李維所記述的羅馬早期歷史未必是客觀真實的,但卻是共和晚期和帝國早期羅馬人“真實的”歷史認知,李維自己對這一點也有明確的意識,在他書的序言里就曾很明確地將這個意思表達出來。所以根據李維的版本,王權這個東西從王政時期,也就是從羅慕路斯那一刻開始就一直有,到共和時期也有,只不過是用兩個執政官分擔最高權力,并且任期一年,來限制個人壟斷大權。當然這是非常確定的制度,到共和晚期會不停地遭到挑戰。從蘇拉開始,一直到后來的凱撒,再到奧古斯都,大家覺得不要再打內戰了,和平是非常重要的事。
提圖斯·李維:《羅馬建成以來的歷史》英文版書影
那么到了元首制時期,如何理解元首和所謂自由的關系呢?到奧古斯都,有人說他恢復共和,把權力還給元老院和羅馬人民,公開的表述都是富麗堂皇、政治正確的話。并且,從制度來說,我們看共和晚期歷史學家的敘事,他們把羅馬一開始建城形成的制度編的跟共和國成熟時期的制度很相似,羅慕路斯建城后一開始就有元老,有庫里亞大會,有最高的王權的承擔者,這些似乎羅馬最初就有了。但我們很明顯地知道,從王政到共和晚期,再到后來帝國早期大致的制度框架里,實際的運行方式是截然不同的。
最近我做了希臘寡頭政體的研究,可以看到大部分的希臘城邦制度從外表看都差不多,基本都有公民大會、議事會,也都有法庭、高級官員。但有些城邦實際運行的方式設計得很獨特,能夠確保富人或出身高貴的人在大部分實際決策中有決策權。當然,也不能說民眾沒有權力,哪怕被通常認為的寡頭制城邦斯巴達,公民雖然沒有發言權,但也有決策權。
雅克·路易·大衛《列奧尼達在溫泉關》
Leonidas at Thermopylae
1800—1814,大型油畫,3.95×5.31米
現藏于巴黎盧浮宮
舉這些例子是想說明,制度框架是一回事,制度如何運行是另一回事。對羅馬來說,從王制到共和,從共和晚期到奧古斯都時代,在當時人的書寫中,制度的連續性要大于斷裂性。但制度表面上具有連續性,實際上背后運作的邏輯和運作的方式、達成的實際效果可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而恰恰是在這些變化里,是否可能找到一些政治思想演變的重要范式轉變?我覺得這是蠻有意思的話題。
03
羅馬政治思想史的現代解釋
施特勞曼在對共和國晚期政治思想的實質性解釋觀點上也有一個很大的特色,這在對西塞羅的一些解釋上體現得尤為明顯:在羅馬憲制背后,試圖提出自然法或者傳統習俗這樣的東西,解決一些例外狀態的政治挑戰。施特勞曼的解釋一方面立足于共和晚期的政治現實,另一方面又極具當代性。這也是我在讀這本書最初的感受,即它不太屬于共和主義解釋傳統,而特別像“9·11”事件之后的很多政治哲學討論,比如學界對施密特以及阿甘本等關于例外狀態討論的一個延續。施特勞曼特別關心處理共和危機的時候遇到的例外狀態、例外權力、決斷時刻,以及羅馬在憲制意義上有什么創新,在思想上有什么創造。所以讀起來更像是21世紀以來的一些關于政治和公法討論的主題。
阿甘本
卡爾·施密特
其實這并不是新主題,在關于喀提林陰謀事件的研究中,學界也一直有對法律與例外狀態的討論,集中反映在西塞羅通過元老院最終敕令的方式處決喀提林這一事件上。相對的觀點則是認為,在羅馬,公民擁有“向人民申訴”的權利,像著名的德國羅馬法學者昆科爾提出,“向人民申訴”是制約官員強制性的、單方面的處罰權,同時賦予公民個體程序性的保障,由人民作為審判者,對被告人進行審判來定罪處罰。這種解釋又將羅馬政治思想的話題進一步推進到關于人民主權的話題上來。這也是羅馬政治思想與現代政治傳統的另一個更為底層的邏輯勾連。
《喀提林陰謀 朱古達戰爭》
[古羅馬] 撒路斯提烏斯 著
王以鑄 崔妙因 譯
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
回到羅馬自身漫長的演變。在共和時期,羅馬國家一般是指羅馬元老院和羅馬人民這兩個東西的結合體。如果說“人民主權”,就過多地把唯一權力來源集中到人民,有點太現代,把羅馬的理想推得有點高了。但是在羅馬的政治傳統中,特別是到了帝國時期,王權法(lex regia)成為一個很重要的法律表達,簡單來說就是元首或英培拉多(emperor)的權力來自羅馬人民的轉讓。這種政治邏輯聽起來非常現代,但的確是羅馬法中的。無論古代羅馬是不是真的按照這種邏輯在組織政治權力,但這一邏輯經過中世紀博洛尼亞法學家的注疏和論爭,到了現代早期的博丹那里就被納入到主權學說中,再到后來又逐步演化為我們所熟悉的人民主權學說。
最后,順著作者的思路,簡單談一點希臘和羅馬政治思想的區分。施特勞曼在書中專辟一章討論希臘和羅馬憲制思想的區別,認為希臘并沒有一種更高的、規范性的、剛性的憲法性法典,而羅馬則有基于法則的自然法來為更為低階的法律規則提供基礎或憲制性標準。在作者看來,羅馬始終預設了高階規范的存在,而這是希臘所不具有的,這也是羅馬政制思想對后世西方政治思想的持續影響力所在。對于這個論證,恐怕有些過強,特別是作者高度依賴西塞羅的作品來重構這方面的政治思想,但是在多大程度上西塞羅能夠代表羅馬,特別是羅馬政治主體的政治思想是有待商榷的。
查士丁尼
《國法大全》
在我看來,希臘和羅馬政治思想還有一些值得關注的區別,當然是大而化之地講一些總體的印象,不能充分展開。一個區別就是羅馬的共和與王權法隱含的問題是權力來源于何處,而這和希臘政治思維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希臘人不太關心權力來源,而比較關心統治者的統治資格。統治的道理到底是出身高貴、有德性、有錢還是人多?亞里士多德關于政體的經典分類標準是誰更有資格統治。羅馬共和國則預設了共有的權力好像是一個既定的事實,然后在共和國的基礎之上,以這樣一個傳統去討論羅馬的道路。希臘人也會討論公共性,但其公共性更體現在城邦、公民、群體里的政治權力的實施。亞里士多德更加關心適用于大多數城邦的、好的多數人的統治方式。按照他的講法,是重裝步兵群體的統治。這可能是亞里士多德能想到的大部分城邦能夠比較好地調試自身、達到一個良好的政治目標的方式。
亞里士多德
《政治學》
另一個很大的不同則是與政治體規模相關。希臘的政治思想始終是和城邦綁定在一起的,哪怕是亞里士多德這個曾經作為亞歷山大老師的人,他構想良好的政治生活的時候也沒有將帝國考慮在內,而是緊盯著城邦這種公民共同體。而羅馬在這個方面則有很大的不同。到了共和晚期的時候,羅馬已經是共和-帝國了,或者是一個公民群體統治的帝國形態,無論從人口還是地域上來說,都已經是超大規模了。特別是當意大利人要求羅馬公民權,打了同盟戰爭之后,實際上羅馬的共和政體在實際運作上已經不現實了,規模的擴大和將軍的重要性對共和政體帶來的致命的挑戰,這是施特勞曼提到的政制危機的背景,而公民群體的變化與疆域的變遷必然帶給羅馬政治思想不同的思考范式,由此廣域帝國視野內的自然法、羅馬法以及秩序構建才會成為羅馬政治思想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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