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騎行11歲男孩被碾壓身亡案件,后續來了。
8月20日至8月25日,公安通知涉事司機姜某家屬派代表到檢察院,準備進行民事調解以及賠償。
公安詢問姜某一家最大的經濟承受能力。
姜某的妻子患有白血病。
家中育有一兒一女,均未成年。
姜某的父母超過70歲,其中,母親單目失明。
為了給妻子治病,這位丈夫省吃儉用,拼命打工。
無奈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專找苦命人。
面對飛來橫禍,姜某一家人東借西湊,還賣掉了家里種的玉米、小麥,終于湊到了20萬。
他們打到檢察院賬戶,希望能夠和小男孩家屬和解。
8月25日,對方拒絕和解。
當天晚上,檢方退回了20萬,司機姜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
姜某是這個家的唯一勞動力。
說句殘忍又現實的話,他坐牢之后,身患白血病的妻子只能等死。
9月3日,姜某妻子把自己身患白血病的病歷發到了網上。
她說,丈夫每次開車都特別小心,駕照基本沒有扣過分。
出事之后,對他們家來說簡直晴天霹靂。
她認為,這件事的主要責任不在自己丈夫,并發出靈魂質問:
孩子未滿12周歲,為什么會在道路騎行?
別倒孩子的騎行者這時又去了哪里?
騎行團又是誰組織的?
事后說這條路未開通,可明明附近村民走了2年多!
別說家屬無法接受這個消息,就連我這個旁觀者都無法接受。
雖然小小的生命再也回不來了,可孰是孰非大家心里都有數。
客觀來講,這就是一個意外事件,給司機安上過失致人死亡罪,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不能背離人民群眾樸素的道德觀。
在我看來,真正害死小男孩的,是那個從2021年就帶著孩子出來騎車,并且同樣是逆行走機動車道的父親。
他才應該給孩子下跪。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是這個不負責任的父親過失致人死亡。
身為監護人,不但不對自己孩子的生命負責,還坑害了別人,實在讓人提不起半點同情。
“河北騎行11歲男孩被碾壓身亡”事件,讓我想到了這兩天熱搜上掛著的上海一個類似案件。
今年5月份,周某闖紅燈過馬路,撞到了騎行電動車的林某。
此時,恰逢對面路口機動車道變綠燈放行。
劉某駕駛的小客車起步躲閃不及,導致林某遭車輛碾壓。
周某害怕之下,逃離現場。
林某于當日搶救無效死亡。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判定:
周某在人行橫道內闖紅燈通行,負主要責任;
林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超速行駛,負次要責任;
劉某駕駛小客車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無需承擔責任。
最終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真的很痛心。
自己闖紅燈不要命,卻害得別人失去性命。
我覺得這起案件的判決就非常公正。
誰犯罪,誰負責。
不冤枉任何一個遵紀守法的人,也不放過任何一個視法律法規為無物的狂徒。
再回到河北這個案子,由衷希望司法機關能夠還姜某一個公道。
如果最后的結局是司機被判刑外加賠錢,這是泯滅人性的。
更是掩蓋了其他人的責任。
孩子的父親,騎行團組織者,哪一個不比司機姜某更具備犯罪事實?
再往深了說,道路管理方也有責任。
口口聲聲稱這條道路未正式通車,但為何沒有管控措施?
但凡有封路,哪會有車能上去?
而且附近村民走這條路走了兩年多,這么久時間,管控措施去哪了?
修個路需要兩年多?
管理不善,也是悲劇發生原因之一。
分析下來,當事司機姜某,反而是責任最小的那一個。
因為上述的一系列責任方的過錯都是可以主動規避的,而司機避無可避,法律不應該強人所難。
真的希望這起案件能夠借鑒一下上海的判決,讓它成為一次“依法治國”的標志性案件。
為什么會這么說?
因為這種無妄之災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
誰能保證,這輩子不會遇到因對方過錯反而讓你被捕坐牢?
最后,更希望小男孩下輩子能投個好胎,別再攤上這種自以為是,我行我素,毫無安全意識的熊家長。
這兩天,河北還發生了一件事情。
也是騎行者被碾壓身亡。
9月1日上午,一騎行男子在鎮上沒有機動車道劃分的G112國道上行駛時發生車禍。
從視頻中能夠看到,騎行男子當時正和騎行隊友靠右行駛,前后都有兩輛大貨車。
騎行男子距離后方的大貨車也就15公分左右,按理來說,這個距離下騎行者是完全能夠感知到大貨車的存在的。
而且貨車的聲音那么大,出于安全,應該及時避讓遠離。
然而就在這種情況下,騎行男子疑似躲避前方積水,向左打方向,導致在大貨車盲區內被碾壓。
騎車男子當場身亡,有人現場拍到視頻的時候,已經失去了搶救的意義。
悲劇發生后,很多網友表示:
“就連小汽車都不敢和大貨車爭道,你凡人之軀怎么敢的,人家視線盲區啊…”
騎車男子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我不想過多討論他的行為。
我只是覺得那個正常行駛的貨車司機很倒霉。
受到了無妄之災,也不知道會不會像河北那個司機一樣受到法律的懲罰。
退一萬步,就算最后判為無罪,貨車司機的生活也會因此陷入無窮的麻煩。
就拿很久之前的一個案例來說吧。
清潔工在車庫入口睡覺,被車碾壓身亡。
當時,駕駛員張海巨也是被指控過失致人死亡。
最后,在駕駛員被羈押366天之后,湯陰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海巨無罪。
之后,張海巨向湯陰縣人民檢察院申請近66萬元的國家賠償。
為什么都無罪釋放了還要向國家申請賠償?
因為張海巨被羈押這一年,身心俱疲。
他住進看守所后,妻子帶著兩個孩子,靠著打零工、借貸來維持生活,償還房貸。
這場無妄之災,讓他的蒸蒸日上的事業消失了,家庭也遭受重創。
失去的時間,又拿什么來還?
這個案例放在被羈押的河北司機身上也是同樣適用。
如果姜某也被羈押366天,對他來說肯定是更大的煎熬。
因為他的家庭狀況比張海巨更糟糕。
單眼失明的老母親、身患白血病的妻子,年幼的孩子,更絕望的是還有一筆不菲的賠償金…
對這個貧困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世間萬物,唯有生命最珍貴。
安全,永遠要放在第一位。
可是,總有那么一部分人,不把自己的安全當回事兒。
覺得全世界都會為自己讓路。
還記得那個逆行還罵人的卡宴男嗎?
晚上,卡宴男子喝了點酒,酒駕逆行開車,與一寶馬女司機狹路相逢。
寶馬女司機注意到卡宴男逆行,按喇叭提示他走錯了方向。
誰知道,卡宴男不但不變道,反而一腳油門,直接開到寶馬女司機面前。
接著,卡宴男激動地搖下車窗,沖女司機破口大罵。
明明是自己逆行,結果卻如此理直氣壯。
更讓人驚呆下巴的是,他嘴上罵罵還不過癮,還從車上下來,一邊拍打女司機的車頭,一邊對其辱罵。
在緊張的氛圍中,寶馬女司機試圖倒車離開現場,以避免進一步的沖突。
然而,由于緊張或操作失誤,她誤將前進檔當作倒車檔,導致車輛突然加速。
加速的車輛撞上了站在車頭前的卡宴男司機,上一秒還囂張的他,下一秒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來。
后經醫院診斷為粉碎性骨折,終身殘疾怕是板上釘釘了。
這就是典型的不作不會死。
縱使家財萬貫,也換不回來健康的雙腿啊。
在安全面前,沒有誰能成為誰的“保護傘”。
自己都不把自己的安全當回事,那你一定不會有安全。
還有的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了,可恨的是還連累別人。
前幾天,廣西有一女孩跳河輕生。
當地民警接到消息后,立馬趕往現場。
民警李燮看到女孩在河里掙扎,沒有猶豫就跳了下去。
最后,他成功把女孩帶回岸上。
然而,就在他稍作休整之際,女孩再次選擇了跳入江中。
為拯救二次落水的女孩,李燮不得不再次涉險下水。
然而,最終女孩被救回來了,但李燮的生命卻永遠地留在了那冰冷的河水之中。
有網友分析,輕生女孩是懂一點水性的。
因為她一直保持仰面的姿勢。
太可恨了。
人家用生命救你,你卻用生命開玩笑。
還有2019年平安夜,兩個女孩來重慶參加藝考。
走在大路上,災難從天降臨。
一個跳樓男子不偏不倚地砸到了她們頭上。
兩個女孩,一個17歲,一個15歲。
當場去世。
有人覺得這就是個意外事件,但我不覺得。
男子跳下的地方是繁華的鬧市區,街上人來人往。
也就是說,他跳下去很容易砸中人。
你自己生活不如意,不想活了,為什么要捎帶上別人?
難道別人就該死嗎?
中國向來講究死者為大,但我更想強調的是,那些被連累的無辜司機、無辜路人、警察英雄,原本是可以不用坐牢,也不用死的。
自己的生命安全要自己負責,不要把自己的安全交給別人,更不要自己不想活了,連累別人跟著受罪。
不作死就不會死,要是真忍不住想作死,千萬不要捎帶上別人。
別人是無辜的。
人生在世,不要肆無忌憚無視自己的生命,更不要無視別人的生命。
多點善良,少點自私,這個世界才會更加溫暖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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