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發展的現代社會,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問題日益受到關注。近日,一起關于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因嚴重超時用工導致勞動者死亡的案件,再次為我們敲響了警鐘。這起案件不僅揭示了超時用工的嚴重危害,也明確了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在保障勞動者權益方面的連帶責任。
【案例回顧】
原告李某甲等人系受害人李某乙的近親屬。李某乙自2017年9月起,被A公司招用并派遣至B公司從事裝訂工工作。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務外包合作協議書》,李某乙每天需工作11小時,每月最低保底工時高達286小時,遠超國家法定的每日8小時、每周40小時的工作時間限制。
2018年12月1日凌晨,李某乙在工作期間突發心肌梗死和腦血管意外,不幸離世。經鎮江市丹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后,李某甲等人與B公司簽訂了《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但所獲賠償遠低于法定標準。隨后,李某甲等人將A公司和B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連帶賠償。
【法院判決】
這起案件為我們帶來了深刻的啟示:
一、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標準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超時用工不僅損害勞動者的身體健康,還可能引發嚴重的法律后果。
二、明確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連帶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在保障被派遣勞動者權益方面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任何一方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都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三、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
社會各界應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建立健全的監管機制,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同時,勞動者也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積極維護自身權益。
【結語】
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超時用工的沉重代價不容忽視。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才能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發展。讓我們共同努力,為勞動者撐起一片權益的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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