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呼格吉勒圖案”最終沉冤得雪,尚愛云聽到判決結果后,淚流滿面,激動大喊:
“兒啊,你終于可以清清白白地去了。”
2天后,令人意外的是,當年主辦“呼格吉勒圖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帶走接受調查。
01
1996年4月9日,年僅18歲的呼格吉勒圖在路過一處公廁時,聽到女廁傳來救命聲:
“救命,救命啊……”
有著俠義心腸的他立即與自己的工友閆峰快速向女廁的方向沖過去,然而,來到女廁門前的兩人,卻發現救命聲戛然而止。
“有人嗎?有沒有人?”
呼格吉勒圖大著膽子向里面走去,卻發現一個女人的尸體仰躺在角落。
于是,兩人立即選擇報警。
然而,讓呼格吉勒圖沒有想到的是,警方不以證據為依據,不分青紅皂白,將他指認為殺人兇手。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沒有殺人,你們有什么證據這么說。”
誰知,對方根本不管那么多,只是按照“上級”要求速戰速決,將這個案件破獲,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你們這是草菅人命,救命啊。”
就在呼格吉勒圖大聲喊叫的時候,幾名警察當即對其拳打腳踢,受不了酷刑的他最終只能承認是自己殺了人。
此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的辦公室內,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傳來。
“局長,您交待的事情我們已經辦好了,犯罪嫌疑人已經招供,承認殺人的事實。”
“嗯,不錯,等到立功的時候,有你們一份。”
就這樣,“4.9女尸案”很快結案,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槍決。
然而,2005年,“殺人狂魔”趙志紅意外落網。
在交待犯罪事實時,竟然提到“4.9女尸案”并承認當時自己色迷心竅,將受害人楊某先奸后殺,后來逃走之后,才看到有人替自己頂包。
此時,距離呼格吉勒圖案已經過去了9年時間,當年的辦案人員早已經升官的升官,調走的調走。
辦案人員也不敢輕易做決定,于是立即向上級報告。
彼時,馮志明已經升任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
02
在接到電話的一剎那,十分嚴肅的說道:
“務必不要將這件事情做實,剩下的你們看著辦。”
聽到局長的指示,手下的人自然對該案件只字未提。
然而,趙志紅卻以此拒不簽字,想要逃脫法律制裁。
尚愛云得知事情真相,四處走訪大聲喊冤。
新華社記者湯計也在各大媒體宣傳,借助輿論的壓力令政府部門不得不重新調查此事。
“太過分了,簡直就是不作為,當官不為民做主,還算什么當官的。”
百姓憤憤不平。
就這樣,終于在2015年2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案件進行了審理,并判處其死刑。
與此同時,同年12月,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也依法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并給予其家屬2059621.40元經濟補償。
本來這件事情也算是塵埃落定,不過,讓人想不到的是,當年主辦此案的現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卻因腐敗案被依法逮捕。
聽到這些,很多人大吃一驚,畢竟在他們的印象里,馮志明可是一名“不錯”的干警。
2004年,馮志明還是一名普通的公安干警,在執勤的途中,發現一名男子與商販之間起了爭執,雙方之間已經動起了手。
隨即,該男子從腰間掏出一把水果刀,就要向商販捅去,此時,所有人都嚇傻了眼,紛紛大叫:
“啊,快閃開,閃開呀!”
然而,就在男子齜牙欲裂,情緒激動時,卻突然被一聲大喝怔住:
“住手,放下刀子!”
只見馮志明單槍匹馬闖了進來,他趁著男人不注意,直接一個過肩摔將對方撂倒,并將兇器踢出去很遠。
人群中頓時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了不起啊,太了不起了,這才是當代的好警察,人民的保安。”
“是啊,是啊,你瞧瞧人家剛才的幾個動作,真是干凈利落。”
“必須表揚這樣的干警。”
隨著人群議論紛紛,大多數都是贊揚的話語,馮志明也成功的因為此事也晉升刑警大隊緝毒大隊支隊長,之后是新城區公安分局的副局長。
03
然而,此時的馮志明卻不再是以前正義的模樣。
“馮局長,幫幫忙吧,我這里真的是搞不定了,弄不好要出人命的。”
工商局局長周建中急得猶如熱鍋上的螞蟻,唯一的救命稻草就是馮志明了,所以不得不求到對方頭上。
“這件事情其實也不難,不過,想要我們出警力,也要有那么多車才行啊。”
周建中有些不明所以,出警關車什么事?然而,接下來,馮志明的一句話讓他差點當場暴走。
“你們衙門可是個肥差,我這清水衙門的,連臺專車都沒有,你們看著辦吧。”
此時,周建中再傻也明白過來,他這是想要讓自己部門給買輛私車。
想到如果工地鬧出人命,自己也就干到頭了,不想臨退休晚節不保,周建中只能答應馮志明要求。
然而,馮志明敲詐的并非只有一個人,他的私人座駕從二十萬到幾十萬,甚至過百萬,幾乎都不重樣,最便宜的也是二十幾萬的。
有些人知道他喜歡車,便投其所好,專門為其購買了一個大型的車庫,里面都是馮志明的愛車。
2016年4月,在對馮志明提起公訴時,指出:他不僅收受違法所得,而且還私藏槍支和子彈,多次構成了公共治安擾亂罪。
馮志明的身上隨著仕途的平坦,漸漸有了一身匪氣,由于身份特點,馮志明可以佩戴手槍。
然而,他卻不滿足,竟然私自將手槍拿回家中,甚至子彈的數量超過549發,對于這些記錄,他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就能夠抹平。
04
2008年期間,房地產市場如火如荼,馮志明指使妻子金某以低于市場價格的市值購買了大量房產。
“你是不是糊涂了,雖然便宜,但是買這么多,不是把錢砸自己手里嗎?”
馮志明聽后忍不住神秘一笑:
“誰說這些房子我們自己住的,到時候不用你賣,就有人來買了。”
原來,馮志明在貪污的時候,也十分小心,他知道如果單純的收受賄賂,以后萬一調查,自己很難解釋。
如果通過房地產交易,那么自己的這些錢合法合理。于是,一些單位或者是個人,在找到馮志明辦事的時候,他都會毫不猶豫的推銷自己的房子:
“家里有幾套不住的房子,你們看著幫著賣了吧,我又不懂這些。”
辦事人員一聽自然明白對方的用意,于是,直接找到馮志明妻子金某,從其手中以高出市場幾倍的價格轉手買入。
在得知妻子完成交易后,馮志明則毫不猶豫的替對方擺平,由此馮志明利用房產交易受賄達人民幣3891091元。
除了房產之外,車子也是馮志明偷梁換柱的好把戲。
不僅家里的財產,就連單位的財產,也都成了馮志明的私有財產。
2010年,在他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分局以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公車私用,甚至公款私用。
當時,單位內部一輛車子售賣獲利15萬元,馮志明竟然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事后,他經常在開會的時候,冠冕堂皇的表現自己功績,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向自己學習。
直到2015年12月,呼格吉勒圖案被重新審理,得知消息的馮志明雖然心有不安,但是卻將責任推卸的一干二凈,并表示自己不知情。
05
不過,這件事情還是最終還了呼格吉勒圖一個清白。
而馮志明也于2天后被逮捕。
只不過,他被逮捕的理由卻是因為貪腐案件。
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3400余萬元的財產來源,馮志明都說不明白,他試圖掩蓋自己的罪行。
以為囫圇吞棗就能夠將這些事情不予追究,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根本無法抹除。
2016年2月,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對馮志明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槍罪等數罪并罰,共判處18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
聽到馮志明的判決結果,所有人都大吃一驚,有些人感覺不可思議,有些人卻覺得這是早晚的事情。
從呼格吉勒圖案就可以看出,馮志明在自身職責上,早已經違背了職業道德,違背了自己的良知,。
心想要從職位上謀取利益,這樣的人民公仆,又怎么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呢。
俗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貪腐之路,猶如走懸崖峭壁,一個不小心就會粉身碎骨。
當官之路并非是一帆風順,最艱難的是在渾濁中獨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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