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此前報道,2024年1月初,有網友發網帖《實名求助:19歲兒子租房看房不到10分鐘,竟被指控非法侵入住宅罪?》替兒子喊冤,引發網友關注。
紅星新聞記者從發帖者王某結處了解到,案發后,他兒子王某陽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義烏公安局刑拘,目前案件檢察院義烏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義烏市人民法院移送審查起訴,8月29日、30日,法院持續兩日開庭審理此案,該案未當庭宣判。
周兆成和王某陽家屬
男子看房后
被控非法侵入住宅罪
據新黃河此前報道,出租的房子共有三層,二樓有兩個房間,走廊上有一個共用的衛生間,三樓則是陽臺。建筑一側有一戶外樓梯,租戶可直接通過樓梯上二樓。
房東吳女士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近3年來,二樓一直是租給受害者女租客一家。女租客年齡大約30歲,有兩個年幼的小孩。當時,女租客的租期也快到了,吳女士就在自己居住的老屋廚房窗戶上掛上“房屋出租”的廣告牌,上面還留了自己的手機號碼。
根據王某陽家人向媒體的轉述,2023年12月20日下午4點多,19歲王某陽為了給女朋友租房子,就到工廠附近找房子。
紅星新聞記者從王某結處了解到,王某陽被抓后,經檢察院查明,王某陽被抓涉及不同出租屋的兩個被害人。第一個被害人是吳女士的租客陸某。2023年12月20日16時48分許,王某陽先到三樓查看,又到二樓陸某房間門前徘徊逗留,趁獨自在房內的陸某開門時,未經同意,用腳抵門、手掐陸某脖頸的方式,將陸某控制,強行進入屋內,關門將被害人陸某推至床上,陸某說她丈夫即刻下班回來,王某陽才威脅陸某不許報警后離開。
王某陽家人表示,通過監控視頻,能推測王某陽進入女子屋內的時間是在房門打開和王某陽下樓之間,大約只有幾分鐘。“如果孩子真的犯了罪,又怎么會這么淡定地雙手插兜、緩步下樓?”家屬不解道。
另一被害人是女童祝某某。第一次在2023年12月8日20時40分許,王某陽曾敲門詢問獨自在二樓的租客女童祝某某,問其要房東號碼,祝某某沒有房東號碼關門,王某陽再次敲門,并不顧阻攔以查看房間布局為由強行進入屋內。祝某某聲稱父母要回來后,王某陽離開房間但仍在門外徘徊,直到祝某某家人接到電話趕到現場才離開。
第二次大約在2023年12月18日15時許,王某陽敲門后無人應答,便自行推門進入房間,發現祝某某及其父親在房內,后謊稱租房要房東電話號碼,沒要到后離開。
第三次是2023年12月20日20時許,王某陽再次來到案發地二樓祝某某住處門口,被返回家中的祝某某父親發現,王某陽又謊稱租房要房東電話號碼后離開。
王某陽下樓監控畫面
男子律師:
作無罪辯護監控未拍到屋內情況
紅星新聞記者從王某陽的辯護律師周兆成處了解到,“19歲小伙王某陽看房涉嫌犯罪被抓”一案一審庭審已結束,案件仍在審理中,法院未當庭宣判。義烏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對被告人王某陽提起公訴,辯護律師則為王某陽作無罪辯護。
周兆成指出,檢方起訴王某陽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要依據是女租客的指控。但是,由于監控視頻并未拍到屋內的情況,且雙方的言詞證據存在分歧,因此要想認定其構成犯罪,還是需要依靠其他證據來還原事實真相。包括現場勘查、物證檢驗、證人證言等。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包括未經住宅主人同意而強行進入或者拒不退出等情形。周兆成表示,監控視頻可以證實,王某陽是2023年12月20日下午4點42分上樓,4點51分下樓。中間僅僅停留了9分鐘。上樓后,其并未直接進入該女租客房間,而是在4點43分時進入走廊外的共用廁所,不足半分鐘即走出。王某陽自己也供述,其進入房間是正常敲門,不存在任何暴力行為。此外,案件發生在私密空間內,且時間短暫,因此證據的收集和評估難度較大。
庭審中,王某陽提到自己與女友感情穩定,女友來義烏后有租房打算,本案中他未實施過犯罪。
拘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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