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無小事,用藥需謹慎。
小伙伴說,有一個藥品是6毫升,說明書上規格卻是3毫升,怎么回事?
請上眼:
不難發現,說明書的下面還有一個“包裝規格”。我們先來看看 “規格”和“包裝規格”分別指的是什么。
規格 :2010年版《中國藥典》(二部)凡例第二十條對化學藥制劑規格解釋為:系指每一支、片或其他每一個單位制劑中含有主藥的重量(或效價)或含量(%)或裝量。
規格與藥品注冊證規格表述應該一致。
包裝規格:藥品說明書/樣盒上標示的單位包裝內藥品的重量、數量或裝量。
一般是指上市銷售的最小包裝的規格。 包裝規格增加時需在省藥監局進行備案。
藥品注冊時要求:合劑、口服溶液、顆粒劑、軟膏劑、滴眼劑、貼劑等非注射制劑,在制劑處方不改變時,其裝量、尺寸等不同的,按照不同的包裝規格管理。
這么看,當藥品注冊時,會以藥物臨床試驗的數據上報規格,取得藥品注冊證書。而后,當藥品的包裝規格增加時,需在省藥監局備案,但說明書上的規格依然需要和藥品注冊證上的保持一致,此時就會出現說明書上的規格和實際藥品的規格,也即包裝規格不一致的情況。此種情況已與此藥業公司求證。
所以,當發現藥品說明書上規格和實際裝量不一致時,也不必驚訝,這其實另有“隱情”。
祝您健康用藥,用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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