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聽聞“胖貓之死”,我就有一種反常感,但當時我只是覺得胖貓跳江從常理上說不通:
胖貓的行為表現,像極度缺愛的人,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一個幻想對象身上。只有長期沒有感受到家人溫情,內心極度空虛的人,才會為廉價沒營養的“愛”殉情。
從聊天記錄看,這兩人根本不像兩個真實個體間談戀愛,倒很像“殺豬盤”。
所以我最初的判斷是:
他的家人絕不無辜。
一個有被愛溫暖過的少年的心,不會這么喪心病狂地在他人身上所求愛。
他就好像一個流浪漢,能抓住誰就像誰乞討。
得不到就好像被全世界拋棄。
譚竹不需要pua,她只要給希望,讓他覺得她能給他一個家,他就愿意交換一切。
那些說什么愛自己、向內求的人,只是站在已被滿足,擁有正常生活的普通人立場上,如果一個人從小到大都沒有被愛滿足過,他懂個錘子的愛人先愛己?
他只想被愛一次!
看似一個毒女要了他的命,實際還是被他的原生家庭——
他的姐姐妹妹都不無辜!
如果她們姐妹和胖貓的感情真有說的那么好,為什么胖貓一分錢也不給姐姐和妹妹?
為什么任由他一個人住出租屋,天天吃10塊錢的外賣,屋子里連被子都沒有,長達半年過得這么差,他的姐姐和妹妹在干什么,她們真的關心他嗎?
姐姐和妹妹曬的都是出事后發給弟弟多想念多在乎,死之前,不聊天的嗎?
真有人關心,有親情牽掛,會因為一次戀愛失敗就這么絕望,這么容易放棄生命嗎?
他賺了51萬,只給姐姐買過一次禮物,還叫妹妹去討好老男人賺錢,這真的是正常的兄妹關系,一個哥哥能干得出來的嗎?
既然如妹妹所說,哥哥死前在她直播間,看透了譚竹把他當ATM機不愛他,為什么他死前還是把所有的錢轉給譚竹,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而且哥哥都決定跳江了,居然給妹妹刷1萬5禮物,為什么不直接轉賬?他不知道抖音要抽一半嗎,沒給過妹妹一分錢好最后刷1萬5還讓抖音抽走7500?
他可是5毛錢都要斤斤計較的人啊!
姐姐的微博被人扒出炫富之后,有網友說他們家的生活條件在湖南當地本就不錯,這就更可疑了:姐姐開豪車,弟弟17歲輟學打游戲?
而且一個從小生活條件不錯的人,是怎么做到對自己那么極端吝嗇,5毛錢也要計較?
更有網友指出,游戲能打到這么高水平不僅要過人的技術,更需要對人性的通透把握,需要情商,很難想象這些心智不成熟的行為是一個通天代能夠做出的!
而且8000把91勝率是什么概念,全國能有幾人,這樣的人才為什么沒有俱樂部出來認領?
到現在為止,除了姐姐是真人,其他全部是網絡“紙片人”!
為了尋找答案,我花了整整兩天認真扒了所有信息,上篇文章我們一起梳理了時間線,對整個事件始末進行了回顧,從中發現許多逆天的疑點:
十大疑點暴露某些細節可笑至極
疑點一 手機
胖貓的手機是整件事唯一信息源。(全家人也是翻胖貓手機才知情,此前啥也不知道……)
首先警方發現手機為什么不是先聯系胖貓父親?按理警方會先聯系父母,聯系不上才會聯系兄弟姐妹。而且警方是不可能用出事手機辦案的!!(那可是證物啊喂!)
更不可能彈微信視頻給姐姐(姐姐說的),這根本就不符合規定和辦案流程!
其次,沒找到尸體就不能確認死亡,那么就屬于失蹤狀態。
姐姐他們12號到達重慶,一開始是不會給看手機的,手機屬于重要證物,警方調查期間是要扣押的。警方辦案任何一個環節都有流程,就算打申請后同意查看,也只能在警局看,絕對不可能拿回去!!(姐姐后面發言真是逆了個大天!
尸體23號才打撈上來(還沒尸檢和確認身份),姐姐是怎么做到22號就拿到手機翻看聊天記錄??又是怎么做到截屏之后,傳到自己的手機上,然后發視頻?
警方可還沒進行尸檢確認死因,以及身份啊喂?調查期間信息可以隨便泄漏??
警方根本不會跟你說太多的好吧(我有親身經歷!)
疑點二 跳江
跳江是整個事件的關鍵動作。
姐姐是如何確認胖貓于凌晨4點43分跳下,精確到分,哪來的信息源?
推斷只能從警方獲知,那么警方又是如何獲悉這么精確的時間?要么有人目擊(或有監控等),要么就是巡警發現的時間。
那么為什么沒有人目擊也沒有監控,就這么巧事發時間段(3個多小時)只“胖貓”一人?
如果說跳河還能悄咪咪,那么打撈尸體要出動水警、法醫、殯儀館等等,興師動眾,必然圍觀者眾!但是相關報道是一個也沒有!
能看到的公開信息只有這個,恰巧在姐姐發布第一條視頻前一天。
怎么,當地媒體的線人、通訊員集體失語了?
疑點三 重慶大橋
重慶大橋是整件事的關鍵地點。
姐姐從始至終稱弟弟從重慶大橋跳下,諷刺的是重慶并沒有“重慶大橋”這座橋!據重慶當地網友說,重慶主城區有33座大橋!
一個神奇的問題:在姐姐從未提及“長江大橋”的情況下,大家是怎么比姐姐更知道胖貓是在哪座橋跳下,并紛紛把外賣送到長江大橋上呢?
身為和警方交涉的家庭代表,姐姐竟連弟弟具體跳的哪座橋都不知道??
疑點四 姐姐的身份
姐姐到底是誰?
微博名劉佳玲,抖音粉絲過50萬后實名認證為劉陽。
她被爆本來就是職業主播,這個賬號2月份就開始有直播記錄(胖貓曾勸妹妹直播圈老男人錢,即妹妹也是主播,怎么全家都是主播?)。
4月11日,胖貓跳江期間,姐姐在開直播!
4月16日,姐姐發淚目視頻第二天,還在直播!
視頻大爆當晚,姐姐火速開播,邊哭邊收禮物,禮物墻都收滿了,才在網友勸告下關掉禮物!作為一個老主播,她說她不知道怎么關禮物!
姐姐微博大量炫富,豪車、奢侈品、最新蘋果手機(她說自從爸媽離婚,姐弟仨都是靠自己賺錢),她做什么能買豪車?
還有一些低俗擦邊內容,就不像一個健康的人能發出來的!
看了這些再看她一邊哭,一邊用精致美甲擦眼淚,緩緩地擦上眼皮,完整地保留臉上的淚痕——真是活久見,第一次見有人這么擦眼淚。
突然就能理解那種出戲感,從何而來(職業主播)。
疑點五 集體失聲的官方、媒體與律師
胖貓事件,至今最詭異的一點:無論是他跳江的“事實”,警方的調查,還是姐姐維權的行為,引起巨大社會反響,卻始終沒有媒體報道客觀報道,更沒有采訪!
換句話說,事發一月,至今沒有可供權威媒體報道的“事實”!
媒體和官方集體沉默,自媒體狂歡。
網友到處拿鳳凰網報道說事,結果我一看,好么,這是社評!
媒體發表的評論都能成為真實性背書了?
更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姐姐的作品下一直有律師主動聯系,姐姐一律不予理睬, 卻突然冒出一個趙律師和張律師,又不把名字說全,也不說哪個律師事務所——
遮遮掩掩,又要公布又想隱瞞,也不知道律師團隊到底有什么好隱瞞的?
而且這種增加知名度的好機會,兩位律師所在的律所是不想要了嗎?
怎么,難道你們還簽署了保密協議?
疑點六 21周歲5月領證
最荒謬的一點,就是姐姐在小作文里說“你們約定好5月份領證”,妹妹說“你們走到這一步馬上就要結婚了”——
21周歲的“胖貓”,27周歲的譚竹,不知道幾歲的姐姐,妹妹,那么多網友,全是法盲?
21周歲領什么證,哪個民政局敢給他發???
還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么多大V都沒注意到這一點,還是跟著一起瘋了?
疑點七 “男主”和“女主”
姐姐全程稱弟弟為“胖貓”,抖音小作文里更是離譜地稱呼弟弟“男主”,稱呼女方“女主”——這是在進行都市愛情小說創作嗎?
我實在難以想象,一個悲痛的姐姐,竟然會把弟弟稱呼為“男主”??
你是嫌姐姐叫弟弟網名還不夠違和?
這哪里像真實的姐弟關系!
而在她發給弟弟的微信和QQ里,她又直呼弟弟為“劉杰”,從未稱呼弟弟。既然聊天記錄都曬出來,為什么就不能直接叫劉杰,而要叫逆天的“男主”??
長期形成的稱呼習慣,難道在不同場景下還會變來變去?
同樣變來變去的還有胖貓迷一樣的體重。
疑點八 13萬與和解書
這是整件事最說不通的地方。
4月12日,一家人回湖南。胖貓生死未卜,一家人就回去了,那他們去重慶干嘛了??
據“譚竹”賬號曬出,4月12日警察過來找她協商退回13.6萬多……
又一個逆天細節:GA部1989年全國令,禁止GA機關插手經濟糾紛,派出所民警以什么身份參與調解??民警主動找她協商個什么勁,胖貓全家人不是還不知情嗎?
胖貓爸爸還沒收到退款,連人都沒見,就“迫不及待”返程了?什么事你們這么急著回家??
回家后拿到弟弟手機??而且才幾天就拿到???
首先證物要結案或調查半年后才能領取,其次必須本人拿身份證前往當地警局領取。那么他們在湖南怎么收到弟弟手機?姐姐不會無知到以為,警方會快遞?
“譚竹”說“第二天他們收到錢馬上反水說要51萬”——
怎么,人才剛到湖南,手機就飛過來了?
疑點九 至今無有效證據
手機是整件事中唯一的物理證據。
然而事情發展至今,除了根本無法作為呈堂證供的聊天記錄(只能作為輔助證據),所有的一切都是空對空,至今沒有一個鐵打的事實。
甚至連譚竹的抖音號到底是什么,微信號又是什么,至今沒有確定的答案。
對于吸弟弟血吃人血饅頭的種種亂象,胖貓姐姐完全放任,明明她出來說兩句就能證實或者證偽的事,她就不說,任由整件事走向失控。
一個月時間,只在網絡上追憶、空對空地聲討、挑起對立,“拒絕”媒體采訪,沒有受案回執,沒有律所聲明接受你的委托。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
明明有那么多大V和律師給你支招,但你愣是什么也不做。
說要收集證據,結果讓網友發私信給你小號:
難道你的律師沒有告訴你,聊天記錄只能作為間接證據,在法庭上必須有原始載體,網友必須把手機一起寄給你——你到底是收集證據,還是收集網友的手機 ?
還是你從頭到尾只是想引發網絡戰爭?
疑點十 逆天細節哭笑不得
1 除胖貓是男的,活躍的女性賬號太多,全跟主播相關,本事件主播含量未免太高!
2 火化證上逝世日期是4月23日(打撈上來就直接出尸檢報告了?),30號發抖音說確認身份了——尸體都已經火化完7天了,才確認身份??
3 一個21歲兩年賺51萬,行業金字塔頂尖的人物,不為人知,沒有任何名氣……
4 最簡單的報警回執、和解書不發,只發間接證據?發個火化證還層層打碼,你自己都爆弟弟叫劉杰了,你還打碼名字?啥也證明不了,發個寂寞?
5 父親健在,輪得到姐姐要錢?上法院,你也做原告嗎?
6 在姐姐和妹妹的聊天記錄中,“胖貓”的頭像不同,“譚竹”的頭像也多次出現不同。不是應該都是最新頭像,結果姐姐直播說譚竹天天換頭像,那么胖貓的頭像又是誰在換?
最后,比郵寄手機更讓人驚掉下巴的是,姐姐最新直播說,4月23日父母把血寄過去了——離譜到重慶警方都想報警!
真是拿著一本劇本大綱,什么細節都敢編啊,21周歲結婚,警方快遞證物,郵寄血樣……
無了個大語,超級大法盲,滿嘴荒唐言?
還有誰都沒見過的和解書:人都沒找到生死未卜的時候,一群不知情的家人和一個2年沒見過面的女朋友到底在和解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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