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泰州中院組織召開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工作座談會,全面貫徹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市委關于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工作部署要求和全省法院訴訟源治理工作會議精神。泰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宋亞平,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曹紅兵,泰州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許如宏出席會議并講話。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保險公司負責人,各市(區)法院分管院領導及負責交通事故案件審理業務庭負責人參加本次座談。泰州中院執行裁判庭庭長劉艷生主持會議。
講話中,宋亞平指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推進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工作實質化運作,是服務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州建設的重要舉措。全市法院要圍繞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新收案件數和上訴率雙下降等目標,結合各自實際,多措并舉開展好交通事故糾紛案件審理和訴源治理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一
要全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印發了《關于重點領域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指引(一)》,其中對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提出了具體指引,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該指引的貫徹落實工作,并針對指引中提出的問題,建立法院、交警部門、司法行政機關、保險行業協會等多部門工作會商及信息共享機制,共同分析糾紛案件態勢特點,聯合開展治理工作。
二
要全面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審判質效
要嚴格落實閱核機制,強化院、庭長的審判監督管理;落實定案把關機制,發揮專業法官會議和審委會定案把關職能,確保交通事故案件審理質量;要落實好意見交換機制,共同提升案件辦理水平;要加強條線業務指導,用足用好法答網和人民法院案例庫,統一裁判尺度。
三
要全面提高基層組織及人員的解紛能力
要加強示范審判、巡回審判、法治宣傳等工作,精準促推基層治理。要推動加強調解隊伍建設,加強對與道路交通相關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人民調解員的法律專業培訓,幫助提升基層一線交通事故糾紛的調解能力及工作水平。
會上,許如宏秘書長圍繞保險行業協會及各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工作中作用發揮等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曹紅兵支隊長就全市交警部門縱深推進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與會的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紛紛表示,泰州中院組織召開本次座談會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平臺,希望法院、交警、保險公司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充分聯動,形成訴前調解合力,共同提升訴源治理工作成效。
參會的多家保險公司負責人就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處理中如何發揮保險公司的作用提出意見和建議,表示將積極支持和配合法院、交警部門工作,在保險行業協會指導下打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工作的“組合拳”。
會上,海陵法院介紹了“1+2+3”道交解紛機制,推動“多元一體、審調融合”非訴訟糾紛解決方面的經驗做法。各市(區)法院依次匯報今年1-7月份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的審理和調解情況,提出推動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訴源治理工作的意見建議以及下一步工作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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