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一期(255)
參加湖南和平起義,國軍少將——林芝云
林芝云(1901-1952),又名蓋南,湖南湘潭人,省立湘潭中學畢業。1922年入駐粵湘軍譚延闿部任基層軍官。1924年5月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一隊學習。
畢業后歷任軍校教導二團排長,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二師第二團副官、連長,參加了兩次東征。
北伐戰爭開始后,先后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學兵團采辦軍糧委員,北伐東路軍補充第一團二營營長。
1927年末,調任第一路軍第十七軍第一師(師長余仲麒)政治訓練處主任。
1928年2月,升任第十七軍(軍長曹萬順)政治訓練部主任,同年8月,因侵吞公款八千余元,被撤職查辦。
1930年,任中央軍校第八期步科第六隊區隊長。1931年,入中央軍校特別政治訓練班受訓后,參加第二“剿匪”宣傳處(處長蔣堅忍,黃埔四期),同年4月,任第三十一師張印相部宣傳分處處長,參加了對鄂豫皖蘇區的“圍剿”。
1932年7月,成立總部政訓處,林芝云任第七師(師長王均)政訓處處長。
1934年調任湖北省政府警衛團中校團附,1936年10月調任武寧團管區上校司令。
1941年10月,江西省軍管區由三個師管區調整為六個師管區,在原潯饒師管區所屬九江、武寧兩個團管區的基礎上,擴充組建了南潯師管區(司令劉景武),林芝云任師管區副司令。
1944年6月,湘潭、株洲淪陷后,林芝云等人在三門鐵爐塘成立了“湖南抗日義勇軍司令部”,林芝云擔任司令。并組織一個(湘潭縣)河西行署,由林芝云兼主任。
1944年冬,第九戰區司令長官薛岳認為“湖南抗日義勇軍”名義太大,命令改稱“湖南抗日義勇軍湘潭支隊”,林芝云仍任支隊司令。
抗戰勝利后,1946年入中央訓練團任少將團員,1947年,任湘鄂贛邊“清剿”區河東地區游擊縱隊少將司令。
1949年,在中共領導的江南地下軍的策動下,林芝云所部被編為江南地下軍暫一師一個旅,同年8月,響應程潛、陳明仁的湖南和平起義,率部在株洲就地接受人民解放軍的整編,后隨人民政府干部和解放軍到各地接管政權,接收地方部隊,以后返鄉定居。
1952年在鎮反中被處決。1984年,湘潭市人民政府為林芝云恢復名譽,認定為起義投誠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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