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岳陽市人民檢察院會同岳陽市林業局、平江縣人民法院、平江縣人民檢察院、平江縣林業局,共同為平江縣三市鎮天湖村兩株古樟樹發布《司法保護令》,以司法之力守護綠色“活化石”。
市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陳軍,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聶晴曉,市林業局總工程師李強初,平江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華,平江縣三市鎮人民政府黨委書記歐陽帆出席并共同揭牌。省人大代表、平江縣梅仙鎮三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端陽,市人大代表、湖南景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景順瓊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瓊,市政協委員、岳陽市第五中學教務處主任楊輝軍,市政協委員、岳陽市盛世桃園裝飾公司總經理李子默受邀參加。
古樹名木被譽為“綠色的國寶”“有生命的文物”,承載著中華文明的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生態、經濟和科研價值。岳陽古樹名木資源豐富,入庫古樹共計7072株,包含一級227株、二級975株、三級5865株、名木5株、古樹群43處。
平江縣三市鎮天湖村的兩株古樟樹相伴而立,樹齡分別為2000余年、200余年,分別屬一級古樹、三級古樹。其中樹齡2000余年的古樟樹高30余米,樹冠投影面積達1600余平方米,2023年入選“全國最美十大樟樹”。
此次發布的《司法保護令》,針對保護這兩株古樟樹,提出四項禁止事項: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樟樹;禁止攀樹、折枝、挖根、剝樹皮、注入有毒有害物質,在古樟樹上刻劃、釘釘、懸掛重物或者以古樟樹為支撐物;禁止在古樟樹生境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修建道路、敷設管線、架設電線、挖坑取土、采石取砂、非保護性填土、動用明火、傾倒污水垃圾、堆放和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其他損害古樟樹及其生境的行為。
“什么是古樹名木?”“為什么要保護古樹名木?”“如何來保護古樹名木?”當天,岳陽中院環資庭干警與村中放暑假在家的孩子們同坐在古樟樹下,向其講述林木古樹保護的法治知識,科普古樹名木的重要價值,呼吁大家共同保護珍貴的林木資源,監督《司法保護令》落地落實。
來源 | 環資庭
編輯 | 韓 爽、伏宇恬
初審 | 李輝品
復審 | 李清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