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石阡法院花橋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在法官耐心細致地調解下,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真正實現了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稱贊。
2023年7月,被告袁某在石阡縣花橋鎮新橋社區寨灣安置點將其居住的房屋加層,于是雇傭工人為其做工,原告魯某是其雇工之一,在做工期間,原告魯某因粉刷外墻時,需要移動吊籃,不慎從移動吊籃上掉下導致受傷,后被及時送到石阡縣人民醫院急救,在就醫過程中產生醫療費用8772.60元。后因傷情嚴重轉至遵義醫科大附屬醫院急診科治療,被診斷為腰椎體粉粹性骨折評定為九級;骨盆多發骨折嚴重畸形評定為九級。期間共住院32天,醫療費用為89261.71元。原告魯某出院后,向被告袁某協商醫療費等費用,因雙方未能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魯某遂訴至石阡法院花橋人民法庭。
收到該案后,承辦法官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了解相關案情,為避免矛盾激化,決定從調解入手,化解雙方矛盾糾紛。在法庭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結合案件相關細節,一方面對魯某進行情緒上的安撫,對其因傷索要合理賠償表示支持,引導其結合傷情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提出合理的賠償金額;一方面以袁某作為勞務接受方為出發點,向其闡明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不承擔責任的法律后果。并從情理角度讓雙方“換位思考”,盡早化解糾紛并實行兌現維權。在承辦法官法理、情理雙管齊下的調解下,雙方就圍繞著賠償數額、給付方式展開了針對性協商。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袁某自愿一次性賠償魯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損失共計110000元,并當庭履行。至此,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得以圓滿化解。
法官提醒:現階段,社會上普遍存在大量勞務雇傭關系,司法實踐中,由于缺乏安全意識、法律意識淡薄、賠償主體難確定等原因,提供勞務者在為他人提供勞務的過程中受傷的案例時有發生。廣大勞務工作者在作業時應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注意提升安全保障意識,保護好自身安全。用工方應當強化安全責任意識,接受勞務者應通過正規途徑依法用工,及時購買保險,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一旦出現糾紛,一定要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