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士人楊汝士,元和四年(809)登進士第,又應制舉博學宏詞科及第,其后歷任右補闕、職方郎中、中書舍人、工部侍郎、吏部侍郎等清要職務,位至尚書。其諸子亦皆登進士第,仕宦“皆至正卿”。到懿宗咸通年間(860—874),楊氏子孫在朝廷和方鎮任要職者十余人,楊家成為奕世富貴的“昌族”。所居長安靜恭里,“并列門戟”(《舊唐書·楊虞卿傳附汝士》),儼然一派門閥氣概。
前面說過,科舉制終結了貴族政治,這是從科舉制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的劃階段意義上立論的。可是,由于中國古代社會是一個等級社會,由于皇帝世襲特權和皇室貴族、功臣貴族的存在,使得官僚們一般都羨慕并追求貴族特權。史載:李義府“既貴之后,又自言本出趙郡,始與諸李敘昭穆”(《舊唐書·李義府傳》)。又“張燕公好求山東婚姻,……及后與張氏為親者,乃為甲門”(《唐國史補·卷上》)。這些,都是新興官僚努力追求門閥化的表現。
科第入仕者追求貴族特權的努力,最終由國家政策加以承認和保障。前面提到的唐敬宗寶歷元年(825)詔制,規定“名登科第,即免征徭”,就說明自敬宗以來,進士官僚已成為享有部分貴族特權的新貴。
宋太宗至道二年(996),朝廷確定任子官制。按規定,高級官員不但子及孫可得官,并且近親、異姓親乃至門客、醫士皆可得官。樞密使曹彬死,其親族、門客得官者十余人。曾任宰相、節度使的李繼隆死,其門下得官者二十余人。故在宋代,一人做大官,則子孫親族均可得官。
宋仁宗天圣四年(1026),朝廷規定:郎中以上官員致仕(退休),賜一子官。天圣十年(1032),又規定:凡員外郎以上致仕者,以其子試秘書省校書郎。如無子,則降一等賜其嫡孫或弟侄一人授官。如果官員有請求致仕而尚未來得及任其子孫為官卻忽然死亡者,朝廷仍賜其子孫以官。這雖然是為了鼓勵官員致仕,但卻把任子特權擴大到了中級官員。
宋初宰相范質,其侄范杲以門蔭入仕,一年光景,就升到六品官。范杲還不滿足,寫信給范質,要求升更高的官階。范質寫了一首《誡兒侄八百字》的長詩寄給范杲,詩中說:
爾得六品階,無乃太為優。
凡登進士第,四選升校讎。
歷官十五考,敘階與爾儔。
如何志未滿,意欲凌云游。
“考”即考績,一年一考績。這里作了一個比較:由進士入仕,一般情況下,歷十五年才能升到六品官階。然而進士致身卿相以后,其子侄由門蔭入仕,僅一年就超升至六品。連范質都覺得太過分了。他擔心兒侄們因為躁進招來禍患,所以讀了范杲的信,“省之再三嘆,不覺淚盈眸”。他告誡子侄:“爾曹當憫我,勿使增罪戾。閉門斂蹤跡,縮首避名勢。名勢不久居,畢竟何足恃?物盛必有衰,有隆還有替!”因為此詩懇切周詳,故“時人傳誦以為勸誡”(《宋史·范質傳》)。由范杲的遭遇和范質的詩,可以看出科舉官僚制下,官僚士大夫命運的浮沉不定,以及進士官僚貴顯以后所享有的貴族化特權。
這種進士新貴形成以后,不但通過門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近似于貴族的世襲特權,而且實行排他的貴族主義。如大中七年(853),崔瑤知貢舉,“以貴要自恃,不畏外議。榜出,率皆權豪子弟”(《登科記考》卷二十二)。又如宣宗時貢舉,及第者“率多膏粱子弟,平進[平民登第]歲不及三數人”(《北里志序》)。當晚唐進士科最盛之時,恰恰是進士出身的新貴排抑寒士最烈之日。科舉制與過去的選舉制的主要區別,乃是在考試面前人人平等,即為讀書人提供平等競爭的入仕機會。然而進士官僚的貴族化傾向,導致新貴們不惜破壞科舉制的原則,公然舞弊,操縱貢舉,以求世代顯貴,形成新的特權階層。雖然唐后期進士官僚貴族化的趨向,在宋代得到遏制并加以扭轉,但宋代官僚所享有的恩蔭特權以及官戶免役的特權,說明宋代官僚仍然存在著貴族化傾向。
官僚貴族化的傾向,還在官僚集團內部關系上表現出來。《唐語林》卷四記載:
裴相為宣州觀察[使],朝謝后閑行曲江,荷花盛發,與省閣諸公同游。自慈恩至紫云樓下,見五六人坐水次,裴與諸人憩于旁。中有黃衣[人]飲酒軒昂,笑語輕脫。裴稍不平,問曰:“君所任何官?”對曰:“諾,即不敢,新授宣州廣德縣令。”復問裴曰:“押衙所任何職?”曰:“諾,即不敢,新授宣州觀察使。”于是[先坐于水次者]奔走而去。[裴]一席皆歡,聞者大笑。
廣德縣令以官自傲,固然可厭。但如果宣州觀察使遇見的不是縣令,而是宰相,則“奔走而去”者將是自己,而“一席皆歡”者將是別人。官場中的等級關系如此森嚴可畏,以致那位宣州轄下之廣德縣令不敢去廣德任職,而請求吏部改任為羅江縣令。此事在當時社會上廣為傳揚——
宣宗藩邸聞之,常與諸王為笑樂。及即位,裴為丞相,因書麻制回,謂左右曰:“諾,即不敢,新授中書侍郎平章事。”(《唐語林》卷四)
不難想見,裴當時該有多么得意。人們對于小官因不知情而在大官面前倨傲出丑,如此無情地加以嘲弄,固然表現了世人對于擺官架子的厭惡;但不嘲笑官吏擺架子于百姓之前,不嘲笑大官擺架子于小官之前,卻嘲笑小官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擺架子于大官之前,則分明承認官架子是有等級的。這說明官僚制取代貴族制以后,貴族主義的等級原則和等級觀念,被官僚們當作寶貝繼承下來了。正是官對于民的特權和官品等級特權,使科舉官僚政治發生貴族化的傾向。
官僚貴族化的結果,導致官僚的特權意識,也導致了崇拜官僚權力的世俗心理。唐玄宗李隆基在擔任潞州別駕時,有一次入朝京師。暮春時節,游昆明池,遇豪家少年數人。一少年提議:“今日宜以門族官品自言。”李隆基高聲自報:“曾祖天子[太宗],祖天子[高宗],父相王,臨淄王李某。”諸少年聞語“驚走”,“不敢復視”。(《唐語林》卷四)
那么是不是科舉制沒有沖擊貴族主義呢?也不是。當秦漢時期官僚制代替貴族制時,就以官職的可變動性和非世襲性,同貴族制區別開來。然而,史載李廣罷官家居時:
嘗夜從一騎出,從人田間飲。還至霸陵亭,霸陵尉醉,呵止廣。廣騎曰:“故李將軍。”尉曰:“今將軍尚不得夜行,何乃故也!”止廣宿亭下。居無何,匈奴入殺遼西太守……于是天子乃召拜廣為右北平太守。廣即請霸陵尉與俱,至軍而斬之。
(《史記·李將軍列傳》)
當李廣罷職時,他對霸陵尉雖不滿,卻委屈容忍;而一旦得居高官,即以誅殺相報復。這件事,反映了官僚制下官吏職務的可變性和人際關系的可變性。而與這可變性形影不離的,是等級原則的不變性。這說明,貴族主義的等級原則和特權意識已經滲透到官僚體制的每一個細胞中。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官僚制度,以九品中正制下的門選,以及士庶在官場上的清濁分途,造成入仕機會和仕途升遷上的不平等。科舉制改變了這種情況。它以文化考試選官,確立了入仕機會平等的原則。雖然這個原則在唐代僅是部分地得到體現,但其劃階段的意義是重大的。到了宋代,這個原則基本上得到貫徹。然而,唐后期進士官僚仕宦通顯的情況,在宋代進一步發展,以致官場上科第出身者與非科第出身者之間,窮通迥別。這種情形,有似于門閥政治下的清濁分途。此后,直到清末廢科舉,迄無改變。所以,科舉制主要是在入仕原則上排除了貴族主義,而在官場中,卻保持了貴族主義。
何以科舉官僚政治會有貴族主義的靈魂?這是因為專制主義離不開貴族主義,否則皇權崇拜將冰化雪消。也是因為在科舉官僚制下,貴族主義的等級觀念和特權意識,獲得了最佳存在形態。前一點不言自明,后一點則需加以討論。
科舉制下,讀書做官,“四民”中的士,因而獲得了高出于農、工、商的社會地位和優越意識,士人因此而與民眾相分離,并且在精神上貴族化了。科舉制為士人打開了由讀書進入官場的大門,每一個士人都可望致身于青云之上。唐時,應進士舉者,被世人稱作“白衣公卿”或“一品白衫”。雖然,唐代應進士舉者,每年平均在千人左右,而及第者平均在二十五人左右。“白衣”轉變為“公卿”或“一品”者,在士人群中寥若晨星。但極小的可能性卻因機遇上的偶然性,使得士人們莫不懷有僥幸心理,因而在夢想中各自編織輝煌的人生前景。歐陽詹《賦得秋河曙耿耿送郭秀才應舉》詩云:“前程心在青云里”,這是應舉士人的普遍心態。這種情況,隨著宋以后科舉錄取名額的增加,以及進士官僚在仕途上優越地位的提高,而愈益嚴重。窮書生馮京游學余杭,遭官吏凌辱,憤而賦詩曰:“韓信棲遲項羽窮,手提長劍喝西風。可憐四海蒼生眼,不識男兒未濟中。”(《泊宅編》卷上)由此詩,可知馮京對自己的將來充滿信心。這是因為有科舉制為他提供入仕的機會。他后來果然由科舉而做官,一直做到參知政事(副宰相)。于是此事傳為佳話。但馮京憤慨的是庸吏不識暫時潦倒的英才。假若庸吏凌辱的是一個平庸的書生呢?假若馮京后來沒有登第,沒有顯達呢?故此詩的精神,不是反對勢利,而是感慨才士不遇,企盼一日折桂,直上青云。馮京的不凡氣概,來源于他相信自己能夠經由科舉飛黃騰達,從而在這個勢利社會中致身高位。他傲視的,不只是庸吏,而且有“天下蒼生”。他感慨的,不是人情勢利,而是勢利的人們不能認識他這個未來的大人物。正是由于有了科舉制,才使得馮京在處于貧士的地位時,就已經有了貴族的精神。由此可見,科舉制雖然帶來入仕機會的平等,卻沒有改變社會的等級制原則。
科舉制與官僚制的結合,使科舉制的平等原則與不平等的等級精神結合起來,科舉制使士人獲得了成為特權者的客觀條件,士人因此追求特權,擁護特權。所以,科舉制下,不但官場中人奉行貴族主義,而且尚未入仕的濟濟士人,也都懷著貴族意識,即所謂“致身青云”的心理。如果說,在貴族政治下,貴族主義僅限于貴族中人,那么在科舉官僚政治下,貴族意識卻普及到廣大士群之中。
科舉官僚制下,未入仕的士人同官僚之間,以及官場中大小官之間,一方面,按照等級制的原則,存在著上下尊卑關系;另一方面,卻由于機遇的偶然性和命運的多變性,在具體的人與人之間,其上下尊卑關系是可變的。南宋時,章良能、章良朋兄弟家貧,就讀于鄉校。這個鄉校與宰相沈該家相鄰。隆冬時節,嚴寒逼人,章氏兄弟“衣不掩脛”。沈家子弟看了,譏諷說:“此人會著及脛衣!”可是,章氏兄弟后來皆由科舉而入仕,并且很快顯達。沈家卻由富貴轉貧賤,竟至不保居室。而購買沈家住宅的,正是昔日的窮學生章良朋。(《癸辛雜識》別集卷上)沈、章之間的富貴貧賤關系變了,但社會上富貴貧賤的等級區別仍在。這種制度上不變的等級原則和具體人際關系上的可變現象,雖然是互相矛盾的,但是,后一種情況不但不抵消前一種情況,而且還是前一種情況得以長存的主要原因。為士與為官的不確定性,以及為小官與為大官的不確定性,使得為士者一般都追求為官,卻不反官;為小官者一般都追求為大官,卻不反大官。科舉官僚制下的貴族主義,恰恰是借助于個人命運的可變性,而深入于官場,也深入于士群。
以傲骨著稱的李白,豪邁地唱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夢游天姥吟留別》)這是因為在科舉官僚政治的唐代社會,文章可以致身。李白滿懷信心地宣稱:“我輩豈是蓬蒿人!”(《南陵別兒童入京》)正是后一種情況,使他能夠不屈于權貴。這種傲骨,其實不具有反特權的意義。自唐至清的古代士人中,不少人都不同程度地具有此種傲骨。這是科舉制帶給古代士人的精神支持。但是,這種精神支持不是淡化而是強化了士人的為官意識。所以,科舉制與專制主義的官僚制的結合,杜絕了古代中國政治通向民主化的道路,斬斷了士人平民化的一切可能。
再者,科舉制下,做官憑文章不憑出身,農、工、商之子弟亦可經由讀書而做官,這樣,“龍門變化人皆望”(《全唐詩話》卷六),不但是士人之常情,而且也是世俗之常情。《古今楹聯拾趣》載:明代才士邱浚,少時家貧。某顯貴蔑視他:“誰謂犬能欺得虎!”邱傲然回應:“焉知魚不化為龍!”“虎”欺“犬”,這是當時社會的等級原則;“魚”化“龍”,這是科舉制度帶來的平等入仕機遇。雖然“魚”之化“龍”甚為少見,但“魚”渴望化“龍”,卻使貧窮的讀書人在處于“犬”的地位時能不怕“虎”。科舉制與官僚等級制的結合,使科舉制的平等入仕原則,與不平等的等級精神結合起來,也就是“魚”化“龍”和“虎”欺“犬”結合起來,引一切為“魚”為“犬”者到爭取為“龍”為“虎”的路上去。“望子成龍”遂成為社會上人們的普遍心理。雖然成“龍”者極少,但渴望成“龍”的心理,卻驅使士、農、工、商莫不希望自己的子弟成“龍”。所以,科舉制所牢籠的,絕不僅僅是士人。正是由于科舉制為平民百姓提供了改換門戶的可能性,故科舉制將古代中國的平民百姓引誘到爭取做官特權的道路上去。于是,古之人無論為農、為工、為商,只要家境稍裕,即培養子弟讀書做官。而一旦為官,即儼然一副高于農、工、商的特權者姿態。《儒林外史》中的范進,不過中了一個秀才,他的岳父胡屠戶當即指點一番:“你如今既中了相公,凡事要立起個體統來。……若是家門口這些做田的,扒糞的,不過是平頭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這就是壞了學校規矩,連我臉上都無光了。”后來范進中了舉人,胡屠戶遂尊之為“賢婿老爺”,更以為臉上增光:“我那里還殺豬!有我這賢婿,還怕后半世靠不著也怎的?”胡屠戶的鄙俗固然可笑,但他反映的卻是科舉制下普遍的世俗心理。科舉制無疑削弱了中國一般平民對于民主的追求。
科舉制與官僚制相結合,特權意識污染了整個社會。古代農民起義軍中,也是實行等級制度。梁山泊一百零八將,從第一位頭領宋江到末一位頭領段景住,座次井然,都各安其位。太平天國官制,等級層次之繁多,有甚于清王朝。魯迅痛切地指出,中國歷史上的改朝換代,都歸結為爭奪“金交椅”,而不是取消“金交椅”。換來換去的,只是坐“金交椅”的人,而“金交椅”的特權地位如故。科舉制造成了這樣的社會心理,即特權地位是可以爭取的,因而特權制度是不必反對的。試讀古代的小說戲劇,平民遭受官府壓迫時,或者寄希望于自己科舉及第改善境遇,或者寄希望于別的官特別是更大的官主持公道。無論是自我奮斗還是清官公斷,都是科舉官僚政治下可能出現的奇跡。但這樣一來,也就緩和了人們變革等級特權制度的要求,銷蝕了人們反對專制主義的官僚制度的斗爭精神。
這是科舉官僚政治帶給中國社會的一個沉重的歷史包袱。
本文選自《科舉與士林風氣》(王炎平 著,壹卷YeBook·四川人民出版社,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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