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語文課本里的美食,不得不提《我的叔叔于勒》里吃牡蠣的情節。
課文連用了“文雅”、“高貴”這樣的溢美之詞來形容那吃法——
“(太太們)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著牡蠣,頭稍向前伸,免得弄臟長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動,就把汁水吸進去,牡蠣殼扔到海里。”
咱大平原地區,當時哪知道啥叫“牡蠣”?
幾個小伙伴討論了一下,最后得出一個結論,估計跟河蚌差不多,可那玩意兒也不能生吃呀!
不過課文里的“優雅”啊、“汁水”啊縈繞心頭,叫人垂涎不已,都沒興趣聽什么“中心思想”了。
長大后知道原來牡蠣便是生蠔,看了莫泊桑沒有刪改的原文描寫更是啞然失笑,這跟“優雅”有一毛錢關系?
小說譯本原文是這么寫的:
“她們吃起來姿勢非常優雅,用一條細紗手絹托著牡蠣,為了不弄臟連衣裙,把嘴朝前伸過去。接著她們猛地一嗍,把汁水嗍進去,殼隨手扔進海里。”
你想啊,頭伸老長、撅著嘴巴,滋溜一下把汁水連同灰綠相間的肉從殼子里面吸出來,然后隨手將殼扔海里,這畫面,簡直難看極了!
為何“我的父親”菲利普卻把這套丑陋的吃相看出了“優雅”?
《我的叔叔于勒》寫的是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盛行下?,親情?的?淡漠?和?人性?的荒誕?,以?孩童的?視角?呈現?,一覽無余?的同時?,更?反襯出成人世界的污濁和現實。
于勒的時代是1883年,“我”的一家并不富有,手頭拮據,勉勉強強能湊合著過日子。
小說從幾個角度展示出這個家庭的困窘:
吃食方面,從不敢去飯局或請客;買食品都是買打折減價的;天天吃的是肉湯和加各種調味汁的牛肉。(咱也不敢想19世紀?的法國窮人吃肉湯和牛肉還覺得憋屈。)
穿衣方面,“我”的兩個姐姐連衣裙都是自己縫的,為15生丁一米的花邊討價還價爭執不休;“我”要是掉了鈕扣,撕破褲子,都得狠狠地挨一頓罵。
收入方面,父親每天要到很晚很晚才能從辦公室回來,工資卻少得可憐。
兩個姐姐也因為家境欠佳累及姻緣,一個28、一個26歲還沒出嫁。
窮生怨氣,“我”的母親常常為這緊巴的日子苦惱不已,想出最尖酸刻薄的話去斥責她的丈夫!
每每這時,可憐的父親便囁嚅著,張開手掌摸摸腦門,好像要揩去其實并不存在的汗水。
平日物質享受和精神娛樂上的稀缺,讓菲利浦一家尤其注重“體面”和儀式感——
每個周日,全家人都打扮得衣冠楚楚,十分隆重地到市區的防波堤上去兜一圈。
父親唯一的常禮服散發著揩拭污漬的汽油味兒,母親穿得活像一艘節日里掛滿彩旗的海船。
他們神態嚴肅、腰桿筆挺、兩腿僵硬,步履莊重,“就像有一件極其重要的大事的成敗取決于他們的舉止。”
一家人做作而拙劣地模仿著上流人的言行舉止,小人物的虛榮與可笑躍然于紙上!
菲利普一家的貧窮,催生了他們對財富的渴望、對上層階級享樂的向往。
遠去紐約討生活的叔叔于勒,便成為這貧困家庭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每個星期日,父親都會望著遠處冒黑煙的黑色大輪船,說出那句一成不變的老話:
“哎!如果于勒在那條船上,那叫人感到多么驚喜啊!”
于勒來信里那句“我一旦發財了就立刻回來”成為一家人的精神福音,也打動了一位原本猶豫不決的年輕人向二姐求婚,促成了全家人赴澤西島的短途旅行。
在輪船的甲板上,父親看到兩位紳士請兩位打扮得十分漂亮的貴婦吃牡蠣,他被太太們“吃牡蠣的高雅舉動迷住了”。
所以他當著新婚女婿的面用很文鄒鄒的話問道:
“你們要不要我請你們吃幾個牡蠣?”
菲利普極力的“優雅”背后,正是一個窮人卑微的愛慕虛榮,同樣的行為舉止使他更接近富人的“有氣派,既優雅又出眾”。
母親雖心疼又怕跌面子,推說自己怕把胃吃壞,又把“我”留在身邊。
4只牡蠣花費了兩個半法郎。
1法郎等于100生丁,可以買6米多的花邊。
在莫泊桑的另一個短篇小說《一個女雇工的故事》里,女雇工每年只掙240個法郎。
在度假旅行的郵輪上,姿態優美地吃上幾只牡蠣,那是屬于富人的腔調。
所以在菲利浦的眼里,價格給牡蠣附帶上的“高貴”、“享受”屬性,美化了吃相本身,成為身份上的象征。
菲利普殷勤地教女兒們應該怎么吃才不會讓汁水灑出來,他嘗試模仿那兩位太太,不料卻把汁水全部倒翻在身。
故作高雅的困窘,讀來既諷刺又心酸,為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打腫臉充胖子,小市民卑俗的人性困境,就像照進現實的一面鏡子!
想來那些拼衣服、拼鞋拼包甚至拼絲襪的“偽名媛”們,租小時豪宅、租豪車裝點朋友圈的“偽富豪”們,為所謂的奢侈品東挪西湊的“精英”們,他們散發的虛榮、攀比?、做作、丑陋?,比?飛利浦夫婦?有過之?而無不及!
工業革命定義了19世紀的法國。
商品經濟的騰飛也伴隨著階層的分化,加劇了社會的不平等,財政寡頭對普羅大眾進一步的盤剝加速了小資產階級的破產,底層人民的生活受困于溫飽。
上流人士極盡奢靡享樂,風光無限。爭名逐利滲透進各個階層的角角落落,在金錢的主宰下,整個社會為物欲所裹挾。
從當時的文學作品中也可窺一斑,譬如我們熟知的文學形象:
包法利夫人、《項鏈》中的瑪蒂爾德、歐也妮·葛朗臺、高老頭……
這種貪婪自私的金錢意識,導致人們忽視了基本的道德和人性?。
于勒個人品質的褒貶,取決于他身份的改變,身價成為衡量他價值的唯一標準。
年少時胡亂揮霍,他是“人品很壞、家里的禍害”,是“一個壞人,一個無賴,一個怪物”。
去美洲闖蕩,聽聞有了一家不小的鋪子,于勒變成“一個正人君子,一個有良心的、正直的孩子”。
寫信承諾發財回家后,于勒一舉成為菲利普全家的英雄,是“什么困難都難不倒的人!”
最后發現于勒竟是輪船上撬牡蠣殼的窮苦水手,他是避之不及的“賊坯子、無賴、累贅”……
親情在世俗現實的凝視下蕩然無存,財富衡定了一切,人性被金錢所侵蝕,成為一具具自私冷漠的軀殼。
好在孩童總孕生著社會的希望。
“我”看著叔叔于勒那張飽經滄桑、愁容滿面、又老又凄慘的臉,給他留下了半個法郎做小費,并在心里說:
“這是我的叔叔,爸爸的弟弟,我的叔叔!”
很多年以后,成年的“我”看到流浪漢,會好心地掏出五法郎施舍,他用善意去彌補童年無能為力的自己。
回歸純粹,不摻雜任何利益的人倫關系,也是當代社會缺失并向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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