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網絡直播行業興起,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觀看直播作為日常消遣。不少觀眾想要與主播發展戀愛關系甚至已經與處于“熱戀之中”,所以使出渾身解數爭當“榜一大哥”“榜一大姐”,給美女靚男的主播們瘋狂刷禮物屢見不鮮,因此也衍生出很多矛盾糾紛。
衍生的案件大多是民事糾紛,即打賞人要求主播返還打賞的款項,法院審理該類案件時,實務中基本形成共識:購買網絡虛擬禮物打賞的行為,是打賞人與平臺之間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或者網絡服務合同關系,即打賞行為系接受平臺服務后的消費行為,雖然主播也能從打賞虛擬禮物中獲得部分績效獎勵,但這又是另一個法律關系,屬于主播與平臺之間的收益分成或者是雇傭關系的傭金,與打賞人之間并無直接法律關系,打賞人支付的真實貨幣是由平臺公司獲取。故,打賞人在平臺購買禮物并予以消費是出于向主播示好,并不構成對主播的個人贈與。作為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成年人,自愿依照有關規定和行業規則注冊成為直播平臺用戶,并在使用直播平臺的過程中觀看、充值、打賞主播,應對其打賞行為產生的后果負責。
總之,民事糾紛實務中,想要追回打賞款項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有以下特殊情況的,則可以追回用戶的打賞款項: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巨額打賞主播”的,原則上可以追回。
2、用公款打賞主播,打賞款項屬于違法犯罪所得應予追繳。
3、如果打賞人有配偶,配偶一方可以主張自己對巨額打賞完全不知情,該行為侵犯了夫妻雙方對共有財產的處分權,向法院起訴撤銷打賞行為。尤其是在打賞人與主播存在婚外情等不正當交往時,原則上法院會認定此類行為違反公序良俗,依法應當予以退還。
此外,當主播的行為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時,打上款項作為違法所得,當然得應該依法追回退還受害人。這類情況,一般對證據的要求比較高,或者主播的行為明顯存在欺詐,甚至于是男性主播運用“化妝術”“美容術”“變聲術”等假裝是美女挑逗男性觀眾成為“榜一大哥”之類的,可能構成詐騙罪。合肥刑事律師趙光生(13635644772),參見人民法院案例庫2024-05-1-222-002案例
袁某某等詐騙案
——直播平臺從業者騙取用戶打賞構成詐騙罪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被告人袁某某、徐某、李某成立某境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該公司主要從事網絡直播業務。2020年6月,袁某在某境公司設立推廣部、主播部和運營部,由徐某擔任推廣部主管、李某擔任運營部主管,并招募了一些主播及推廣、運營人員。某境公司負責通過開設視頻直播間為主播量身打造固定“人設”、提供固定話術資料,并對推廣、運營人員進行入職培訓。推廣人員冒用各自對應主播的身份,通過陌陌等社交平臺吸引男性客戶進行聊天引流,誘導被害人至直播平臺觀看視頻直播,后在推廣、運營人員與主播用語音、視頻等方式的配合下,與被害人談感情、搞曖昧或確立虛假戀愛關系,虛構“輸了人氣PK賽會受懲罰”等事由,并采取由其他推廣、運營人員充當“狗托”虛假刷禮物烘托氣氛的方式,騙取被害人在直播平臺充值打賞,至案發共騙取被害人人民幣27萬余元。2021年3月,徐某、李某被抓獲歸案。同年6月,袁某被傳喚到案,后主動退繳全部贓款。李某家屬代為賠償了部分被害人經濟損失。
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7日作出(2021)贛0102刑初621號刑事判決:一、被告人袁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二、被告人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三、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四、被告人袁某某退繳的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272074.56元,其中發還涉案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92589.93元(被害人陳某軍的經濟損失人民幣79015.39元、被害人段某萍的經濟損失人民幣5993.3元、被害人黃某錄的經濟損失人民幣81559.54元、被害人唐某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26021.7元),剩余違法所得人民幣79484.63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宣判后,袁某、徐某不服,提出上訴。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6日作出(2022)贛01刑終202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袁某、徐某、李某伙同他人采取網絡直播的方式騙取多名被害人的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27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袁某系坦白,全部退贓,并取得諒解,可從輕處罰。徐某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且取得諒解,可從輕處罰。李某系從犯、坦白、自愿認罪認罰,且賠償部分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從寬處罰。三人伙同他人通過互聯網多次實施詐騙,酌情從重處罰。公訴機關庭后調整的量刑建議適當,予以采納。某境公司主要以網絡直播活動對外實施詐騙活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不能認定為單位犯罪。
裁判要旨
設直播公司,立女主播“人設”,推廣人員通過網絡交友軟件冒充女主播的身份挑選男性用戶,在女主播的配合下與男性用戶聊天,保持虛假的男女曖昧關系,最終將男性用戶引入女主播的直播間觀看直播,后虛構人氣直播挑戰比賽,公司內部人員假冒其他男性用戶參與直播間“哄托”比賽氣氛,讓被害男性用戶陷入認識錯誤而“自愿”充值購買禮物打賞,致使被害人的財產遭受損失,構成詐騙罪。
關聯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
一審: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2021)贛0102刑初621號刑事判決(2022年3月7日)
二審: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贛01刑終202號刑事裁定(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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