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綠水是無價之寶,山區要畫好“山水畫”,做好山水田文章。2024年8月15日,我們迎來第二個全國生態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南靖縣檢察院立足生態檢察能動履職,主動作為,通過對梅林古鎮中的千畝梯田進行異地修復,將生態治理與發展當地特色產業有機結合,以生態檢察之筆,描繪鄉村振興新畫卷。
在南靖縣梅林古鎮中,梯田水稻種植作為田園生態體系中的重要一環,但與古鎮中旅游業等附屬產業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相比,其細水長流的經濟特點卻造成千畝梯田撂荒現象。為此,南靖縣檢察院探索異地生態修復新模式,在辦理林某某非法采礦案中,將生態補償金首次運用于生態文化載體修復,將繳納的生態修復金運用于千畝梯田修復工程。
案件回顧
2012年,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未經相關主管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在南靖縣轄區內無證開采花崗巖。歸案后,林某某主動上繳違法所得,并積極繳納生態補償金修復受損生態。2024年8月15日,南靖縣檢察院開展公開聽證會擬對林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能動履職
南靖縣檢察院充分發揮生態檢察職能,于2024年8月1日與梅林鎮黨委及政府簽約《磜頭村生態修復方案》。
至今年“8.15”全國生態日,梅林古鎮千畝梯田已經全部修繕完成并投入生產種植,如鏈似帶的梯田稻浪,為梅林古鎮山水田園風光重新拼上最重要的一塊拼圖。
另外, 8月15日國家生態日當天,南靖縣法院、福建虎伯寮國家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南靖縣林業局、南靖縣公安局在南靖縣白鷴棲息地———鵝仙洞保護區,共同簽署《南靖縣野生動植物司法保護協作機制框架協議》。簽約儀式后,南靖縣法院對劉某某非法狩獵白鷴一案進行生態環境保護巡回審判,南靖縣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為野生動物撐起法律保護傘。
文案:陳昭宏
圖片:林 彥
編輯:鄒雅鈴、劉奕彤(實習生)
核稿:甘 露
審核:葉忠賢
南靖縣人民檢察院
@南靖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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