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海川;編輯:木心
即便在交易所追問下,長光衛星仍然對兩名貪腐干部通過代持入股事宜遮遮掩掩,采取選擇性披露手法來掩人耳目,且自始至終未明確說明,是否涉及到對貪腐分子的利益輸送。
2024年6月29日,長光衛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長光衛星”)在科創板披露了回復函及最新財務數據。上市進程顯示,2022年12月23日,長光衛星IPO獲上交所受理,2024年6月29日已問詢,2024年3月31日中止。長光衛星IPO保薦機構為海通證券,會計師事務所為中匯,律師事務所為上海國浩。
招股書顯示,長光衛星專注于商業航天領域,是我國第一家集衛星研發制造、運營管理和遙感信息服務于一體的全產業鏈商業遙感衛星公司。長光衛星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2940.98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擬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約為28.83億元,擬投入募資約26.83億元,主要募投項目包括“吉林一號”衛星星座建設項目(二期)、“吉林一號”生態開放商城建設項目、“吉林一號·共生地球”建設項目、償還銀行貸款。根據募資金額計算,此次IPO估值約為257.3億元。
從過往業績看,長光衛星此次估值水平較高。
2019年、2020年、2021年,長光衛星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8456.01萬元、1.04億元、3.12億元,同期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3.91億元、-3.91億元、-2.2億元。截至2021年,長光衛星不僅未實現盈利,而且還存在大額未彌補虧損。根據長光衛星披露的最新財務數字,2022年和2023年,長光衛星分別實現營業收入6.02億元及和5.85億元。
長光衛星預測稱,2024年-2026年,公司營收預計分別達到10.28億元、15.21億元和18.04億元,營業利潤預計分別為-2.76億元、1.67億元和1.08億元。但長光衛星并未披露,未來三年扣非后歸母凈利潤是否能扭虧為盈。
雖然頂著商業航天的耀眼光環,但長光衛星如此慘淡的業績是否真的能支撐257億的估值呢?
招股書顯示,長光衛星股權結構較為分散,任何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控制的股份數量均未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30%,且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 權不足以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公司不存在實際控制人。
目前,長光衛星創始人宣明及其管理團隊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 但宣明直接或間接持有長光衛星的股份比例僅4.4723%,無論在本次發行前還是發行后,宣明都只是長光衛星的第十大股東,他既無法控制股東大會,亦無法控制董事會。
招股書顯示,宣明目前為長光衛星董事長、總經理,他于1990年12月至2014年12月,歷任長春光機所研究員、副所長、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所長;2014年12月起不再擔任長春光機所所長職務,同時擔任長光有限的負責人。2020年3月,宣明從長春光機所退休離職。
本次發行后,長光衛星前五大股東包括吉林省方圓資產持股比例10.0045%、中科院長春光機所持股比例10%、長春問宇航天持股比例9.09%、長春中元航天持股比例8.1818%、海南省騫語貿易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6.4773%。
雖然長光衛星沒有實際控制人,但存在一致行動人。招股書披露稱,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問宇航天、中元航天、卓燊創景、中興華盛、孫銘辰、趙永楊分別直接持有發行人 20000萬股、18000萬股、3000萬 股、2857.14 萬股、1123.9萬股、2500萬股股份,上述具有一致行動關系的股東合計直接持有發行人 47481.04 萬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合計為 24.0948%。此外,孫銘辰通過吉星投資間接持有發行人 20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0.1015%。
問宇航天、中元航天的實際控制人為孫銘辰、孫露,兩人為姐弟關系;孫銘辰、孫露的父親孫志彬。2015年-2020年期間,孫志彬曾通過問宇航天、中元航天等主體對長光衛星增資,且持股比例超過了30%。2022年5月,長光衛星提交招股書前,孫志彬將問宇航天、中元航天等公司股權轉讓給兒子和女兒。
招股書顯示,另一名自然人股東趙永楊與孫志彬之間存在出資資金往來等相關利益關系,因此視為前述投資者的一致行動人。
新經濟IPO注意到,問宇航天、中元航天的實際控制人孫銘辰年僅28歲。
兩名貪腐官員曲線入股
新經濟IPO注意到,長光衛星存在貪腐官員受賄資金曲線入股問題,顯示出該公司對出資真實來源并未做認真核查。
招股書顯示,2020年11月,海南騫語向長光有限增資49875 元,對應注冊資本 14250萬元,折合3.5元/注冊資本。其中于亞騫對海南騫語出資4305萬元,對應長光衛星股份數量為1230萬股,占長光衛星的股權比例為 0.6242%。另外,富立銘、宋杰卿、席中海等 3 人委托于亞騫代為持有合計 805萬元海南騫語合伙份額(對應230萬股長光衛星股份)。這意味著,于亞騫實際出資3500萬元,實際持有長光衛星股份數量1000萬股。
回復函顯示,富立銘為于亞騫之岳父,宋杰卿、席中海為于亞騫父親之好友。
按長光衛星IPO估值257元計算,于亞騫持有股份價值約1.4億元,較其實際出資增值約3倍。其中,他本人名下股份1000萬股,價值約1.2億元;代岳父及父親好友持有230萬股,價值約2700萬元。
但公開信息顯示,于亞騫實際出資3500萬元(對應1000萬股)竟是來自腐敗官員受賄資金。
據財新報道,原吉林銀監局局長高飛去年因受賄被查,一審判決書顯示,高飛在承攬銀行裝修工程、高價出租門市房、獲得銀行貸款、人事安排等方面為妻弟于東海等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其中一筆3500萬元受賄款即經高飛同意,通過海南省騫語貿易中心(有限合伙)投向長光衛星,代持人就是于東海之子于亞騫。根據財新報道,這部分股權已經被法院罰沒。
不過,長光衛星在招股書及回復函中并沒有披露于亞騫違法代替腐敗分子高飛持股的事實。
回復函顯示,2023 年 9 月,于亞騫與富立銘、宋杰卿、席中海分別簽訂合伙份額轉讓協議,約定將其代持的海南騫語合伙份額轉讓給對應的被代持人;席中海因個人原因擬不再持有海南騫語合伙份額,將其持有的海南騫語 105萬元合伙份額轉讓給宋杰卿,為便于工商變更登記,席中海、宋杰卿、于亞騫于 2023年 12 月共同簽訂補充協議,形式上由于亞騫將上述份額轉讓給宋杰卿。
上述代持還原僅涉及230萬股長光衛星股份,于亞騫持有的另外1000萬股去哪里了呢?回復函并沒有給予具體說明。但是,2022年7月,齊光宇受讓海南騫語合伙人松原藍灣都匯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騫語合伙份額3500萬元,對應長光衛星1000萬股。受讓后,齊光宇成為海南騫語合伙人,其替他人代持了2625萬元海南騫語合伙份額,對應750萬股長光衛星股份。回復函稱,“該部分代持股權已罰沒,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托管至方圓資產”。
然而,自始至終,長光衛星都沒有說明,這1000萬股是否就是財新報道中所說的于亞騫代替高飛持有的1000萬股長光衛星股份。長光衛星在腐敗官員非法入股問題上為何遮遮掩掩,不愿誠實披露呢?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是,無論高飛當初通過什么途徑入股長光衛星,后者并沒有嚴格核實資金來源,以至于讓貪腐分子違法違規入股。
此外,在高飛非法入股問題披露上,保薦人和律所是否認真履行職責,對前因后果進行了嚴肅核查,是否涉嫌幫助長光衛星隱瞞披露關鍵信息?這些問題都亟待在招股書及回復函中做出進一步說明。
新經濟IPO注意到,于亞騫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海南騫語持有長光衛星發行后6.4773%股份,按257億的發行估值計算,價值約16.6億元。但于亞騫代持份額在該有限合伙中所占比例僅8.6%,他以如此低的出資比例是如何成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的?除了腐敗分子高飛之外,海南騫語是否還存在更多代持利益?進一步說,長光衛星是否存在向海南騫語其他出資人輸送利益的情形?
除了高飛外,長光衛星還曾出現過另一名腐敗國企領導通過代持入股的情形。
招股書顯示,2015 年 8 月,宣明等 22 名公司骨干人員對長光有限增資 7700萬元,增資價格為 1元/注冊資本,其中宣明增資 1700萬元,高福波委托宣明代為持有 450萬元長光有限股權,并與宣明簽訂了股權代持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增資主要是面向長光衛星內部骨干員工,但高福波當時為吉林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吉林信托”)董事長,屬于國企領導干部,屬于禁止入股的人員。長光衛星創始人宣明明知政策規定,但卻依然同意高福波入股并幫其代持。
2019 年 7月,高福波與吳國昌簽訂《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書》,將其委托宣明代為持有的450萬元股權轉讓給吳國昌,約定股權轉讓價格為 3元/注冊資本,共涉及股權轉讓款 1350萬元。也就是說,高福波投資長光衛星4年,賺了900萬元。
2018 年 12 月,高福波接受吉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2021 年 5 月,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吉林信托原董事長高福波相關罪行進行公開宣判。回復函顯示,在高福波接受吉林省監察委員會審查期間,因上述代持事項,宣明曾被要求配合調查,但相關機關未對上述股權進行凍結、扣押,高福波宣稱其入股資金來源于其薪酬積累,是合法收入所得。
需要追問的是,在面向內部員工的入股中,宣明為何會邀請國企領導高福波入股,是否涉嫌利益輸送?
公開信息顯示,高福波是一名利用“股權代持”收取賄賂的老手。
2007年6月,曾任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的高福波成為吉林信托董事長,任職8年,2015年辭職。2018年12月,高福波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接受監察調查。2021年5月,高福波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1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
判決書顯示,2010年至2012年12月,高福波利用擔任繼續信托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吉林信托管理的吉林省天匯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方某共謀,采取虛交定金、虛構拆遷房等手段騙取、侵吞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138.64萬元。
資料顯示,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持有信托牌照的金融機構。其前身為吉林省經濟開發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2年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獲得重新登記,更名為吉林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經原銀監會批準,更名為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2009年至2014年,北部資產利用高福波擔任吉林信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開展項目合作,從吉林信托收取“顧問費”,并按事先約定給予高福波回扣。其中,2013年8月,北部資產與其他公司合資設立天治北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部資產的出資中包含代高福波出資用于購買天治北部股權的500萬元,該部分股權由北部資產代高福波波持有。
事后,證監會認定,北部資產以提供股權代持便利的方式向公職人員高福波輸送不正當利益,違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2018年《廉潔從業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長光衛星與高福波之間的利益關聯并不止于股權代持。
2015年9月24日,也就是高福波剛從吉林信托董事長位置上離職之后,長光衛星就聯合多名股東成立了中吉金服互聯網有限公司,其中長光衛星出資5000萬元,占注冊資本比例為29.59%。高福波成為中吉金服的首任董事長。
值得注意的是,高福波被查獲之后,中吉金服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注銷。無論從時間還是企業業務上看,中吉金服更像是為高福波量身打造的一家金融公司。那么,高福波到底有何魅力,讓長光衛星創始人不僅為其代持巨額股權,還在高福波離開國資公司后,主動牽頭成立一家公司,邀請他擔任董事長呢?長光衛星及其創始人宣明是否涉嫌向高福波輸送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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