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報道時間),網傳廣東湛江一個熊孩子和媽媽耍脾氣,躺在馬路上,媽媽多次想把熊孩子拉起來,可是熊孩子熊脾氣上來了死活不起來,從視頻上看媽媽也是爆脾氣:你躺那就躺那吧!我也不管了!于是媽媽閃身離開,出了視頻的畫面。
從監控視頻來看,媽媽和孩子在那里糾纏了也就是十幾秒時間孩子媽媽便撒手離去。
監控時間顯示7秒后來了一輛黑色轎車,先是前輪貼著孩子頭部駛過,緊接著后輪直接軋過熊孩子頭部,從監控來看汽車后輪軋過孩子頭部時孩子四肢有明顯抖動且雙臂揮舞。
黑色轎車行駛過去后可以看到孩子在地上翻滾,應該是非常痛苦的感覺,這時孩子媽媽跑到孩子身邊將孩子從地上拉起來。
據知情人透露,孩子目前傷勢不明,正在醫院搶救。
視頻一經曝光引發網友關注和熱議,大多數網友對這位心大的孩子媽媽的做法都有微詞,甚至也有網友毫不客氣的批評。
雖然網友們都希望轎車司機沒有責任,但是從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來看,轎車駕駛員肯定有不可推脫的責任,甚至會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原因如下:
第一,從監控視頻來看,雖然當時是晚上但是事發現場有路燈照明,視線尚可。
第二,熊孩子不是在轎車行駛過來的瞬間倒地的,轎車行駛過來之前熊孩子已經在地上躺了接近十秒鐘,所以說熊孩子在道路上躺著的行為雖然妨礙交通安全但是不具突發性,故該事故的發生與轎車司機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有很大關系。
第三,熊孩子媽媽放任孩子躺在路面上的行為屬于法定監護人未盡到監護義務。法律規定如下:
所以其媽媽肯定也將承擔一部分責任,但是我個人預判其承擔的責任不會大過同等責任。
綜合來看,這起事故很有可能是轎車司機因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承擔主要責任。孩子媽媽因未盡保護職責承擔次要責任。
可能很多網友不認可這樣的結果,但是沒辦法,司法實踐中很多案例都是這樣。
我曾經經手過一個類似的案例:一個四十歲男子醉酒后躺在機動車道中間睡覺,被一輛并不超速的轎車碾壓,當場死亡。
由于是人命關天的案子,最終經集體研究認定機動車駕駛員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死者承擔次要責任。
現在的父母可能真的是放飛自我的90后,總感覺對待管教孩子上總是隨時讓人感到不適,前幾天剛有河北心大的爸爸帶著11歲的孩子去高速騎行,孩子摔倒后被一輛轎車爆頭當場死亡,而遠在廣東湛江又出來一個把孩子扔在馬路中間讓他自生自滅的媽媽,到底是什么心態?到底是太在乎孩子不舍得打罵?還是太不在乎孩子的生死才會做出把孩子扔馬路中間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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