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為廣東省轄縣級市,地處南嶺山脈南麓,武江的中上游,粵北邊陲,毗鄰湖南,是珠三角輻射內地和內陸各省區進入廣東的“橋頭堡”素有“廣東北大門”的美譽。秦末漢初,南越王趙佗在瀧口等要隘修筑城池,建造工事,加強防衛,重兵把守,以斷絕秦皇在粵北的新辟通道,故有 “千年佗城”之稱。也因此擁有悠久的建縣史,南朝梁天監七年(508年)置梁化縣,隋開皇十八年(598年)因境內有樂石、昌山兩山而改稱樂昌縣。而特殊的地理環境,造就了當地廣府、客家等民系雜居的局面,坐擁多姿多彩的傳統文化。
樂昌五山梯田
明代自永樂朝起,以縣名作為郡王爵號,一開始啟用本省之縣,其后因宗室繁衍日盛,省內地名不夠用,開始借用外省縣名。樂昌之名,就被遠在數千里之外,居于塞上重鎮——大同的代藩所用。今天我們來聊聊樂昌郡國的開山鼻祖:朱聰涓。
新生的樂昌郡國
朱聰涓,生于成化八年(1472年,據《弇山堂別集》推算),為代惠王朱成錬(音liàn)庶三子,生母侯氏。成化十九年(1483年)九月,受封樂昌王。
代惠王共有五子,次子早夭無記錄,其余諸子皆為庶出,分別為:長子武邑王朱聰沬(音mèi)、老三樂昌王朱聰涓、老四吉陽王朱聰注和幼子溧陽王朱聰(氵軓)。除朱聰沬外都是侯氏所生,可見她必定非常受寵。愛屋及烏,朱聰涓兄弟也受到了老爹的不小關照。
明太祖將《皇明祖訓》列為萬世不可改易一字,其中規定郡王的歲祿為二千石。然而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規則制定者有意,隨時可以找借口繞過去。比如代王作為親王,歲祿理論上高達一萬石,可朱元璋以大同地處偏遠,糧食運輸困難為由,將他的實收歲祿暫定為五百石,明成祖靖難后將此定為定例。其后經過歷代增給,代王的最終歲祿也只有六千石。
親王如此,郡王同樣如此。《皇明祖訓》只規定了郡王的歲祿,可后世在執行過程中將郡王細分為始封和嗣封,始封兩千石,嗣封減半。且不同藩國的郡王,歲祿也有所不同,多數按祖訓執行,但也有不少藩國郡王的歲祿遭克扣。
封藩湖廣武岡州的岷藩郡王,不管始封、嗣封,歲祿都只有五百石,是諸藩中歲祿最低的一家。地處蘭州的肅藩郡王,始封與嗣封郡王歲祿額度相同,皆為一千石。西安的秦藩,雖然貴為大明第一親藩,始封郡王的歲祿為二千石,可部分成員的本色只有五百石,其余折鈔。
代藩郡王相對幸運,大部分始封郡王的歲祿為二千石,米鈔中半兼支,也即實際到手的歲祿有一千石。但輪到朱聰涓兄弟頭上,總數卻被砍了一半,變為一千石。朱成錬這個當爹的對此十分不滿。
代王府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五月,朱成錬上疏朝廷,稱朱聰涓、朱聰注兄弟倆的歲祿只有一千石,根本不夠開支,請求按制撥給二千石。結果沒要到歲祿不說,還遭到明憲宗好一頓批評,表示山西連年受災,糧食歉收,身為親王理應體諒朝廷的難處,不當提出這種會加劇民眾負擔的無理要求。
“壬子,代王成錬奏:‘樂昌王聰涓、吉陽王聰注食祿一千石,不供歲用。請如舊制二千石給之。’戶部覆奏。上曰:‘山西地方連年荒歉,諸王歲祿酌量已定,不宜請增,以重民困。其已之。’”(《明憲宗實錄》)
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山西行都司都指揮僉事王鼎的長女被冊封為樂昌王妃。
自宣德以后,朝廷將宗室選婚的權利下放給藩國,宗室婚配之時,先在藩地擇取良家子,由本藩長史司上報朝廷請婚,經禮部復核,上報給皇帝,而后傳制冊封。走完上述流程后方可成婚。絕大部分宗王正妃出自本藩平民之家,其父會被授予五城兵馬司的虛職,稱某城兵馬指揮,其中親王岳父授予指揮,郡王岳父授予副指揮。
但朱聰涓的岳父屬于少數例外,雖也出自大同府,卻屬于實權軍官,都指揮僉事乃都指揮使屬官職秩正三品,妥妥地屬于高級軍官。可見代王對這個兒子婚事的上心層度。
明代武將冠服
對這種在任實權官員與宗室聯姻,朝廷有兩套方案:一是直接讓其致仕,根據其在任時的品級,授予相應虛職,一般高級別官員不會和宗室聯姻,最終授予的還是某城兵馬指揮;二是調任,將在職的岳丈或舅子遠調他出任職,與藩地的距離至少得六百里,以防內外勾結,造成不可預測之事。
最終朝廷對王鼎處置是將他從在大同開衙的山西行都司,調往遠在西安的陜西都司任職,兩者的距離遠超千里,符合調任原則。如此處置,估計王鼎在軍中還是有所建樹的,故朝廷惜其才。
“(弘治二年十月)甲寅,調山西行都司都指揮僉事王鼎于狹西都司。以鼎女樂昌王妃故也。”(《明孝宗實錄》)
大哥作死被廢,署理府事
就在朱聰涓暢想自己未來的悠閑生活之時,代藩內部發生了一件大事,讓他的命運幾乎發生逆轉,可惜缺了那么一點點運氣。
朱成錬沒有嫡子,故而庶長子武邑王朱聰沬是代王爵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這位代王繼承人什么都好,就是過于貪杯,簡直可以說是嗜酒如命。
常言道酒品如人品,朱聰沬酒后屬于狂躁型選手,好在他的身份擺在那,酒后砸個盤子、摔個碗,甚至大賞幾個內侍、宮人,實屬無關痛癢的小事。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的某日,他酒后大展武功,致使一名樂工死于非命。
明憲宗因早年經歷,對宗室很是寬容,若放在平時,了不起就是個罰俸斥責,奈何撞在了皇帝對宗室的嚴打期。于是乎朱聰沬被提溜出來,給大家伙表演了一個“殺雞駭猴”戲碼,一道圣諭下來,被革去爵位以儆效尤。好在不是被貶為庶人,只要表現得好,還有東山再起的機會。
飲酒作樂劇照
弘治二年(1489年)六月,代王朱成錬薨逝,在位22年,享年54歲,朝廷賜謚曰惠。按理當由朱聰沬充當喪主,可此舉無疑是在確認其繼承人身份,因此明孝宗別出心裁的下令讓當地官員為其治喪。
不過在代藩長史司奏請下,當年八月朱聰沬被準許以革爵武邑王的身份,“戴平巾”攝理府事,順便充當主祭,將為朱成錬治喪的活計給接過去。
朝廷已經釋放讓其襲爵的信號,然而朱聰沬本人未能接住,說一千道一萬問題還是出在一個“酒”字上。
許是因為籠罩在頭上數年的晦暗一朝盡去,心情過于舒暢,開心之下竟然不顧老爹還躺在堂上,命人拿酒來,接著奏樂接著喝。這等放浪形骸的行為,在古代屬于典型的不孝,被稱為“居喪無禮”。
府中內侍看不過去,站出來規勸,結果朱聰沬非但不領情,反而將人拿下嚴刑拷打。更有數人因觸怒于他,而被他以石鼓壓胸、沙袋覆面等手段處死。一時間,代府之內愁云滿天。
發生了這么大的事,自然無法隱瞞,對朱聰沬有所不滿的王府承奉正通保偷偷跑到北京告御狀。最終的結果是,朱聰沬被廢為庶人,連同家眷交由晉王管束,命朱成錬次子樂昌王朱聰涓暫攝府事。
“上曰:‘聰沬稔惡弗悛,故違祖訓,難居藩輔,降為庶人,并宮眷遷之太原城內居住。敕樂昌王聰涓攝管府事。’”(《明孝宗實錄》)
明孝宗的這一處罰不可謂不重。
明代對庶人的處置主要有四種方式:本府宗王管制、發配先王墳園、囚禁于本省閑宅、發配鳳陽高墻。明代藩王之間看似是平等的,可實際上存在一省的宗室之長,由始封君輩分倫序最長的一支擔任,一般為太祖系藩王。晉藩之于山西諸藩,一如秦藩之于陜西、周藩之于河南、楚藩之于湖廣、魯藩之于山東,是本省的宗室之長(被廢之前的寧藩在江西有著同樣地位)。
明太祖朱元璋劇照
洪武朝,一省的宗室之長有著統領本身藩國軍事力量的權利,比如晉王被賦予了領導代王的權力,燕王朱棣同樣有統領寧王、谷王之權。削藩后,軍事權利消亡,可宗室之長又被賦予了一項新的權利,仿照鳳陽高墻,于藩地所在州府修建閑宅,用以關押本省重罪罪宗。
所以明孝宗將朱聰沬一家子發配太原,交給晉王管制,實際上就是羈押于山西宗室閑宅。與當年蜀藩接連絕嗣后,朝廷跳過居次的華陽王,直接讓老五保寧王襲爵;鄭康王絕嗣后,跳過盟津庶人這個三支,讓四支東垣王襲爵相類似。朝廷這一手等于是剝奪了武邑王一系的繼承權,不出意外代王爵位將由朱聰涓這個受封管理府事的三子接任。
朱聰沬“居喪無禮,召妓者歌舞”乃是不孝,虐殺進諫內侍更是罪大惡極,背著“革爵”的罪名繼續為惡,當然要數罪并罰,被貶為庶人實屬罪有應得,可整個過程卻處處透露著詭異的氣氛。
朱聰沬發覺王府承奉正通保潛行赴京告御狀,自知大事不好,遂派王府典膳胡寬等人快馬加鞭的進行追擊,意圖將其截回。
既然朱聰沬敢派胡寬等人去攔截通保,那這些人必然是可信之人,結果這些人一離開大同,就如同脫韁的野馬,抵京后全部反水,有樣學樣的跑到皇帝跟前告朱聰沬的御狀,舉報其居喪期間的種種不法行為。這是何等逆天操作!
誠然,胡寬等人的行為不排除是為了自保,不過在阿越看來更大的可能是被人策反了,而這個躲在幕后的人極有可能是倫序在朱聰沬之后的朱聰涓。畢竟只要搞掉大哥,代王之位就當由他承襲。這中間只要稍稍利誘一番,便可無害攫取巨大利益,誰能保證他不為之心動,進而對大哥一家落井下石。
從其后代藩宗室的表現也可以印證這一點。
朱聰沬被廢,朱聰涓上臺,發生于弘治三年(1490年)七月。然而截止弘治四年六月,也即朱聰涓署理府事尚不足一年,朱聰沬的生母代惠王夫人王氏,便以聯合本府郡王、將軍屢屢上疏,為他們一家子求情。
殺虎口長城
鑒于朱聰沬罪孽深重,難以寬恕,他們選擇的對象為其庶長子朱俊杖,稱:朱俊杖乃是代惠王嫡孫,朱聰沬犯罪時,尚且年幼并不懂事,因此請求讓他回歸本府居住。此舉獲得明孝宗恩準。
朱俊杖回歸大同后,代藩宗室有志一同的推動由他隔代繼承代王之位,為此屢屢上疏。起主導地位的為朱聰涓六叔棗強王朱成釨,及族叔潞城王長子朱成(金畾)。至于朱聰涓,非但沒有參與,反而成了支持朱聰沬一系的攻擊目標。
代藩宗室堅稱由樂昌王署理府事,讓代藩上下行事多有不便,因此請求更換本藩話事人,請求冊封朱俊杖為代王,如此則名正言順,皆大歡喜。在一眾宗室的一再奏請下,弘治五年四月明孝宗終于同意換馬,冊封朱俊杖為武邑王長子,署理府事。
“代惠王夫人王氏,并棗強王、長子成(金畾)、鎮國將軍成銴等奏:‘樂昌王署理代府事不便,乞宥庶人聰沬,并封其子俊杖嗣代王,以奉祀事。’禮部會議覆奏。上曰:‘聰沬所犯不法,本難輕宥,但闔府奏保,姑從宥命為革爵武邑王,仍居太原帶閑住。封俊杖為長子,管代府事。樂昌王令回本府,自此更不得預代府事。’”(《明孝宗實錄》)
如此一來,樂昌王朱聰涓在代藩闔府反對下,只當了不足兩年的署理府事,便被趕出代王府,灰溜溜的回歸樂昌王府,從此眼睜睜地看著大侄子發號施令。
弘治十一年(1498年)三月,代藩革爵武邑王朱聰沬去世。兩個月后,朱俊杖獲準襲封代王爵位。次年十月,以陽武侯薛倫為正使,吏科左給事中寧舉為副使,持節冊封朱俊杖為代王,夫人張氏為代王妃。
至此,樂昌王朱聰涓的代王夢正式破碎。
大同府城
阿越說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九月十四日,樂昌王朱聰涓薨逝,在位65年,享年76歲。被趕出代王府后,數十年間朱聰涓夾著尾巴做人,并未犯什么大錯。唯一一次出格的做法為,于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聯合兩個弟弟幫生母爭取到了代惠王次妃的特恩。自宣德以后,親王次妃只有庶出嗣封親王的生母才能獲得,郡王之母極其罕見,可以說是幾乎沒有。朱聰涓兄弟能幫生母爭取到如此殊榮,本身就趕上了個好時機,同時與三人歷來的表現也密不可分。比如朱聰涓去世后,朝廷給予的蓋棺定論為“康懿”,妥妥地屬于美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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