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東一建建設有限公司遇到一件迷惑事,自己的工程開具了工程款發票,錢卻到別人的帳上。
這事有點蹊蹺,但也很簡單,當時山東一建公司開具的發票號碼是: 24372000000094646654,出具發票時間2024年6月14日。而支付給他人的時間是2024年6月12日。
我給你開發票,你付錢,天經地義,但沒有想到下面有個坑。跳進去了,得爬出來,但是,事情沒有這么簡單?。。?/p>
很滑天下之大稽,基本情況是這樣的:2022年3月4日山東一建建設有限公司與秦皇島技師學院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山東一建公司承擔施工“秦皇島技師學院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項目(一期工程)施工二次”項目,該項目于2022年4月15日開工,于2022年7月30日竣工,于2024年5月24日備案完畢。該工程大部分工程款已按合同匯入山東一建公司賬戶。
然而,最后一筆剩余工程款卻不翼而飛,這是怎么回事呢?
對這樣一個資金數額較大,而且山東一建公司派員與秦皇島技師學院對接并多次函件溝通,歷時跨度3個多月的事宜,秦皇島技術學院為何將400多萬工程款在沒有山東一建公司出具發票的情況下,支付給了他人?
在2024年6月8日山東一建收到的技師學院的回函中“技師學院向政府部門請款時明確了財政支付款項用途和去向,現財政局已經批準支付技師學院剩余工程款,我校已經無法更改?!鄙綎|一建試問:
一問貴院6月12日支付給他人是如何更改的,政府和財政局是如何批示的呢?
二問為什么沒有發票情況下是如何把工程款通過技師學院的賬戶付給他人的?
三問按照稅法的四流合一要求賬號如何對應?
四問山東一建公司的權益如何實現?山東一建公司的應付款如何兌現支付呢?
五問是什么力量(貓膩)讓施工企業及國家的資金不翼而飛?
另經了解,得知工程款已經支付給他人后,山東一建建設有限公司在在7月26日分別向秦皇島技師學院的主要領導及學院紀檢委領導去函要求給予調查回復,不知什么情況?但是至今杳無音信?難道另有隱情呢?
在國家大力反腐的高壓狀態及高校負面影響頻發的環境下,技師學院有關領導這種做法對嗎?
敬請有關部門關注及網友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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