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如桂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陳如桂利用擔任廣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設工委書記,廣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廣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書記,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企業(yè)經(jīng)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余元。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如桂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陳如桂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其部分受賄系未遂,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jù)了解,陳如桂出生于1962年9月,廣東廉江人。
從1989年5月到2016年9月,他曾在廣州工作過27年。
1989年到2001年期間,陳如桂在廣州市建筑集團工作,任董事長、總經(jīng)理、黨委副書記。
2001年至2007年,陳如桂進入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相繼擔任副主任、主任。
2007年3月起,陳如桂去往廣州市政府、市委任職,相繼擔任過廣州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廣州市委常委、秘書長、副市長,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
2016年,他離開廣州,調任中山市委書記。
2017年,陳如桂出任深圳市市長。當時媒體報道稱,他是深圳時隔27年再次迎來的廣東籍市長。
媒體報道指出,陳如桂擔任深圳市市長期間,深圳的房價被爆炒。
在當選市長之初,陳如桂曾表示,深圳面臨不少挑戰(zhàn),如高房價、交通擁堵、水體污染等大城市病問題,要全力抓好重金融房地產(chǎn)風險防控等重點事項。
對于民眾關心的房價問題,陳如桂也曾多次回應,要繼續(xù)落實房地產(chǎn)調控政策,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確保房地產(chǎn)市場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但是,深圳房價卻一度飆升。
據(jù)中國經(jīng)濟周刊報道,2020年上半年,深圳房價累計上漲11.35%,同期上海累計上漲4.72%,北京累計上漲2.81%,廣州累計上漲0.23%。而據(jù)貝殼找房、中原地產(chǎn)的公開數(shù)據(jù),2020年深圳10個行政區(qū),二手房價格平均漲了22%。
2021年4月24日,在深圳任職4年后,即將年滿60歲的陳如桂辭去了市長一職,轉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22年5月31日至6月1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在廣州召開,陳如桂缺席。
后被官宣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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