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份買了臺奇瑞,本想著方便出行生活,沒想到新車隔三差五地鬧“罷工”,遼寧大連的車主王女士感到十分無奈,想要退車或換車。而奇瑞4S店卻認為,達不到退換車的標準,王女士的要求有點過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奇瑞新車總“罷工”,原因不明
遼寧大連的王女士在去年6月9日購入一臺奇瑞5X,這臺新車前后經歷了八次“罷工”,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電瓶突然沒電,發動機無法啟動,只能叫救援。
大連嘉城奇瑞4S店嘗試過換電瓶、剎車片,但始終沒能解決故障。
4S店負責售后服務的李經理表示,目前沒查出來車輛具體的故障原因。對該車輛的維修方案,現在只能是一項一項地試驗,如果車主同意,下一步把車內的電腦全部更換掉,因為電腦如果有故障,也可能導致跑電,車輛無法啟動。
車主想退換車或賠償,雙方無法達成一致
7月9日,指尖新聞客戶端、沈陽晚報對此事進行了獨家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和大家的廣泛關注。隨后,奇瑞4S店也主動找到了車主,商談問題車輛后續的解決方案。
最初,王女士想要退車或者換一臺新車,但4S店方面表示該車并不符合三包標準,而且廠家的系統中查詢不到王女士的維修更換記錄,因此無法退換車。
后來,王女士提出“10000元現金和10次保養”的賠償要求。王女士表示:
這10000元是作為新車折損,以及頻繁故障導致自己精神折磨和經濟損失的賠償。但這個訴求也被4S店拒絕了。
在王女士給指尖新聞客戶端、沈陽晚報記者提供的一份與4S店售后負責人的通話錄音里,4S店對王女士明確表示:你沒想你的要求有點過分嗎?
奇瑞方面給出的賠償方案是:3000元加油卡、20次保養,同時簽訂一份協議,要求王女士處理結果和過程完全保密。但對于該方案,王女士不能接受。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律師說法:達到退車條件,協商不成可訴訟
針對該問題車輛,奇瑞汽車公關部相關負責人鄭康生對指尖新聞客戶端、沈陽晚報表示,已確認問題,和用戶王女士正在協商解決方案。
那么王女士的車輛是否達到了退換車的標準了呢?指尖新聞客戶端、沈陽晚報記者采訪了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李大超律師。
李律師表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家用汽車產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計算。與包修期相比,三包有效期內經營者除了免費修理義務之外,對于滿足換車或退車條件的家用汽車產品,還要承擔換車或退車的責任。
鑒于車輛多次無法啟動,且始終無法找到原因,根據王女士此前提供的維修記錄。李律師認為,這些條件已經滿足了汽車免費修理、更換、退貨的條件和要求,建議王女士到4S店與銷售商協商退貨或更換事宜,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解決。
最新的消息,經過雙方的進一步協商,4S店表示,再給問題車輛進行最后一次維修,如果這次再修不好的話,可以給王女士申請退車。
指尖新聞客戶端、沈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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