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和省廳
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相關部署
四川瀘州網安部門
持續加強對網絡謠言的巡查打擊力度
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現公布十起典型案件
唐某編造“迷暈并傷害小孩”謠言案
2024年1月,網民唐某在某平臺視頻的評論區發布不實言論,稱“前段時間合江有個兒子娃兒就差點遭了,都被迷暈了,后來被人發現就把娃兒扔溝里,臉都磕破了”。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唐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傅某某等人編造“某職院打死學生”謠言案
2024年3月,網民傅某某、鄭某某等人在某平臺炒作轄區內某職業學校打架事件,并發布“某職業技術學院打架斗毆出人命”謠言信息共計15條。因邯鄲學生殺人事件正在引發全網關注,該信息故意蹭邯鄲事件吸引眼球,引發網民關注,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謠言編造者傅某某、鄭某某等人做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袁某某編造“女孩被校園霸凌”謠言案
2024年3月,網民袁某某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瀏覽到一則配文為“合江網紅橋跳下的小女孩找到了,痛心”的短視頻,在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在該視頻下發表評論“這是校霸打了,娃兒父母又不在,老師又不知道,所以才出現痛心的事”。涉嫌散布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袁某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陳某編造“小孩被人抱走”謠言案
2024年4月,網民陳某在某平臺發布不實言論,稱“求轉,幫忙轉發,本人:李XX今天上午5歲兒子在小學附近被人拐走,兒子能說出媽媽手機號,監控上顯示是個30歲左右的女人抱走的,現在我們家老爺爺都急瘋了,有知情者請告知,萬分感謝,看到就轉轉吧,我們都會有孩子,謝謝你必有重謝,50萬元整,誰的群多大家幫忙轉發一下,好人一生平安。轉發一次本人發200元紅包,如果不發紅包死全家!幫轉發”。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陳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曾某某編造“農貿市場命案”謠言案
2024年4月,網民曾某某,在某農貿市場拍攝市場管理員與商販糾紛視頻,虛構事實,在某平臺上發布“出人命了,有土匪。”“請黑社會的土匪扎臺子”等虛假信息13條,引發網民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曾某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羅某編造“打牌命案”謠言案
2024年4月,網民羅某在未了解清楚事情經過的情況下,在某平臺評論區散布謠言,稱“今天下橋那兒殺人了”“我聽說是打牌殺的人”等不實言論,引發網民關注,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羅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劉某某等人編造“網紅橋車禍”謠言案
2024年1月,網民劉某某、葉某等人在未經核實真假的情況下,在某平臺發布涉交通事故短視頻,并配文造謠稱“四川合江一網紅橋發生重大車禍已致三人死亡”。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劉某某、葉某等人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楊某某編造“民營企業販賣假藥”謠言案
2024年2月,網民楊某某以藥品“壯骨麝香止痛膏”藥效不好為由,要求轄區內某民生藥房退款,遭拒后楊某某為打擊報復,拍攝藥房視頻、照片發至某平臺,并附文造謠稱其店內藥品均為假藥,呼吁市民不要前往購買,影響民生企業正常運營。后經市場監管局核實,該藥房售賣藥品均為正品。
瀘州公安依法對楊某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舒某某編造“農民工討薪被警察抱摔”謠言案
2024年4月,網民舒某某拍攝公安執法視頻,為吸引眼球,博取關注,在某平臺上發布“農民工討薪被瀘州龍馬潭羅漢鎮警察拖走摔地上,搶手機,禁止錄視頻,并威脅禁止發網上,底層人民怎么活?” 等虛假信息文案,引發網民關注跟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舒某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劉某某編造“城區女士內褲丟失”謠言案
2024年1月,網民劉某某為吸引網民眼球,在某平臺編造發布“合江城區多處發生女士內衣內褲被盜”等信息,引發熱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瀘州公安依法對劉某某作出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刪除不實謠言信息。
網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文明上網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造謠傳謠者必將受到法律懲罰
來源:瀘州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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